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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2

作者:蔡骏
更新时间:2015-01-01 10:00:00
眼前的莉香递给他一块手帕。他下意识地要抓紧玉手,莉香迅捷地抽手回来,起身说,谢谢经理请我吃晚饭,但我要回家了。

      经理不知所措地看着她走出餐厅,刚要追出去却被服务生拦着结账,转头再也找不到莉香了。

      七夕,上海的夜。

      她没有打出租车,而是钻进地铁,飞驰在深深的隧道。疲倦地靠着车门,回想着经理刚才的话,脑中全是另一个莉香。

      打开手机,看到万治发来的微信:莉香,你在哪儿?晚上回家小心。

      丸子。

      情不自禁,心底跳出这两个字。

      于是,她回了微信:你能到苏州河边的中潭路桥来接我吗?

      末班地铁出来,她步行回家。

      深夜,沿着无人的苏州河畔,四周摇晃着夹竹桃林,河水扬起阵阵腥味。

      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

      还有,呼吸。

      男人的声音。

      想起今天早上,苏州河对岸,那具悲惨的女尸,难道,那个……就在……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七夕夜了,人家去开房,你却来奸杀?

      莉香猛然回头,惨白路灯下,身后果然有个男人,露出一张判官般的脸。

      她似乎见过这张脸?

      鬼屋?

      刹那间,她从包中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喷在男人的眼睛里。

      她不敢看对方怎样,只顾着飞快向前跑,却迎面撞在另一个男人怀中。

      丸子?不,是万治。

      他面红耳赤地搂着莉香,问她怎么了。

      送我回家!

      莉香始终缩在他怀里,安全地回到群租房的小屋。

      七月初七的夜……

      第二天,万治和莉香一起坐地铁上班去公司。路上收到手机报的信息,说是昨晚深夜,连环变态杀人狂落网,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忽然,她明白了,那个杀人狂,已经盯着她好久了――判官!

      从欢乐谷的鬼屋开始,他扮演成判官,变态地摸她头发。后来,又把她遗失的手机,还到办公室抽屉里,那根本就是个警告!而她并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终于要对自己下手。

      好险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喷雾,要不是及时出现的万治,恐怕现在的莉香就躺在法医面前了。

      莉香把头靠在万治肩上,柔声说:丸子。

      B面

      杜笔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欢乐谷的鬼屋里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连续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他是贵州人,在北方读的大学,一所民办学院的计算机专业。他梦想要成为一个NB的程序员,至少也能开发出一两个IOS程序。但是,那些网络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毕业证书,就摇摇头让他滚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笔安换上判官的装束,戴上长长的假发,脸上抹着鲜血样的红颜料,舌头里贴着一根红带子垂下来,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务是躲在客人背后,突然跳出来吓唬别人。如果对方不是个壮汉或是大妈,没有被客人打断腿的危险,就可以摸人家头发或耳朵,制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个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声中,杜笔安痴痴地看着,那张恐惧时迷人的脸――刹那间,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着判官的衣服,脸上流着血,仿佛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他以为还在大学校园里,偶遇某个如你一样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见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吓跑了,杜笔安才发现地上的手机。他急忙抓起手机,穿着判官服冲到外面,吓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离开游乐场,再也找不到了。

      他闭上眼,指间留香,难以磨灭。

      杜笔安回家查看手机里的内容,每一条短信,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联系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知道她读了什么学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谈过一个男朋友,但只三个月就分手了。

      最后,杜笔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楼下。

      那天清晨,他看着莉香出门,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后悔,要是穿着判官服,把舌头伸出来的话,或许她还能认出他来。

      这一天,莉香是去游戏公司面试。

      杜笔安悄悄跟着她,也来到游戏公司,而这家刚上市的公司,恰好还在招聘程序员。

      于是,他也去报名应聘了。

      一星期后,他接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应聘了。

      这一回,杜笔安应聘的岗位,是游戏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保安。物业经理看他有着大学文凭,又长着一张忠厚老实脸,自然顺利录取。

      从此以后,他每天跟着莉香一起挤地铁上班,悄悄在背后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会穿着保安制服,巡视整个大楼,在游戏公司所在的楼层,他会多往里看几眼。有时,看到她冲到前台签收快递,也会看到一个挂着程序员吊牌的男员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话。

      程序员叫万治。

      但是,莉香从没注意过穿着保安服的他,更没跟他说过哪怕一句话。许多次,她从他的身边经过,带走一阵清香的风,却没有回过头。

      他不知道,这叫偷窥。

      一百多天过去了。

      杜笔安终于觅到一个机会,半夜潜入游戏公司,将莉香遗失在鬼屋的手机,偷偷塞回她的抽屉。他原本在手机里录了一段音,说出想要对女神讲的话,但临了还是删除。

      这天上午,他透过走廊的玻璃,远远看到莉香发现了手机。

      她一定在想――会不会真有天使?他想。

      这天傍晚,下班后她没回家,而是坐上了经理的奔驰车。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开房了,居然是跟他吗?

      杜笔安脱下保安服,拦下出租车,跟到外滩的高级餐厅。

      女神跟高富帅的经理吃怀石料理时,杜笔安正饿着肚子站在楼下做电线杆。这些天,他一直在保护她,每个晚上暗中护送她回家。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或者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那个家伙,变态杀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当莉香独自冲出餐厅,他微微放心了些,跟着她坐进地铁。他站在车厢的另一头,看她呆呆地靠着车门,对手机念着什么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今晚,我打开音响,听了一首《突如其来的爱情》。

      2014年,铃木保奈美四十八岁,属马,本命年。

      如果,爱情是条射线,除了开头第一个刹那,往后全是痛苦和无意义。除此以外,对于爱情的赞美,都是虚假。然而,就是那个开头的刹那,是我们活着仅剩的几种美好之一。

      但,依旧,我们会记住那个开头的刹那的美好。

      晚安,莉香。

    第9夜 香港一夜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吴宇森《英雄本色》宋子豪(狄龙)

      2005年10月15日,我第一次到香港。

      早上,自深圳出发,我跟制片人Z先生同行,有辆轿车来接我们。经过文锦渡关口,守关的阿SIR面带微笑,看过通行证,示意入关。进入香港的道路改左驶,丘陵起伏,绿意盎然。车虽多,但井然有序,绝不见内地常见的抢道。潮湿浓雾间,群山外的海峡,忽隐忽现,硕大的青马大桥,蓬莱仙山般的摩天巨楼。进入九龙半岛的水泥森林,看不到周围高楼的顶,窄窄的马路两边,招牌已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在尖沙咀的酒店住下,特意走到弥敦道南头重庆大厦,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就是这处,却到处是黝黑的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底楼是个档次很低的卖场,据说晚上不安全。

      下午,我和Z先生见了香港的投资方及导演黎妙雪。那是我的小说第一次改电影――《地狱的第19层》。有位很资深的女电影人,谈到张国荣出事前跟她通过电话,某段诡异的故事,在此不表。

      谈完事,我和Z先生坐地铁去维港对面的香港岛。在金钟下车步行坐缆车,来到太平山顶赏夜景。观景平台狭小,大雾看不清,草草下来。转了很久,却撞到中环广场,在香港打工的菲佣,每逢周末放假聚集于此。又坐地铁去铜锣湾,车厢大半东南亚面孔,间或几个裹着美丽的丝绸头巾,那是穆斯林女孩标志,应是印尼或马来西亚人。

      回到酒店,我独自外出。

      深夜十点多,于香港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开始。兰桂坊这种地方,我素无兴趣,掏出手机里存的地址,步行前往附近一条小街。

      拥挤逼仄,密密麻麻的招牌底下,有间上海小馆。门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子,下夜班的工人在吃炒饭。有个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看电视里的TVB剧。他的椅背上,挂着件灰色风衣。

      小马哥。

      我叫了他的名字。他猛然抬头,露出少年般的笑容,掐灭烟头,跟我拥抱。

      他用上海话招呼我,用粤语跟伙计们说话,给我点上几份小吃。他是这家店的老板。

      我问他别来无恙。

      阿SIR,我没做大哥很久了!

      他的这句话,令人会心一笑,自动脑补出中年狄龙的形象。

      小马哥,是我的初中同学。

      有句讲句,他越来越像周润发了,当他重新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嘴角还叼着牙签时。

      我和他第一次相遇,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刚进上海市五一中学预备班。小马哥,是我们班个子最高的。他的功课差,小学就留过两级,比我们大两岁,嘴角已有一圈小胡子,穿着港剧流行的太子裤,看起来像社会青年。

      听说,他的爸爸妈妈早已离婚,妈妈重新嫁人去了香港,而他跟爸爸留在上海。

      小马哥总是说,他就快去香港了。

      我有个小学同学,成绩很好,平时穿着体面,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西康路上有幢大房子,以前是他们家的,原是新中国成立前的资本家。他爷爷逃难去了香港,留在上海的房子被充公,他爸是共产党员留了下来。我们只做了三年的同学,他就全家移民去了香港,投奔已是亿万富豪的爷爷了。

      那个年代,凡是跟香港有关的一切都令人艳羡。我听过的第一首粤语歌,是霍元甲的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往后就太多了啊,还记得秦始皇的大地在我脚下吗?八三版射雕的铁血丹心,义不容情的陈百强的一生何求。看过上篇故事的朋友,都知道我会吹笛子,而我最拿手的,是浪奔浪流滔滔江水永不休的《上海滩》。那时无论粤语国语,我们同学都会唱,有一年最流行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我家有台录像机,常带同学们来看港片。来得最多的同学有三个:一个叫李毅大帝;还有个叫杀手李昂;最后,就是这一夜的主角――小马哥。

      除了《纵横四海》,我们最爱看《英雄本色》,导演吴宇森,监制徐克。

      英雄本色1,看了三遍。英雄本色2,却看了十遍。到英雄本色3,已跟前两部没关系了。虽然,公认1才是巅峰之作,但2更让男生们过瘾――那时尚无暴力美学的说法。

      最后有场戏,周润发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挂满炸弹,跟阿豪与龙四一起去为张国荣的阿杰复仇。我们四个男生,用我家的录像机反复播放,数出总共被打死的人数――四百一十九个,册那,绝对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

      现在想想,我们可是够无聊的。

      终于,1993年,小马哥去了香港,与母团聚,持单程证。

      他走以后,不再联络,我挺想他。

      那一年,街头流行艾敬的一首歌。距香港回归还有几年,人人都很期待1997年,又仿佛很遥远,想象那是梦想与光荣的年代――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他可以来沈阳 我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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