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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书赫赫
更新时间:2017-12-0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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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去春又回》

    番外一 被时光埋葬的岁月

    朋友说,我是对未来充满梦幻的女孩,尽管曾伟华他妈对我颇多微词,说什么的都有。家境不好,工作不好,也不算漂亮,还是单亲家庭,还不高……

    她说得一点没错。

    可怜天下父母心,谁都希望自己儿子娶一个门当户对称心如意的媳妇,内可繁衍优质后代,外可光耀街坊邻居。

    而我,便是那传说中的灰姑娘。

    父母在我年幼时便离异,我跟随母亲,靠着她在国有企业做财务那点微薄工资拮据度日,常常捉襟见肘。也许是基因遗传,也可能是从小发育不良的缘故,我面色总有些青黄不接,衬得我营养不良,看起来柔柔弱弱,惟有一双大眼睛为整张脸平添几分活力与神气。

    曾伟华他妈是Q城地税局的部门一把手,天生的领导架势,训起人来有板有眼,除了她的领导,众生在她眼里都是活该被她管制的小喽。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一边不动声色的将我夹给她的虾仁撇到一旁,用白水涮了涮筷子,一边捏着声音道:“我们家也不是有钱人家,不过祖上几代都出入官场。伟华的曾祖父官居清廷的太常寺卿,祖父当过县委书记,奶奶也是Q城当年的妇联主席,大舅是……叔叔是政协****,大伯是……”

    吧啦吧啦一大堆,那些官职于我如水过鸭背无痕迹,却有一段话深深的嵌进了我脑海:我们家的男人和女人,无论是工作还是家世,在这Q城,可都是体面拿得出手。伟华也是有出息,自己考进了**银行,这几年业务精进,Q城分行的领导已经承诺等有人挪位出来,就给他一官半职。他是家里的独苗,是老人的心头肉,他的老婆自然也不是随随便便的小门小户。

    最后她又补了一句:你看我们家的人都高高大大,伟华也有1米82,他将来那位怎么也得有1米65才能更好繁衍后代……

    这一顿饭可说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憋屈的。

    很显然,我是样样不体面,样样不达标,就连基本的身高指标也不例外:我只有1米61。

    我自小虽家境贫寒,可也是妈妈捧在手心里的明珠,我也曾有自己的骄傲。我是老师、邻居、同学赞不绝口的聪明学生,任何一样东西只要稍加用心便可得心应手,大学也是高考前三个月抱佛脚轻松考上的一本院校。大学里,亦是各种活动获奖颇丰。没想,到了这家人这里,却成了弃如敝屣的下等货。

    没几天,他小姨加了我QQ,我利索的加了她,忐忑等待。结果她十分钟后在Q上敲我,上来就说:“我看了你空间的照片,比我想象中的瘦小,伟华的妈那样说你是正常的,你别放心上。”

    我满腔的热情再度如同被泼了冷水,凉到了心底。我憋着一股气,斟词酌句回:“我骨架比较小,但我也有一米六一的。再说,我和伟华是真心相爱。”

    后面她又说了很多,说来说去无非是夸赞曾家如何如何之显赫,对媳妇的要求如何如何高,只不过她是看着伟华长大的,爱屋及乌的缘故,对他女朋友亦算有些好感。

    我心中苦笑:这么说来攀上这样的人家,还有幸得到她的屈尊青睐,我是不是该感恩戴德谢天谢地了。“有钱人家”的爱情,全都是拼爹拼妈拼家世拼颜值的么?

    尽管如此,恋爱中的女人却傻傻地自动屏蔽了这些艰难险阻,幻想着如此爱我的曾伟华一定可以冲破枷锁。

    他曾说,这一切都不是我们感情的阻碍。

    他曾说,他爱我的内在,爱我的所有。

    只要我以诚待他家人,真情终会打动人心。

    这期间曾伟华有动摇过,退缩过,但只要我俩一相聚他便万般悔恨自己的不坚定。每每此时,他总会紧紧拥着我,疯狂的掠夺。有时候他的手会不自觉,粗糙的摩得我浑身一阵颤抖与颤栗。

    我喘着粗气拒绝:“别这样,你答应过我的。”

    他粗鲁地将我挡住的手撇往一旁,不耐烦着,“舒华,我压力好大,好难受,你就给我一次吧,就一次,你看,你摸这里,它有多渴望你……”

    边说着边拽着我的小手握上……我心颤颤如电击过身,尖叫着挣开了他的大手。

    我们美好的开始时他不是没提过那样的要求。我知道那个年纪的男孩荷尔蒙躁动不安,对那个需求格外旺盛。而我在这方面思想传统,始终坚守着最后一道防线不松口,他爱我如宝贝,每次都是适可而止不再强求。

    可那段时间,他几次三番的索爱,饥渴的眼神仿若久旱盼甘霖的大地。

    几次之后,他终于被我的坚持弄得烦躁不已,翻身躺到大床上,大叹一声,喃喃自语:“你终究还是有所保留。”

    没等我回应便去了卫生间,不一会儿传来的哗啦啦水声激荡得我内心一片凌乱。

    之后好多天,哪怕面对面在一起,他也漠然寡语,黑着脸像个吃不饱的孩子。

    我没想到,我们逐渐凋零的感情,早就差着一条导火线。

    永远记得那一天,天阴沉沉要下雨的样子。那个女人找到我,烈焰红唇一张一合,如同吐着信子的毒蛇。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么厚着脸皮霸占他身边的位置。一个不能带给男人快乐的女人,你有什么资格霸占他这么久?!别整天装着清纯高高在上让人倒胃!你以为他真的是因为家庭反对才跟你分手吗?你们在一起四年,而我只认识他三个月;我没你漂亮,没你聪明,凭什么他对我死心塌地,还带我见了家长?”她扶了扶手腕上水头上好的玉镯,猫眼斜睨,“因为我能给他男人的快乐!你见过他因为疯狂而迷失的眼神吗?你见过他因为gc而闷哼的满足吗?你见过……”

    “别让我恶心!”

    ……

    爱的前传

    好哥儿们的劝慰犹在耳畔: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你让他跟你谈了四年精神恋爱憋出内伤,他凭啥守护你们的爱情?

    纯情如我到底太天真,内敛羞涩居然认为还没结婚就做那种事实属坏人,愤懑我都能自我调节为什么他就不能忍?他到底是爱我的身体还是爱我的人?

    后来被个多金帅气富二代多次引诱,蚀骨承欢。他让我做他的女人,带我领略鱼水之欢,我沉沦至今不愿自拔。

    原来那种事之于爱情是一种情感升华,当你遇到生命中的那个人,你愿意倾身相付,至死不悔。相比两小无猜的纯爱,男人更喜欢那种身心交合的激情。

    那是2010年的夏天,如同每一个曲终人散,我和曾的爱情终于走到了尽头。

    撕心裂肺,倍感挫败,我窝在出租房里凄凉哭了几天,有一天醒来发现,眼睛肿得跟核桃似的,格外吓人。

    那天室友请假在家,姑且叫她小红吧。

    她一发现我那熊样便大呼小叫,直呼我为个男人折腾成这样大大的不值,很仗义的说要带我去个地方散散心。

    一颗心枯坐着太久,也想要出去透透气,未曾多想便答应了。

    出门随意套了个T恤牛仔裤,不上班我都是这般休闲打扮。

    结果小红又大惊小怪:“怎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打扮成个小屁孩那样。”

    二话不说回房间翻出一条紧身包臀短裙和一件修身白衬衫,硬是要我换上。我当时整个人都蔫蔫瘪瘪,哪有什么心情计较她的一惊一乍,全凭她替我里外张罗。

    小红胸不大,合适她的修身衬衫穿在我身上有些紧绷。看着镜子里凹凸有致的我,小红啧啧赞道,别看我似乎瘦瘦小小,打扮起来很具诱惑。眼睛大大的,尖下巴小脸,皮肤算白皙,白衬衫将我的标准胸型烘托得饱满坚挺。

    我心知肚明,大眼睛和大胸是唯一的资本。淡淡的笑笑,心不在焉的怎会在意她口中的“诱惑”二字。

    她带我去的地方是环市西路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坐在富丽堂皇的大堂休息椅上,我纳闷问她要干嘛。她说等人,问她等谁,她抿嘴不语。

    没多久,她突然起身,小碎步的前移。

    那天她穿的是一条驼色修身连衣裙,因为臀大,衬得柳腰娉婷,动态轻盈。只见她走到对面,柔婉地对单人沙发上的男人说:“先生您好,我手机没电,忘带充电器了,能否借用一下您的。”

    我注意到那男人西装革履,发型、领带一丝不乱,体格似乎很精壮,狭长的双眸不怒自威,甚有气场。

    他微微抬头,瞟了一眼小红,笑道:“好啊。拿去吧。”

    小红说了声“谢谢”又婀娜归位,将充电器插到沙发后的插座,真的充起电来。

    我没精打彩继续玩手机。小红就不一样,从包里翻出了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端坐看书的模样俨然一优雅淑女。

    我从来不知道她也有看小说的嗜好。

    没一会儿,对面那男人利索的收拾电脑,要起身时像是想起什么,便对着小红的方向道:“美女,我就住楼上**房间,你用完直接拿上去给我。”

    小红这时迟疑了一下,难得一见的半含羞涩,“这样会不会不大好……”我当时突然有种鸡皮疙瘩爬身的寒凉。

    那男的埋头提了电脑包,只淡淡的说了句“没事”便上楼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语带轻蔑。

    我以为我会置身事外,谁料却是个开端。

    半个钟头后小红接了个电话,挂完随即眉开眼笑的跟我说临时有急事要先走,让我帮她去还充电器。

    我对这事是排斥的,毕竟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路人。最后实在拗不过她只好代劳。

    我上楼敲开了那个男人的房门。

    001 新货尝鲜太神速

    最初他身披浴巾开门时,我大脑一片空白,小心脏有瞬间的休克。

    我见过曾伟华的裸露上身,常打篮球的他体格健壮,腹肌若隐若现。

    情到浓时,他也曾抓着我的手……只不过纯情如我适时的克制住了彼此的冲动。

    此刻,我刚接完他的电话,他口舌如簧的辩称自己并非有意背叛,我怒极掐掉。

    之后,不自然的敲开了那个男人的房门,本想着还完即走。

    结果他开门扫了我一眼,毫不避讳在我面前的裸露,不动声色的转身走入房间。我神魂归位,轻声浅音就着打开的门迎了进去,正要说明来意,他却又悠然接听了一个电话。

    ……

    那是个混乱的下午。

    他误认为我欲擒故纵有意勾引,我还未从曾伟华的电话中彻底清醒。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也不记得谁主动,总之话没说几句,眼神一对,天雷勾地火,双双滚到了地上。

    当双手触摸到他光滑而棱角分明的六块腹肌时,我内心颤抖如同被狂风吹过的芭蕉叶。男人和女人之间本该有着更美好的相处方式,我从前却不知珍惜。

    叶菁菁说得没错,我从未给曾伟华带去过男人的快乐。我惧怕,我迟疑,我顾虑,坚守了那么多年,结果拱手让人。

    既然最美好的时候都没有献出来,那后来的时间,什么时候给谁,还重要吗?

    既然曾伟华那么中意和女人的事,我为何不能去一一品尝?

    失恋的女人是寂寞的,脆弱的,不甘的,渴望男人的。

    就这一点,我终于突破了最后一道线。

    给他!

    他英俊、霸道、魅惑,给他!

    当时想法很简单,给一个多金猛男,失而无憾!

    不过,这个男人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

    跟狗啃似的,紧接着便胡吃海喝。

    我可是头一回见过这阵仗哪。

    人常说的生涩、恐惧、退缩、锐痛、不知所措,全都是前人血淋淋的经验之谈。

    即便我紧闭双眸溢出几个难捱的音节,他也丁点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我挣扎着,心底早把他祖宗全问候了一遍,新货尝鲜不带这样的吧。

    可是还在前进中的他,倏然就身体一滞……

    这就吃完了?

    他重重的气息浮游在我耳畔一公分的地方。我手指发颤,一动也不敢动,生怕他又来个狼吞虎咽,将我生吞了。

    之前壮士赴死的贼胆早被他的狂暴吓到了九霄云外。

    他忍不住问了我。

    我如实回答:是新货。

    一阵沉默。

    这样的氛围有点诡异,我绞尽脑汁蹦出几个音节,“你……你是不是绷得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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