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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岑凯伦
更新时间:2017-12-02 08:38:21
《春之梦幻.》

    作者:岑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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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在一个绿色的房间里;银绿色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巨型相片。

      照片里有五十岁的马永安,几间工厂的老板,马林如冰,四十二岁的中年美妇;妇女会的活跃分子,难得的也是个好母亲。

      二十四岁的秋诗,洋行总秘书。二十三岁的爱诗,空中小姐。二十二岁的梦诗,大学刚毕业。十六岁的小丽诗,还在念大学预科。

      马家的四千金都是大美人,秋诗温柔,清秀,眉目如画。爱诗绝艳,热情,浪漫。梦诗清丽脱俗,肌肤如雪,是四姊妹当中最漂亮的一个。至于小妹妹,一张红红的小脸,两个小梨涡。她活泼,健康,俏皮,甜蜜。她在马家,是最深受宠爱的一个。

      下课回家,丽诗把书本一扔,倒在一张“欧化牌”的真皮椅里,她伸长了腿,舒舒服服地吐了一口气。

      女管家端姨由里面走出来:“丽诗,你下了课去了哪里?司机接不到你。”

      “庄妮搬了新居,去看看。端姨,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厨房了芒果蛋糕。你回房间换去校服,我给你准备。”

      “唔!不,”丽诗到处看:“程世浩呢?”

      “怎么叫程世浩?叫老师!”

      “什么老师?大家一块儿长大的,他有什么了不起?”

      “不叫老师就算了,但是,他大你四岁,总该叫声世浩哥哥吧?”

      “什么哥哥妹妹的,肉嘛!”

      “你这孩子,真不听话。”

      丽诗站起来,走过去,缠着端姨撒娇:“丽诗听端姨的话。”

      端嬉又怜又爱地抚着她的头发:“快去换衣服,和大姐一起吃下午茶。”

      “大姐回来了?”

      “早回来了……”

      秋诗换上家常便服,有人推门进来。“有事吗?”

      爱诗转着水汪汪的媚眼:“想向大姐借双灰色的高跟鞋。”

      “你自己有!”

      “我那双是粗跟厚底的,今年流行细跟薄底。”

      “妈那天买鞋子,你也要了两双。”

      “是紫色和彩蓝色。今晚我穿银灰色的晚礼服,灰鼠披肩,应该穿灰色鞋子的,是不是?”

      秋诗打开鞋柜,把一双全新的高跟鞋拿出来,交给爱诗:“别像上次一样,还鞋子时候,少了鞋跟。”

      “不会,决不会,上一次是跳通宵嘛,这一次担保完整无缺。”

      “好吧!”秋诗微笑挥一下手。

      “谢谢大姐。”爱诗刚走出去,碰见梦诗,梦诗盯一眼她手中的鞋子:“又占大姐的便宜!她的新衣新鞋你哪一样没用过?”

      “关你什么事?又不是向你借。”

      “我可不像大姐好商量。”

      “才不用你的东西,冷血动物,哼!”爱诗回到自己的卧室里,把手中的高跟鞋一扔,反正不是自己的东西,才不可惜。

      爱诗坐下来化妆,把那张脸弄得艳光闪耀,这时候,有人敲敲门进来。

      “干什么?小鬼。”

      “我不是小鬼。”丽诗鼓起了小嘴。

      “好,好,叫你小仙女。”

      “那还差不多。”丽诗说:“端姨叫我告诉你,下面来了两个人……,’

      罗拔和彼得都说约了你吃晚饭,端姨无法应付他们,叫你到下面一次。”

      “两个人就应付不了,笨蛋。”

      “你不应该骂端姨!”

      “对,忘了她是你干妈。好吧!就叫她聪明蛋吧!”爱诗开始更衣:“有一次,我同一时间约了六个男孩子,我只不过略施小计,就把他们一个个打发掉。”

      “你是恋爱专家,谁能比你。二姐,你可要快一点,罗拔和彼得已在吵架。”

      “讨厌!”

      丽诗走出去,经过父母的房间,被马太太叫住:“丽诗,进来!”

      “妈,等会儿好不好?我忙。”

      “小孩子,忙什么,进来。”

      丽诗拉着校服,移着脚步进去。

      马太太拉住她的手,柔声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下了课就要把校服换下来!”

      “我……”

      “你在学校又玩又跳,把一身尘都带回来,穿着校服吃东西,那多不合卫生?”马太太捏一下她的脸:“快换了衣服去做功课。”

      “程世浩还没有回来!”

      “干嘛连名带姓的叫人家?他是你的补习老师,又是你的世兄。”马太太说:“世浩的爸爸和你爸爸是好朋友,世浩的父母死了,我们照顾他。这孩子有志气,不肯平白接受我们的恩惠,他替你补习,赚取自己的学费和住食费,他没有占我们半分便宜,你是不应该看不起他,知道吗?”

      “知道!”

      “别老找他麻烦,做个乖女孩,嗯!”

      丽诗点着头。

      “世浩学校有事,要迟些回来,你自己先做功课,他回来替你改。去吧!”

      丽诗吐着舌头走出去。在马家,她就只怕母亲一个人。

      她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不一会,梦诗进父母的房间。

      “妈,我想跟你商量。”

      “很好,坐在妈身边!”

      “我找事做,你都知道了?今天接到通知,全部被录取。”

      “你真是个很有天份的孩子,那几份工作,你喜欢做哪一样。”

      “各有优点,各有好处,我不能决定!”

      “你办事有冲劲,口才又好,我认为你比较适合在酒店工作。”

      “你喜欢我做公关部经理?”

      “好不好?”

      “也不错!那是一间国际性的酒店,”梦诗很爽快,站了起来:“我决定了!”

      “怪不得你爸爸说你应该是男孩子。”

      “妈,你和爸爸会不会因为生了我们四姊妹,感到遗憾?”

      “不,我和爸爸为拥有你们而感到光荣。只要是自己的骨肉,男的和女的根本没有分别,何况,你们都那么出色?”

      “妈,你真好!”梦诗在她脸上吻了一下:“我把决定告诉表姐。”

      “应该,她一直很关心你!”

      马太太看着女儿的背影,发出了安慰的微笑。

      现在,她最担心的是秋诗。

      自从两年前秋诗的未婚夫坠机失事,秋诗就闷闷不乐,两年里,从未见她真心真意地笑过。

      最可怕的;她从此之后,不敢再交异性朋友,她很忧郁,很孤寂。

      八时五十分,马秋诗回洋行上班。

      何经理的秘书玛莉(隶属秋诗管辖)迎上前:“秘书长,早安!”

      “为什么不叫我马小姐?甚至叫我秋诗?”

      “那对你太不恭敬。”玛莉是最会奉承的,可惜,她工作少,说话多,秋诗并不喜欢她。

      “依照我的意思去办,就是恭敬。”秋诗说:“十时开会,你代我通知何经理。”

      “对了,今天新总经理上任,听说总经理是个年青又好看的公子哥儿。”

      “不要过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秋诗挥一下手:“去工作吧!”

      秋诗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两年了,办公桌上空放着一只精致的小花瓶,可是瓶子里不再有玫瑰。

      送攻瑰的人呢?秋诗倒在办公椅上,捧着头。

      突然有人敲门。

      “进来!”

      “马小姐,早安!”进来的是秋诗的助理贝蒂;一个少说话多做事的好女孩。

      “早!”秋诗匆匆抹一下限角,提起精神:“你通知副总经理,副经理十点钟在会议室开会,还有,董事长陪新总经理来的时候,通知我。我要留下来等华氏商行一个电话。”

      “是的!马小姐。”

      贝蒂出去,秋诗不敢再胡思乱想,她进总经理室,检视一切,经过装修,总经理室已焕然一新。

      今天来的新总经理,是董事长的儿子,一直在新加坡分行工作,直至最近老总经理退休,他才由新加坡赶回来。

      听说他才三十二岁,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她正在想着,对讲机响了:“马小姐,董事长和总经理刚进门。”

      “我立刻来!”秋诗拉了拉身上的黑色套装,她匆匆走出去,在大办公室,看见董事长身边站着一个很有风度,黑皮肤,高鼻梁的男人。

      他绝对称不上英俊,但气宇轩昂,自有吸引人之处。

      “秋诗来了!”董事长对她一向很有好感,霍英平随着父亲的呼唤,他回转身,看见秋诗,很快,被她的古典美吸引住了。“欢迎你,总经理。”她略微一弯腰。

      他伸出了手,稍迟,她也伸出了手。于是,两只手连在一起,好一会。

      “秋诗是你的私人秘书,同时也是秘书长,”董事长唤醒儿子。

      “很好!”他迅速放开手:“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秋诗是个很能干的女孩子,她会是你的好助手。我们到其他部门看看!”

      “很好。”霍英平的视线,仍然停留在她的脸上。

      直至开会,在严肃的气氛下,他才把自己控制下来。

      开完了会,董事长有事先离去。霍英平和秋诗回办公室的时候,霍英平说:“马小姐,我们一起吃午餐好吗?”

      “对不起!总经理,我早已和贝蒂约好。”

      “不可以退约吗?”

      “我是很守信约的!”

      “明天呢?”他并不灰心。

      “明天再说吧!”秋诗回到办公桌:“失陪了,我还要整理今天开会的纪录!”

      “那……”霍英平顿了一会,终于垂首走进总经理室。

      ***

      丽诗是个好女孩,但是,在程世浩的面前,她会变得非常刁蛮。

      程世浩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男孩子,那张白皙的脸;可以算得上英俊,他虽然没有根长的腿,很阔的肩,但是,身材很适中。

      他在马家已住了四年,也做了丽诗四年的补习教师,丽诗会考得了“三优”,那完全是程世浩的功劳。

      而他本身,是港大电机系的学生,还差一年就大学毕业。

      程世浩在房间里看书,丽诗走进来,一手把他的书抢去。

      “小丽,别把我的书撕破,我花了九十几元买回来的。”

      “我不喜欢你做书呆子,你看书看了一个早上,还不够?”

      “多看参考书,会增加知识,小丽……”

      “唏?你怎么叫我小丽,我不喜欢人家说我小,因为我懂得许多许多,我思想成熟,会分辨是非,我已经长大了!”丽诗把书往后一扔:“陪我去看电影。”

      “改天好不好,我想把书……”

      “今天星期日,少看半天书不会死的,是不是?”

      “但是,我正看得入神……”

      “好,好,你不去,我叫罗伦斯陪我去。”

      “谁是罗伦斯?”他突然紧张起来。

      “罗伦斯是个男孩子。”

      “我知道他是男孩子,可是,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早认识了,”丽诗翘起了鼻尖:“别以为只有二姐才有许多男朋友,其实,我的男朋友比她可能还要多呢。”

      “你……”程世浩已忘记他那本近百元的参考书:“女孩子太滥交是不好的!”

      “老古董。”丽诗旋着她那条鹅黄色的背心裙:“谁像你?两只眼睛一个鼻子,活了二十一年,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我们大学里也有许多女同学!”

      “那你带一个回来看看啊!你知道妈咪很疼你,一直把你当儿子看待,她知道你有了女朋友,一定会很高兴。”

      “可是,我……”

      “别我我,你你,你到底去不去,你不去,我找威廉。”

      “怎么?又来一个。”

      “还有许多个。”

      “你想看哪一套电影?”程世浩完全投降。

      丽诗掩住嘴忍着笑,其实,她根本没有兴趣交男朋友。她表面充成熟,实际心理仍很幼稚、那些罗伦斯、威廉,只不过是她的同学的哥哥,她对他们是绝不理睬的。

      至于程世浩,由于一起生活了四年,接触又多,因此,她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不过,她也只不过把他当自己的兄长看待。

      她和程世浩走出房间,碰上梦诗,她拉着梦诗说:“三姐,我到你们酒店的COFFEE

      SHOP饮下午茶,可不可以付八五折?”

      “八五折?你以为是公司大减价?不。不过,你可以签单啊,你可以在单上签我的名字就行了!”

      “那你要不要付钱?”

      “当然要!酒店又不是我开的。”

      “那我不签单,应该由程世浩付账嘛!”

      “你这小丫头,就只会欺负世浩。”梦诗搔一搔她的头发:“世浩,别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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