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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

作者:惜之
更新时间:2017-11-22 22:51:52
谢,让几个老人感动得无以复加,他们同时走过来拥住他的肩膀,说:“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谢谢?”

    “看你好多了,我们才放得下心回工作岗位上去。”谷绍时说。

    他们分别负责南部、中部、北部和东部的医院,平时很难得聚在一起,这回为了小弟的病,分别离开自己的医院北上,住上好几天。

    这些日子,小弟的情绪一直很差,医院的业务只好搁着,一颗心在两边挂,宁静不下。

    “那么我们回去,要不要我让新云来陪你?”谷新云是谷绍时的女儿,论辈分,她要喊他一声叔叔。

    “不用,我有特护陪着行了。”抬眼看看他的笨笨,短期之内他不想去适应太多亲戚。

    “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Miss辛,一切麻烦你了。”谷绍阳说。

    “这是我该做的。”辛穗点头回应。

    送走四个老人,她一回头,就见他已经利落地换好外出服。

    “你要做什么?郑医师没说你可以出门。”

    “管他说不说,我要去找几本英文书来读,我已经快闷出霉菌来了。”套上鞋,收起皮夹,他做好出门准备。

    “不可以!”屁股贴住门,她当起守门员,不放坏病人越界。

    他走到她面前,一瞬不瞬盯住辛穗看。

    “妈……”一个妈字在喉间消除。“谁说我要听你的意见?”

    下一秒,他拉起她的手,打开门,连她一起带出去。

    兔子跟蛮牛比拔河,不只白费力气,更是找死!

    “第三章”

    一整年过去,谷绍钟在兄姐的请托下,接管台北的品诚医院,但他仍然住在医院的十八楼,没搬到任何一位亲戚家住。

    辛穗则从他的特别看护,变成朋友。

    其实,医院有多年根基早已步上轨道,有没有他来主持大局,都没多大差别。加上他设计出一套管理程式,很多繁复的管理工作变得更轻易简单。

    于是,即便是当院长,他仍然有很多时间设计电脑软体,慢慢地,他又搭上一些厂商,重操旧业。

    这一年当中,他的生活,除了工作,身边只有辛穗和偶尔的家庭聚会,有点贫乏、有点枯寂,和很多的不快乐;因为,固执的他执意要挖出遗忘的那段,却总是失败。

    午餐时间,辛穗照例捧来便当到他办公室里。一人一个,他们面对面坐着。

    “你又去买书?”辛穗看着架上新购的原文书,她的英文太差,弄不懂他买些什么书。

    “嗯!星期天要找你一起去逛书局,可是你不在家,电话没人接。”

    “哦!我搬家了,星期日搬的家。”

    房东赶人?妈的……在以前,他早让脏话出口,可是wωw奇Qisuucom网才一年,他的习惯因她改变。“我早说拿钱把房子买下。”

    “我只是个卑微的可怜小护土,不是说买就有钱买房子的。”

    “朋友有通财之义。”他头抬也没抬,扔下一句话,把最后一口饭塞入嘴巴。

    又是朋友?失望之情充塞心间……

    一年的时间可以证明很多事,包括她对他的感情,从一见钟情,到日益增进的感觉,她不想欺骗自己的心,是的!她爱他,可是他只愿当她是朋友。

    颔首轻喟,算了,反正她把一切掩饰得很好,好到她连自己也欺瞒住,他们“只是”朋友。

    其实,当朋友也不错啊!当朋友能够一天到晚在他身边晃,当朋友可以听他谈心事,朋友的感情向来维持得比恋人久……

    她又在自我催眠了,每次碰到必须妥协的事情,她就习惯性自我催眠,直到自己接受为止。

    “我的新房东叫于优,是个美得不像尘间女子的人哦!她很有才华,她会弹钢琴、会拉一点小提琴、会编曲填词,对了!她最近有几首词曲让唱片公司录取,说不定再过几年,人们朗朗上口的流行曲子,就是出自她手哦。”

    她的满脸崇拜让他心里十分不是滋味,他设计的软体满街跑,也没见她赞上几声。“不过是靡靡之音,有什么好得意的?”

    笑笑,辛穗不以为意,他向来这样,总没有一个好态度。

    “除了于优,我还有一个室友叫童昕,她是个秘书,也很漂亮,不过她的美和于优是截然不同的,她是那种天生的美女,怎么形容呢?就是在马路上,有一群女人聚在一起,你就会一眼看到她。”

    “马路上要是有一群女人,我会第一个看见你。”拿起她剩下大半的便当,他用竹筷子拨过一部分,剩下的放回她眼前。“把剩下的吃光,不能留。”

    瘪瘪嘴,她夹起咬了一口的排骨递给谷绍钟。“我不要吃排骨,它太硬了。”

    “吃软不吃硬的挑嘴家伙。”就着她咬过的部分,他一口咬下。这一年中他吃惯她的口水,早不以为意。

    扒下最后一口饭,谷绍钟用湿纸巾用力在她嘴上抹两把,然后同样一张、同样动作,也在自己嘴上涂过,两三下整个桌面清理干净。

    摸摸被擦得红通通的嘴巴,辛穗嘟起唇瓣。

    “好痛!你不能轻一点?我的嘴巴早晚会被你磨破皮。”

    “都擦过几百次,要破早破掉!搞不好上面已经结上一层厚茧。”拍拍她的头,他从冰箱取出一瓶牛奶扔过来。

    她又找到一个当朋友的好处――他从不碰乳类制品,可是他会为她这个“好朋友”准备上满满一冰箱的牛奶。

    “告诉你一个浪漫的故事。”辛穗拖着他雄壮威武、一扫就能把她扫入垃圾桶的粗臂膀,把他带入沙发里。

    “浪漫是愚蠢的代名词。”他嘴上虽这么说,但并不是真的拒绝,辛穗很习惯他的表达方式。

    “于优有一个异父异母的哥哥,她很爱他,爱好多好多年了,可是男生并不知道。他的哥哥好帅哦!他是一个小提琴家,这几年在国外有很好的表现,听说再不久就要回台湾,到时,我介绍给你们认识。”

    “小提琴家?娘娘腔的家伙。”

    又是批判,讨人厌的家伙!

    “谷绍钟……可不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她扬着笑脸在他身边摩蹭。“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不但有通财之义,还可以两肋插刀的是不是?”

    “要插刀去找外科部林医师。”要他为那个帅哥插刀?门儿都没有。

    这一年下来,他进步最多的是成语,没办法,谁教他交了一个三句话不离成语的朋友。

    “偶尔,我也可以利用一下你的裙带关系嘛!是不是?”她就是要赖他。

    “我不穿裙子。”连听都不听,先一口回绝再说。

    “于优的脚不方便,你可不可以请护士长不要排我晚班,我晚上必须回家陪她。”童昕被新老板整死了,不到一、两点见不到人影,她再不回家,可怜的于优就要饿上一整天。

    “于优是个瘸子?”

    “不是瘸子,只是脚不方便,她以前还是个舞蹈家呢!拜托、拜托嘛。”

    他没答、不应,不过她知道,这就是代表同意。

    笑弯眉,她旋身去寻架上他刚买的几本书。

    打开罐装饮料送到他面前,她在他耳边叮咛:“答应我的话别忘记!”

    “为什么要请假?”他想起早上看到的假单。

    “我一年的假都没有休啊!这一次,连着中秋节整整九天,我要回家陪陪我爸爸妈妈。”

    “你回去,那我怎么办?”九天不见……她是他在这里惟一说得上话的人。

    “你问我?我们不过是‘朋友’。”知道了吧!光是朋友,他不可以要求别人太多。她以胜利者的姿态看他。

    “不要回去,我会无聊。”

    谁管你!她在心里哼一声,除非他有自觉,理解他们的关系必须再往前跨一步,否则……无聊?干卿屁事!

    “想要朋友,走出大门,我保证有一大堆男男女女抢着要当你谷院长的朋友。”

    “不请假,我才让江玲不排你夜班。”

    他的口气是强势的,可是她对他的强势早已免疫。

    “你排我夜班,等我九天后销假上班,我们连基础朋友都当不成。”威胁人啊!谁不会。

    做做鬼表情,不理会他的臭脸,辛穗转身到书柜上取出他新买的书。

    “你真打死不学中文?中国文字之美,等你学起来,会惊叹于它的博大精深。”

    “我讨厌方块文字,又臭又硬。”

    又臭又硬,他讲自己啊!

    “你居然讨厌同类?”拿起新书,她走到他桌边,蹲下身翻开最后一页。

    “你又要在我的新书上涂鸦。”

    她没应他,径自写上两行文字。

    如果爱上一个不可爱的男人是自讨苦吃,那么我愿意为爱你吃苦。

    笨笨于初秋午后爱他……还要爱他多久,他才能回馈她相同的爱情?一年、五年、十年?她连数都不敢去细数。这就是单恋吧,于优的单恋让她失去双腿、失去未来,让她吃尽苦头,换来他的憎恨。那么她的单恋呢?她将要失去什么、牺牲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

    阖上书,在他书上写字的习惯是几时起养成的,她已经不太有印象。

    刚开始,她会帮他在新书上记下购买日期和地点,后来纪录变质,她欺他文盲,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她的心情和她的单恋。

    他走到她身边,问:“你写什么?”

    “九月二十六日购于金石堂书店,没有辛穗同行。”她随口胡诌。

    “把辛穗涂掉,改成笨笨。”他拿起笔要涂掉那串文字,她抢过书护在身后。

    “不要不要,我真会让你喊笨。”她不明白,他怎么对她的名字那么有意见。若是,他的意见是纯粹出于心疼,她会……会非常感动……

    “你本来就笨!我看不出你哪里有聪明细胞。”

    “污辱我,你很得意吗?”嘟起嘴,她踮起脚尖对向大巨人。

    “我说实话。”

    四个没表情的字眼会呕死人,辛穗别过身不理。

    “生气了?”语调缺乏高低起伏,安抚人,他技术太差。

    生气?辛穗呕死自己这点,明知道他对自己无心无意、明知道他是、永远的不体贴,她还是无法对他生气。

    要生气,她只能关起门来,对自己,“我没生气,我要下楼工作。”咬咬唇,一个鲜红印子染上她的红唇。

    “晚上陪我吃饭。”

    “不,晚上我要整理行李赶火车。”

    “坐夜车太累。”他反对。

    不过是朋友,干嘛事事管人?

    嘟嚷一声,她背着他说:“我买不到明天的火车票。”说完,轻关上门,她轻轻走出“朋友”的关心。

    ※※※昨夜回到家里已经晨一点多。爸妈弟弟都体贴她,天大亮也没喊人,一个个下田去工作,由着她去睡。

    用枕头挡去四方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她翻翻身,面朝里面睡得酣熟。

    人生最美妙的事,莫过于――天天睡到自然醒,睁一眼,翻过身,蒙蒙胧胧继续睡,再次等待下个自然醒。

    铃……铃……手机响了,扰不醒她,她是最难唤醒的赖床姑娘,从小到大,被老师罚过最多的事就是迟到。

    手机声响停住,没多久,尖锐的电话铃响起,辛穗仍不为所动,十声、二十声、三十声……她在蓬莱仙子家,新茶刚泡好。

    终于,住在厝边的表嫂听不下去,绕到她家客厅接电话。然后,比电话铃响更具威力的表嫂嗓门,亲自走了一趟蓬莱仙岛把她揪回来。

    “阿穗,起床啦!阿穗,卡紧起床啦!”

    揉揉惺忪睡眼,她摇摇晃晃走下床,拉开门,魂还没回数招全。“火烧厝吗?”

    “不是啦!你的头家在火车站,他叫你去接他。”好久没回家,表嫂的台湾国语听起来亲切极啦。“头家在火车站?”抓抓头,弄不懂表嫂在说什么?直到百分之九十的灵魂重返肉体……“头家?你说……”突地,她眼睛瞪奇大。“他是不是叫谷绍钟?”

    “对对对,他说他人在火车站,等你去接他。头家要来,你怎不告诉我们一声?快一点,你去换件整齐的衣服,我让你表哥开货车去帮你接头家。”

    表哥去接?不!那家伙古怪得很,说不定,他会打死不上表哥的车。

    “表嫂,不用了,我自己去接他。”

    “可是摩托车都让你阿弟骑到田里去。”

    “我骑脚踏车去,表嫂我不跟你讲话了,我要快点去刷牙洗脸。”

    冲进浴厕,她在五分钟之内完成出门准备,前脚跨出门,才发现自己的头发没梳。

    扭身回房,几个梳落,发觉自己的头发居然留这么长,从肩膀下方算起,足足有二十公分。

    从小到大,她还没留过长发,一是没耐心、二是懒得梳整,没想到他说句,我喜欢看长发女生,她就为他留起一头累赘。

    喜欢他吗?真的好喜欢!喜欢到想起他会不自主微笑;摸着他读过的书,指尖会微微发麻;闻到他的气息,会沁心舒畅,甚至被他那双老拿她当篮球丢的手触到,也会出现一阵阵无解的心悸。

    喜欢一个人,心情像正在发酵的水果酒,甜甜的、带着醉人芬芳。

    对着镜中自己,绯红的笑脸张扬,她的好心情无法就地掩埋。

    他来了!这代表什么?

    代表他喜欢她在身边,一如她喜欢留在他身旁?

    在他身边待着,即使没做事,即使只是和他那张扑克牌脸对望,她都会觉得幸福。

    偷偷瞧他的臭脸、偷偷盯着他在电脑桌前浑然无觉的专注神态,偷偷在他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心情,她都会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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