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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95

作者:闲野斋主
更新时间:2017-11-19 16:33:39
上不是提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给出路的政策吗?我现在什么都向你们坦白交待了,难道就不可以给我一条出路,给我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吗?”

    “这女人真难缠,你看现在怎么办?”周星只得问明轩。

    明轩毫不犹豫地说:“叫她走,立刻就走!我不想再看到她!”

    “我不会走的,你不答应我的请求我绝不走!”林艳芳说。

    周星插话道:“你不走我们走,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明轩恼了:“你糊涂,这是我的家,该走的是她而不是我们。”说完他指着林艳芳命令似地说:“限你一分钟之内立即离开,否则,我立刻报警,说你私闯民宅,再将你谋财害命的事公之法庭,让你死在监狱之中遗臭万年。”

    失魂落魄的林艳芳终于如丧家之犬般离开了屋中。

    周星问明轩:“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上法院起诉地?”

    “不!现在已经没这个必要了。郑媛媛和小龙的阴魂会始终缠着她,她的余生将在无限的痛苦中度过,生不如死就是她的最好结局。”明轩愤然地说。

    “那些本当属于你们的遗产不是好过她了?”周星问。

    “金钱如粪土,我要靠自己的能力去赚钱,那些遗产就留在她身边折磨她好了。她只会成为金钱的奴隶,一天也不会快乐的,这也是我不让她赎罪的原因。”明轩斩钉截铁地说。

    周星回内地后,明轩的金骥广告公司又得到了扩大和发展,的确是今非昔比了。他买了现代化的电脑彩色喷绘机,不仅做车身喷绘广告,而且承接了许多旅游点的大型路牌广告、霓虹灯广告,进而又发展到承接影视广告。他真正地发达了,而且有了颇好的声誉和名气。金钱有了,豪宅也有了,名车也有了,“欢迎富人常来”的名贵商场迎宾金牌匾也好像是为他而设。但是,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地高兴过,因为金钱的光环下缺少温暖,那种人间真情特有的温暖。他也想到过建立一个新的家庭,但一闭上眼睛就会想到媛媛和小龙,这是他心头一道永远抹不平的伤痕。他和夜总会和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喝醉了便挥舞着不能伸直的残指咒天骂地,诅咒这灯红酒绿的疯狂世界。

    今天是清明节,喝醉了的黄明轩被手下和司机护送回了家。其实他并没有真醉,而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窗外传来祭奠亡灵的鞭炮声,触景生情的明轩双手捧着妻、儿的照片瘫坐在地板上大哭了一场。他发达了,没有人共享他的快乐;他忧伤时,没人分担他的痛苦。他是生活在寒冷极地的孤家寡人。他记起清明节是要给亡故亲人烧纸钱的,不愿虚情假意的黄明轩打开保险柜,竟取出几捆真正的港币和美元焚化起来,口里喃喃地泣诉:

    “媛媛、小龙,拿钱去用吧,想用多少都行,这不是虚伪的冥钞,全都是真正的港币和美元。我现在不仅发达了,而且是靠自己的双手发达的。媛媛,我的爱妻,你为什么就那么傻呢?为什么那么不自信呢?遗产就那么重要吗?别人能发达,我们也能靠自己发达的呀!小龙,我的好儿子,想起你,爸爸的泪水便不能干,爸爸的泪水可以汇成一条河,一汪深潭,你都可以在潭中游泳了。爸真后悔,不该带你到香港来的……”

    黄明轩哽咽住,再也说不下去了。他突然站立起来,将手中的钞票一把把向空中撒去,钞票如雪花似的在空中悲哀地舞蹈,豪宅中更加充满凄凉的寒意。撒完钞票的黄明轩又从柜中取出一瓶名酒,在妻、儿的照片前斟上一杯,再放上一些水果,然后一仰脖子,将瓶中的酒“咕咚!咕咚!”一古脑儿全灌进腹中,倒头睡去。

    第二天,一觉醒来的黄明轩头仍然隐隐作疼,望了一眼混乱的屋中,明轩产生了去“万佛寺”的念头。万佛寺是香港一座名寺,供奉有1.3万尊佛像,阿弥陀佛殿内还供有创建人月溪法师的真身,是香港佛像最多,唯一有法师真身的庙宇。寺内的阿弥陀佛像,是全港最大的殿内佛像。

    来到万佛寺的明轩在寺前发现有人在围观。他挤进去一看,不由大吃一惊。林艳芳衣冠不整、披头散发、满脸污垢地坐在地上,正傻笑着疯疯癫癫地在地上排列许多钞票。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问她:

    “阿姨,你把这么多钱铺在地上干什么?”

    “乖孩子,晒太阳啊。”林艳芳嘻笑地回答。

    “钱也要晒太阳的吗?你怎么这么多钱?”孩子又问。

    “这些钱不应该是我的,我还给人家,人家又不要,只好先保管了。再不晒太阳钱都要发霉了,今后怎么还给人家?”

    人群中立即引起了轰动和种种议论:

    “这女人疯疯癫癫地行为古怪,应该报警。”

    “我看这钱有问题,有可能来路不明。”

    “你没看出她是神经病吗?准是受了老公的刺激才变成这样子。世上的男人哪,就没个好的!嘿!做女人真可怜!光有钱有什么用?男人花心到外边鬼混去了,女人能不疯吗?”忿忿不平借题发挥的是一位胖阔太太。

    胖太太的话激怒了站在她身边的丈夫:“你这是什么意思?又在变着法子骂我。我看要逼出神经病的不是你,是我!”

    这两人一吵,本够热闹的场面就更加热闹了。突然人群中又有人惊呼:

    “抓小偷!抓小偷!有人偷走我的钱包了。哎哟!这是敬菩萨的香火钱他都敢偷,要遭报应的!”呼喊的是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的儿孙们立即忙了起来,|奇-_-书^_^网|人群大乱散开。

    就在这混乱之际,平地突然刮起一阵无名的旋风,将林艳芳晒在地上的钱全数卷到空中。附近的工仔和乞丐立即不失时机地开始抢夺这天上飞来的意外之财。林艳芳顿时格外兴奋,像变戏法似地左一把右一把地从身上掏出许多钱来。她将钱撒向空中让人去抢、去争、去夺、去打、去骂,自己则在一旁鼓掌大笑而唱:

    “好了!好了!这些钱总算有了去处。媛媛、小龙,你们找他们去吧,是他们抢了你的钱,不关我的事了。我要睡觉去了……”

    这时寺中走出一位方丈,见此状后合掌念道:“阿弥陀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此时黄明轩本够沉重的心更加沉重了。人之初,性本善,眼见林艳芳已得到报应,明轩心中反而高兴不起来。千百年来人为什么就这么傻,一个个都要去做金钱的奴隶呢?欲壑难填哪!

    明轩走到卖香火和佛像的店前,看中了一尊镀金大肚笑弥勒佛。回到家中,他把买来的佛像安放在最显眼的主位,又用毛笔在白墙上书写了永远不会擦去的几个字:“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世上可笑之人。”

    清明节之后的黄明轩心境平静了许多。一天晚上,他从西餐厅晚餐出来,沿着路边散步。几句家乡的口音吸引他回头一看,原来那是一个衣衫褴褛坐地求乞的男乞丐。尽管此人蓬头垢面,但仍给黄明轩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时竟想不起来。明轩丢了一元港币给他,然后问道:

    “听口音你好像是内地南城市人。”

    那人一震,犹豫了一下才掩饰地回答:“是南城市附近南新乡的人。先生你是?”

    “我是南城市人,来香港已有些时日了。”

    “我也来香港好些年了。”乞丐接着明轩的话说。

    “怎么混成这个样子,你是偷渡过来的?”明轩怀疑地问。

    乞丐有点疑惧,但见明轩并没有什么恶意,便点了点头。明轩仔细打量了一下他,见此人满脸菜青色,胡子头发都很长,一付病态相,不由想起自己初到香港时的悲惨境况,一时动了侧隐之心,便说:

    “你跟我来吧,好像还没吃饭吧?”

    乞丐点了点头便站立了起来,没想到此人身材竟魁梧高大,比明轩高出一截,还真像个男子汉。出于某种考虑,他把乞丐带到偏僻小街的小餐馆,又给他叫上一些饭菜。乞丐狼吞虎咽般的吃着,明轩也不问话打断他,只在一旁仔细地瞧着他,极力在回忆中搜寻这似曾相识的面孔。他终于记起了来港之前周星给自己讲述的丁惠妹的故事,记起了通缉令上那张罪犯的脸。没错!就是他,他就是那个杀妻潜逃香港的石炳元。黄明轩感到十分惊讶,世界竟这么小,天网这么大,但疏而不漏。明轩并没有忘记自己对周星那近乎玩笑的承诺,至今还保留了那张大陆的通缉令。香港不是内地,明轩心中迅速地盘算了一下,决定改变吃完饭就让他走的初衷,而是决定留下他、稳住他,而后在适当的时机将石炳元绳之以法。主意一定,明轩便问:

    “你叫什么名字?今后打算怎么办呢?长期流浪总不是个办法。”

    石炳元也吃得差不多了,他取过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说:“我叫施平原。像我这种人还能有什么打算和指望,吃一顿算一顿,说不定哪天便暴尸街头了。”

    石炳元将自己的名字按谐音改为施平原之举,更让黄明轩证实了自己的判断没错,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往下盘问:

    “你来香港这么多年,就一直没有找到过工作?”

    石炳元态度吞吐起来,不知如何回答。明轩察看出来,便说:“如果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便不用说,我了解你只不过是为了帮你一把而已,亲不亲故乡人嘛!信不过我就算了,初次相识也不为怪。”

    黄明轩几句话反而使犹豫的石炳元下了决心,他仰天长叹一声后说:“老板,您尊姓大名,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免贵姓黄,小名明轩。”

    “黄老板,你真是个仗义救人的好人哪!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我的确找到过工作,可后来又失去了工作。人就是这样,只有后悔没有前悔,一失足成千古恨,大概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吧!我来到香港之后,因为是非法偷渡者,一般人都不敢雇用我。就在我四处流浪,生活毫无着落的时候,我意外地卷入了一场黑社会的突发殴杀事件。”施平原不禁陷入了往事的回忆之中:

    那是一个夏天,浑身上下又脏又臭的我为了躲避巡警,和往常一样在码头一个偏避而凉爽的角落躺下休息。就在我刚陷入迷迷糊糊的睡眠状态时,一阵厮杀声将我惊醒,睁眼一看,一位老板模样的人和他的贴身保镖正被十几个人追杀。追杀的人群都手拿砍刀紧追不舍,那保镖的手枪似乎也打完了子弹。他将空手枪顺手丢进了海中,又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短刀说:

    “余老板,你先逃吧!车在那边,我掩护你。”

    余老板飞快地向我躲的方向跑来,远处的确有辆轿车停在那里。保镖凭着自己的功夫,用短刀居然还杀伤了两个对手,但终因短不敌长,寡不敌众,很快被众人砍死在血泊之中。那些人又向余老板追了过来。在我藏身地的附近,余老板被追上的人包围了,生命危在顷刻之间。我当时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动机,竟产生了救他的念头,便顺手抄起了一根码头工人用的长竹杠,突如其来地扫了过去,一下竟扫翻了好几个人。我并不敢恋战,直催:

    “老板,快跑!我掩护你。”

    很快我们便跑到了汽车边,我抢先一步拉开后座的车门叫老板进去。老板犹豫地问我:

    “你会开车?”

    “那是我的老本行,你放心吧!”

    余老板瞧了瞧我这么大的块头,便放心地一头钻进了车中。我飞快地驾车便跑,没想到后面追杀的人也驾车追了过来,情况仍然十分危险。就在这时,拐弯处又一辆车迎面冲来,并有人朝我们车上开枪。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怎样才能逃脱这厄运呢?我心想,我的命是叫花子命,不值钱,干脆和对方赌一把,便加足马力发疯似地向对方的车撞去。余老板见状紧张地抓住我的肩头问:

    “你要干什么,不要命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在这种情况下谁敢玩命谁就能赢,除此之外别无它法。”我头也不回,冷冷地回答了余老板。

    就在两车即将相撞的瞬间,奇迹出现了,对方由于害怕车毁人亡,紧急将车头一摆,结果刹车不及,一头冲进了港湾之中。我和余老板也终于摆脱追杀转危为安。打这以后,我就被这位黑社会的老大余鸿标收留,成了他的贴身保镖和司机。

    黄明轩见施平原话说到此处又停了下来,便故意引道:“你跟着余老板混,虽说是置身于黑社会,但日子应该是过得还可以的,怎么又弄到了如此地步?”

    施平原知道回避不了,加上人到山穷水尽之时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便干脆全盘抖了出来:

    人有时就会犯傻,一失足成千古恨,到头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男人有三关,金钱、美女和地位。我跟着余老板一年多颇受器重,没想到栽在了女人手上。这可能也是命里注定,我的一生总是要坏在女人手上的。

    五十出头的余鸿标一生风流,也不知换了多少个老婆,最后娶的夫人是二十三岁的绝色美人,叫乔婷婷,江湖人称小乔,是余鸿标使尽手腕从别人手上挖来的。饱享艳福的余鸿标并不满足,仍然常在外面寻花问柳。他自己如此,却不充许夫人走野,他说:“男人好色是风流,是天性;女人走野是不守妇道,是淫荡。”为了防患,他从不让小乔抛头露面在外边单独活动。但事情总是物极必反,人可以锁住,但春心难锁,何况这小乔一度曾是妓院的风尘女子呢。

    除却好色,余鸿标的另一嗜好是狂赌。一天,余老板在赌场遇上了一位财气颇大的高手,赌得兴起难分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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