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最荒谬的误会。
“是啊,他很好。但亲爱的,那不是爱情。他那么高高在上,怎么会看上我呢,我这么平凡庸俗?”
“子夏,你不知道吧,你离开的那些日子他是怎么过的。你消失的一干二净,却把痛苦留给了他。我们在一旁看得难受,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
凌雪一席话说的仲子夏心也抽痛了,她是不知道离开后立泽森是怎么过的,但是她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一个人,挺个大肚子,要工作养家,还要承受明明很想念却不许自己想念的折磨。
即使当初立泽森伤心过那又怎样,现在他身边不是也有了未婚妻了,早已忘了她了吧。
“都过去了不是吗?他有了新的人生,而我,也有了新的生活。我们,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你……找到另一半了?”凌雪问的有些不确定。
仲子夏不说话,低头喝着咖啡。难道新的生活就必须要是找到一个依靠?她现在有了儿子,这就是新的生活。
仲子夏的沉默在凌雪眼里成了默认,其实她很希望子夏能跟立泽森在一起的,子夏是那样一个让人心疼的人,靠自己打拼,肯努力,又自强,总是微微笑着的娃娃脸,眼睛里偶尔流露出的忧伤,这一切让她有了不一样的特质。立泽森呢,是个好男人,无论是从朋友的立场还是从女人的立场。但是感情勉强不来,如今两人都有了新的人生,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吧,但是,好好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分开?
“子夏,我一直很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和立泽森分开?从泽森的态度来看,你们那时候很相爱吧。”
相爱?她以为是她很爱他“两个人在一起的原因或许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彼此相爱,但两个人分开的原因却有很多,比如身份差距。”
“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是个会在意身份的人,或许立泽森是个王子,但你就没想过自己也会成为灰姑娘吗?“
“呵呵,小雪,你忘了吗?灰姑娘的父亲也是个贵族,而我的父亲只是个老农。”仲子夏笑得无奈。
凌雪明白了仲子夏话里的意思,也不再说什么,毕竟立泽森已经订婚了,而子夏如她所说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有些感情,会让人觉得没人舍得不看到它好,然而这样的感情就是一直得不到它的好。
告别了凌雪,仲子夏一个人在街上闲逛,逛着逛着就看到了一家粥店,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才发现自己一路走来是沿着那条走过无数次的街道。
这条街,她曾和立泽森一起走过,手牵着手,下雨的时候,他会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她的肩,两个人的脚印在雨里留下幸福的圈圈。那家粥店,第一次来,是立泽森带他来的,在哪里,他说“子夏,我们在一起”,以后的很多次,饿了,馋了,他都会拉她来这里,给她喂食。胖胖的金老板,对她笑的和蔼,把她当女儿看,每次都会悄悄做私房菜给她吃。
想着想着仲子夏的眼睛就模糊了。她以为,终有一天,她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立泽森忘记,可是,想起以前,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只是走过了一条常走的路,看到了一家熟悉的店,她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条街、这家店,他们一起来过。
其实,她从来没忘过,只是不愿意想起。
仲子夏擦擦眼泪,笑着走了进去。
“老板,我要一份皮蛋瘦肉粥加私房小菜。”
“好嘞,稍等。”胖胖的金老板从桌子上抬起头就看见了一脸微笑的仲子夏。
“老婆,老婆,你看谁来了。”老金看着仲子夏开心的大声朝着在后厅的老板娘喊,店里的食客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子夏丫头?是你。”老板娘高兴地跑出来。
“子夏,快坐快坐,我去给你弄吃的来。”
“好,我要吃金老板的拿手菜。”仲子夏开心的向着往厨房走的老金喊。
金老板在仲子夏对面坐下,看着仲子夏吃的香香的模样,有要流泪的感觉。他和太太结婚几十年了,没有儿女,仲子夏是个好姑娘,懂事孝顺又大方,清新可人,他们把她当女儿看。
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来过了,有两年多了吧,立泽森也是,好长时间没来了,即使来,也是一个人,闷闷地,阴着个脸,不像以前跟子夏丫头来时的欢快,害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厨艺退步,做的东西不好吃了惹他不高兴了呢。这么些年,她和立泽森之间的事情他也知道些,这个丫头啊,情路不顺。
“呵呵,金叔,您的厨艺还是那么好哦,让我都不舍得走了。”仲子夏吃完美食,像孩子般的嘟着嘴撒着娇。
仲子夏自己都是个母亲了,可是面对疼爱自己的长辈,依然还是个孩子。金老板为人和蔼,对她像亲生女儿般,让她在北京也找到了家人的感觉。
金老板笑着摸摸仲子夏的头“那就不要走了,在这儿呆着。”
“我也想啊,可是我还要工作嘛,不然谁养我啊。”
“自然有人给你喂食。”
“金叔,会给我喂食的人早已忘了我了”不知怎的,仲子夏说的有点哀怨。
“丫头,说真的,你有两年多没来了,那小子也很少再来,每次来都是臭着一张脸,坐你们常坐的桌子,吃你常点的东西,吃完就发呆。也不知道在睹物思谁哦。”
“金叔,睹物思人的后半句永远是物是人非。”仲子夏的声音很沉,里面暗含着些逆流成河的小忧伤。
听着佩佩,凌雪,金叔讲这些事情,仲子夏有种错觉,好像立泽森真的狠狠爱过她一样。可是,物是人非了,他们都不再是曾经的他们了。
第四十七章 再见(三)
今天立泽森有些反常,总是会在人群中不由自主的寻找一个影子,好像下一刻她就会出现。
但终究是一场空。
或许,昨天在北京饭店无意间瞥到的那个人不是她,只是一个相似的人而已,或者,只是幻觉。
都过了两年了,怎么还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觉?有些事情是该彻底放下了,因为自己已经是个有未婚妻的人了,不该想的人就该忘掉,这是责任。
但是,他能管天管地管别人却管不住自己的心,当初不就是这样才“徇私枉法”的把她留在自己身边的吗?还为此答应了枫的一个条件,所以才会在那次他去巴黎时直接带走凌雪,没见仲子夏。
立泽森依然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吸着烟,背对着办公桌,依然是一副落寞的图。从何时起,一想到她,自己就会以这样的姿态出现?
手里的烟还剩下一口,立泽森的手机就响了。还是只有那几个人知道的号,没事的时候它通常都静静地躺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就像一只没用的废机子,碰都没人碰。
这么多年,这个号码一直没有变,只是希望有一天,它会响起,王力宏婉转温柔的的歌声,那是她给他设置的,因为她说她也是这个铃声。
原来,留着一个号码,不过是为了守候一个人。
立泽森掐了烟,接起电话。
“枫,什么事?我没记错的话你在新加坡谈案子吧。”
“一天前是,昨天刚回来,请一个美国合作商吃饭,在全聚德哦,烤鸭做的很不错。”
“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我你昨天回了北京,吃了烤鸭?”
“森,不可以吗,人家想你了嘛?”
\奇\立泽森听着电话里很娘很假的声音,一阵恶心。
\书\“蓝宇枫,你可以在再变态一点。”
“哈哈,森,还记得以前那个杰德森吗?人家为了你可是连女朋友都甩了的哦。”
“蓝宇枫”
哦,某人发火了,谁叫他长得那么妖孽来着,一个男人,却长得比女人还美,也难怪那那女女老老少少都对他无法抗拒。
“森,我刚从新加坡回来,作为朋友你都不来……”
“你一个星期可以再北京和新加坡之间飞五次,我想不用特意打电话抱怨我没去接你吧?全聚德的烤鸭我吃够了,没兴趣,也不羡慕。没事的话我挂了,我可没那个新加坡时间听你放屁,等我有时间,下个月你再回北京时请你喝酒。”
蓝宇枫话还没说完,立泽森就打断了他。
“下个月?黄花菜都凉了,现在怎样?”
“没时间,你要是太闲,可以再多飞几趟。”
说完立泽森就要挂电话。
蓝宇枫听出了好友的不耐烦,知道他要挂电话了。
“森,别挂,我只说三个字,保证你有时间。”
无聊,立泽森把手机拿开,按下结束键,却听到里面传来“仲子夏”三个字,然后就是“嘟嘟”的盲音。
“shit”立泽森暗骂一句,又拨了回去。
“枫,半个小时后,俏江南”说完立泽森拿起车钥匙就出了办公室。
电话那头,蓝宇枫看着被挂了的电话,眼镜后面的眼睛里闪着看好戏的光芒,嘴角高高的翘起。还说不在意,才说了名字而已,就这反应。
立泽森坐在特定的包厢里,一个人喝着红酒,眼睛里有些阴鸷,有些气自己。这是怎么啦,才听到三个字而已,就这样不顾一切的跑来了这里,想走,但想想,既然来了,那就看看枫会说什么吧。
蓝宇枫一进门就看见立泽森端着酒杯往嘴边送。眼睛直直的看着他,让他有点被老虎盯住猎物的感觉。
“嗨,森,兴致这么好。”
立泽森看着蓝宇枫咧着嘴坐下,不说话,他看见了,那张据说酷似裴勇俊的脸上,有抹奸笑。
“她回来了?”
“谁?”
“别想玩我,否则被玩的是你。”
哎,还真是脾气不好,跟以前一样,没耐心,不过这才是他立泽森的作风。
蓝宇枫笑笑,很认真的看着坐在对面的兄弟。“恩,昨天在全聚德碰到她了,来出差的,过几天就会离开。”
蓝宇枫在手机上按了一串数字,接着立泽森的手机就来了短信。
“这是她的电话。”
“你认为我们现在还有见面的必要吗?”立泽森手里握着手机,没看那条短信。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儿?森,有些事情你还是弄清楚比较好。”蓝宇枫拍了拍立泽森的肩膀。“这样对你,对丽嘉,对子夏都好,看得出来,她并没过的很好。”
晚上,仲子夏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手机响了,王力宏的歌声,婉转动听。
仲子夏看见了电话上显示的那串数字,心剧烈的咚咚跳着。这么多年了,即使没有把它存进电话簿里,她依然记得,那么清晰,好像刻进脑子里。虽然不知道这个号码是否还属于他,但她就是没忘过。原来,守着一个号码,不过是为了守住一份记忆。
一首歌都快唱完了,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什么时候他的耐心这么好了?仲子夏按下接听键,本不该接的,但手控制不住心。
“喂,你好,那位?”刻意当做陌生人陌生的号,仲子夏声音有些颤抖。
“是我,立泽森,子夏,还记得吗?”低沉的声音,像是在压抑什么。
立泽森心里有怒气,她居然忘了,什么都没了,他们是陌生人了吗?
“哦,泽森,你还好吗?”
回答仲子夏的是沉默。
片刻之后“我很好,出来见一面吗?老金的粥店,我来接你。”
“不,不用了……不用来接我,我自己过去”其实仲子夏是想说不用见面了的,再见面也没什么意义,她可不相信分手的情人可以在做好朋友。但是,嘴巴却快了一步,其实她是想见他的吧,不管以前有过怎样的伤害或误会,也不管现在他们之间有了怎样的隔阂,她还是恋着他的。
老金的粥店,白天仲子夏才来过的,还以为以后再也没机会来了,没想到才隔了不到十二个小时,又来了。
仲子夏刚下出租,立泽森也到了,依然是黑色的车身,依然是耀眼的车标。
仲子夏站在那里,看着他下车,关上车门。还是那么耀眼闪光的人,即使在黑暗里,依然夺目,这样的人,跟自己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
“进去吧”立泽森看了仲子夏一眼,率先走了进去,仲子夏跟在身后。
只一眼,立泽森就有把她拥入怀中的冲动。那样注视着他的眼神,好像还是深情的恋人,既然如此,为何当初走的莫名其妙?
坐在吧台前的老金看见立泽森,仲子夏一前一后的走进来,很吃惊,话都说不出来。
“老金,老规矩。”
立泽森看都不看老金一眼,说着就走进他们的特属包厢。
两个人面对面坐下,都没说话,好像回到他们最后一次在上海的西餐厅里吃饭的样子,沉默的气氛,有些压抑。
老金送吃食进来的时候,感觉到气氛的不对,嘴巴动了动,但什么都没说,看了他们一眼静静地退出去。
哎,算了,年轻人的事情,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
立泽森静静地吃着东西,看着仲子夏欲言又止的样子,终于开口。
“吃完再聊吧,我很饿。”他工作了一天了,脑子里想到的全是她,一天了,都没吃什么东西。
两年没见,她成熟了,一张娃娃脸没变过,但有了成熟的韵味,更吸引人了。终究还是忍不住拨通了那个号码,终究还是忍不住想再看她一
“是啊,他很好。但亲爱的,那不是爱情。他那么高高在上,怎么会看上我呢,我这么平凡庸俗?”
“子夏,你不知道吧,你离开的那些日子他是怎么过的。你消失的一干二净,却把痛苦留给了他。我们在一旁看得难受,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真正可以对另一个人的伤痛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也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也许会同情,也许会嗟叹,但永远不会清楚你伤口究竟溃烂到何种境地。”
凌雪一席话说的仲子夏心也抽痛了,她是不知道离开后立泽森是怎么过的,但是她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一个人,挺个大肚子,要工作养家,还要承受明明很想念却不许自己想念的折磨。
即使当初立泽森伤心过那又怎样,现在他身边不是也有了未婚妻了,早已忘了她了吧。
“都过去了不是吗?他有了新的人生,而我,也有了新的生活。我们,都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你……找到另一半了?”凌雪问的有些不确定。
仲子夏不说话,低头喝着咖啡。难道新的生活就必须要是找到一个依靠?她现在有了儿子,这就是新的生活。
仲子夏的沉默在凌雪眼里成了默认,其实她很希望子夏能跟立泽森在一起的,子夏是那样一个让人心疼的人,靠自己打拼,肯努力,又自强,总是微微笑着的娃娃脸,眼睛里偶尔流露出的忧伤,这一切让她有了不一样的特质。立泽森呢,是个好男人,无论是从朋友的立场还是从女人的立场。但是感情勉强不来,如今两人都有了新的人生,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吧,但是,好好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分开?
“子夏,我一直很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和立泽森分开?从泽森的态度来看,你们那时候很相爱吧。”
相爱?她以为是她很爱他“两个人在一起的原因或许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彼此相爱,但两个人分开的原因却有很多,比如身份差距。”
“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是个会在意身份的人,或许立泽森是个王子,但你就没想过自己也会成为灰姑娘吗?“
“呵呵,小雪,你忘了吗?灰姑娘的父亲也是个贵族,而我的父亲只是个老农。”仲子夏笑得无奈。
凌雪明白了仲子夏话里的意思,也不再说什么,毕竟立泽森已经订婚了,而子夏如她所说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有些感情,会让人觉得没人舍得不看到它好,然而这样的感情就是一直得不到它的好。
告别了凌雪,仲子夏一个人在街上闲逛,逛着逛着就看到了一家粥店,回头看看走过的路才发现自己一路走来是沿着那条走过无数次的街道。
这条街,她曾和立泽森一起走过,手牵着手,下雨的时候,他会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她的肩,两个人的脚印在雨里留下幸福的圈圈。那家粥店,第一次来,是立泽森带他来的,在哪里,他说“子夏,我们在一起”,以后的很多次,饿了,馋了,他都会拉她来这里,给她喂食。胖胖的金老板,对她笑的和蔼,把她当女儿看,每次都会悄悄做私房菜给她吃。
想着想着仲子夏的眼睛就模糊了。她以为,终有一天,她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立泽森忘记,可是,想起以前,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只是走过了一条常走的路,看到了一家熟悉的店,她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条街、这家店,他们一起来过。
其实,她从来没忘过,只是不愿意想起。
仲子夏擦擦眼泪,笑着走了进去。
“老板,我要一份皮蛋瘦肉粥加私房小菜。”
“好嘞,稍等。”胖胖的金老板从桌子上抬起头就看见了一脸微笑的仲子夏。
“老婆,老婆,你看谁来了。”老金看着仲子夏开心的大声朝着在后厅的老板娘喊,店里的食客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子夏丫头?是你。”老板娘高兴地跑出来。
“子夏,快坐快坐,我去给你弄吃的来。”
“好,我要吃金老板的拿手菜。”仲子夏开心的向着往厨房走的老金喊。
金老板在仲子夏对面坐下,看着仲子夏吃的香香的模样,有要流泪的感觉。他和太太结婚几十年了,没有儿女,仲子夏是个好姑娘,懂事孝顺又大方,清新可人,他们把她当女儿看。
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来过了,有两年多了吧,立泽森也是,好长时间没来了,即使来,也是一个人,闷闷地,阴着个脸,不像以前跟子夏丫头来时的欢快,害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厨艺退步,做的东西不好吃了惹他不高兴了呢。这么些年,她和立泽森之间的事情他也知道些,这个丫头啊,情路不顺。
“呵呵,金叔,您的厨艺还是那么好哦,让我都不舍得走了。”仲子夏吃完美食,像孩子般的嘟着嘴撒着娇。
仲子夏自己都是个母亲了,可是面对疼爱自己的长辈,依然还是个孩子。金老板为人和蔼,对她像亲生女儿般,让她在北京也找到了家人的感觉。
金老板笑着摸摸仲子夏的头“那就不要走了,在这儿呆着。”
“我也想啊,可是我还要工作嘛,不然谁养我啊。”
“自然有人给你喂食。”
“金叔,会给我喂食的人早已忘了我了”不知怎的,仲子夏说的有点哀怨。
“丫头,说真的,你有两年多没来了,那小子也很少再来,每次来都是臭着一张脸,坐你们常坐的桌子,吃你常点的东西,吃完就发呆。也不知道在睹物思谁哦。”
“金叔,睹物思人的后半句永远是物是人非。”仲子夏的声音很沉,里面暗含着些逆流成河的小忧伤。
听着佩佩,凌雪,金叔讲这些事情,仲子夏有种错觉,好像立泽森真的狠狠爱过她一样。可是,物是人非了,他们都不再是曾经的他们了。
第四十七章 再见(三)
今天立泽森有些反常,总是会在人群中不由自主的寻找一个影子,好像下一刻她就会出现。
但终究是一场空。
或许,昨天在北京饭店无意间瞥到的那个人不是她,只是一个相似的人而已,或者,只是幻觉。
都过了两年了,怎么还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幻觉?有些事情是该彻底放下了,因为自己已经是个有未婚妻的人了,不该想的人就该忘掉,这是责任。
但是,他能管天管地管别人却管不住自己的心,当初不就是这样才“徇私枉法”的把她留在自己身边的吗?还为此答应了枫的一个条件,所以才会在那次他去巴黎时直接带走凌雪,没见仲子夏。
立泽森依然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吸着烟,背对着办公桌,依然是一副落寞的图。从何时起,一想到她,自己就会以这样的姿态出现?
手里的烟还剩下一口,立泽森的手机就响了。还是只有那几个人知道的号,没事的时候它通常都静静地躺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就像一只没用的废机子,碰都没人碰。
这么多年,这个号码一直没有变,只是希望有一天,它会响起,王力宏婉转温柔的的歌声,那是她给他设置的,因为她说她也是这个铃声。
原来,留着一个号码,不过是为了守候一个人。
立泽森掐了烟,接起电话。
“枫,什么事?我没记错的话你在新加坡谈案子吧。”
“一天前是,昨天刚回来,请一个美国合作商吃饭,在全聚德哦,烤鸭做的很不错。”
“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我你昨天回了北京,吃了烤鸭?”
“森,不可以吗,人家想你了嘛?”
\奇\立泽森听着电话里很娘很假的声音,一阵恶心。
\书\“蓝宇枫,你可以在再变态一点。”
“哈哈,森,还记得以前那个杰德森吗?人家为了你可是连女朋友都甩了的哦。”
“蓝宇枫”
哦,某人发火了,谁叫他长得那么妖孽来着,一个男人,却长得比女人还美,也难怪那那女女老老少少都对他无法抗拒。
“森,我刚从新加坡回来,作为朋友你都不来……”
“你一个星期可以再北京和新加坡之间飞五次,我想不用特意打电话抱怨我没去接你吧?全聚德的烤鸭我吃够了,没兴趣,也不羡慕。没事的话我挂了,我可没那个新加坡时间听你放屁,等我有时间,下个月你再回北京时请你喝酒。”
蓝宇枫话还没说完,立泽森就打断了他。
“下个月?黄花菜都凉了,现在怎样?”
“没时间,你要是太闲,可以再多飞几趟。”
说完立泽森就要挂电话。
蓝宇枫听出了好友的不耐烦,知道他要挂电话了。
“森,别挂,我只说三个字,保证你有时间。”
无聊,立泽森把手机拿开,按下结束键,却听到里面传来“仲子夏”三个字,然后就是“嘟嘟”的盲音。
“shit”立泽森暗骂一句,又拨了回去。
“枫,半个小时后,俏江南”说完立泽森拿起车钥匙就出了办公室。
电话那头,蓝宇枫看着被挂了的电话,眼镜后面的眼睛里闪着看好戏的光芒,嘴角高高的翘起。还说不在意,才说了名字而已,就这反应。
立泽森坐在特定的包厢里,一个人喝着红酒,眼睛里有些阴鸷,有些气自己。这是怎么啦,才听到三个字而已,就这样不顾一切的跑来了这里,想走,但想想,既然来了,那就看看枫会说什么吧。
蓝宇枫一进门就看见立泽森端着酒杯往嘴边送。眼睛直直的看着他,让他有点被老虎盯住猎物的感觉。
“嗨,森,兴致这么好。”
立泽森看着蓝宇枫咧着嘴坐下,不说话,他看见了,那张据说酷似裴勇俊的脸上,有抹奸笑。
“她回来了?”
“谁?”
“别想玩我,否则被玩的是你。”
哎,还真是脾气不好,跟以前一样,没耐心,不过这才是他立泽森的作风。
蓝宇枫笑笑,很认真的看着坐在对面的兄弟。“恩,昨天在全聚德碰到她了,来出差的,过几天就会离开。”
蓝宇枫在手机上按了一串数字,接着立泽森的手机就来了短信。
“这是她的电话。”
“你认为我们现在还有见面的必要吗?”立泽森手里握着手机,没看那条短信。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儿?森,有些事情你还是弄清楚比较好。”蓝宇枫拍了拍立泽森的肩膀。“这样对你,对丽嘉,对子夏都好,看得出来,她并没过的很好。”
晚上,仲子夏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手机响了,王力宏的歌声,婉转动听。
仲子夏看见了电话上显示的那串数字,心剧烈的咚咚跳着。这么多年了,即使没有把它存进电话簿里,她依然记得,那么清晰,好像刻进脑子里。虽然不知道这个号码是否还属于他,但她就是没忘过。原来,守着一个号码,不过是为了守住一份记忆。
一首歌都快唱完了,没有要停下的意思。什么时候他的耐心这么好了?仲子夏按下接听键,本不该接的,但手控制不住心。
“喂,你好,那位?”刻意当做陌生人陌生的号,仲子夏声音有些颤抖。
“是我,立泽森,子夏,还记得吗?”低沉的声音,像是在压抑什么。
立泽森心里有怒气,她居然忘了,什么都没了,他们是陌生人了吗?
“哦,泽森,你还好吗?”
回答仲子夏的是沉默。
片刻之后“我很好,出来见一面吗?老金的粥店,我来接你。”
“不,不用了……不用来接我,我自己过去”其实仲子夏是想说不用见面了的,再见面也没什么意义,她可不相信分手的情人可以在做好朋友。但是,嘴巴却快了一步,其实她是想见他的吧,不管以前有过怎样的伤害或误会,也不管现在他们之间有了怎样的隔阂,她还是恋着他的。
老金的粥店,白天仲子夏才来过的,还以为以后再也没机会来了,没想到才隔了不到十二个小时,又来了。
仲子夏刚下出租,立泽森也到了,依然是黑色的车身,依然是耀眼的车标。
仲子夏站在那里,看着他下车,关上车门。还是那么耀眼闪光的人,即使在黑暗里,依然夺目,这样的人,跟自己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
“进去吧”立泽森看了仲子夏一眼,率先走了进去,仲子夏跟在身后。
只一眼,立泽森就有把她拥入怀中的冲动。那样注视着他的眼神,好像还是深情的恋人,既然如此,为何当初走的莫名其妙?
坐在吧台前的老金看见立泽森,仲子夏一前一后的走进来,很吃惊,话都说不出来。
“老金,老规矩。”
立泽森看都不看老金一眼,说着就走进他们的特属包厢。
两个人面对面坐下,都没说话,好像回到他们最后一次在上海的西餐厅里吃饭的样子,沉默的气氛,有些压抑。
老金送吃食进来的时候,感觉到气氛的不对,嘴巴动了动,但什么都没说,看了他们一眼静静地退出去。
哎,算了,年轻人的事情,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
立泽森静静地吃着东西,看着仲子夏欲言又止的样子,终于开口。
“吃完再聊吧,我很饿。”他工作了一天了,脑子里想到的全是她,一天了,都没吃什么东西。
两年没见,她成熟了,一张娃娃脸没变过,但有了成熟的韵味,更吸引人了。终究还是忍不住拨通了那个号码,终究还是忍不住想再看她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