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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9

作者:暂无联系方式
更新时间:2017-11-01 13:06:55
”事件中,这帮侠义之士的嘴脸暴露得最为充分。他们其实垂涎于美色与财宝,却非要把自己“说成为民除害。说什么:“黄金美人,等闲事耳,只不过是为了要替江湖除害而已。”所以,当阿飞杀死了梅花盗并被林仙儿证实时,却没有一个人承认他。道理很简单,田七爷与赵大爷这样的大侠怎肯将梅花盗让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人。阿飞想要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将出风头的事都让给那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认为他“少年老成”,是个“可选之才”。再过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阿飞出名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哪有什么公理可言。一些人挟持着堂堂正正的名分,用一些空洞但动听的理由,比如“为民除害”,“为正义而战”之类,就能理直气壮地扼杀他们看不顺眼的人。

    更可怕的是真情的丧失,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这在后半部关于金钱帮的描写中,表现得最透彻。上官金虹为了利用荆无命,连后者杀了他的儿子也不为心动,因为他认为,只有无情才能必胜。他与任何人的关系都是如此,只有功利的权衡,而绝无情感的渗入。

    古龙在这部小说中,写出了对于人性的绝望之情,更确切他说,对于我们这个社会公认的道德观点之质疑。他甚至认为人不如虎狼人因为虎狼只有饿了才杀人,然而人却可以不为什么而杀人。他更以夸张的笔墨将那些世家子弟、上流社会的各色人等,写得一无是处,全是虚伪的卑劣之徒。

    如果从心理分析角度而言,这是作者以文字编织的幻象来实现他的心理补偿。是否与他少年时代的遭遇有关?或是与他成人后作为一名武侠作家被正统文学界排斥有关?

    其次是男女之情。

    古龙将李寻欢与林诗音、孙小红、玲玲之间,阿飞与林仙儿之间,林仙儿与其他的男人之间的感情,写得回肠荡气。即使是一些小插曲,也令人百般回味。

    例如,蔷薇夫人与孙逵、花蜂之间的孽缘。本来,蔷薇夫人与花蜂私通,因惧怕她丈夫的重责,便设计勾引孙逵,怂恿他带自己逃跑,然后再甩掉孙逵。没想到,蔷薇夫人与孙逵日久生情,反将花蜂打成残废。最后,三人全为了所谓的宝物惨死。

    再如,胡媚临死前看到她的情人杨承祖怯懦的样子,想到他从前的山盟海誓,说什么“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甜言蜜语。不禁悲从中来:

    什么叫做情?什么叫作爱?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真不如死了反倒好些,也免得烦恼……

    于是,她假意让她的情人来杀死她。

    杨承祖脸色立刻变了,颤声过:“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难道想害我?”

    胡媚凄然笑道:“你对我虽是虚情假意,我对你却是情真意浓,只要能死在你的手上,我死也甘心了。”

    杨承祖全身发抖,突然狂吼一声,大骂道:

    “你这妖精,你好毒的心肠!”

    他狂吼着夺过那把刀,一刀砍在胡媚脖子上,鲜血如箭一般的飞溅而出,染红了杨承祖的衣服。

    他喘着气,发着抖,慢慢地抬起头。

    每个人的眼睛都在冷冷地望着他。

    夜色凄迷,不知何时起了一片乳白色的浓雾。

    杨承祖跺了跺脚,反手一刀向自己的脖子上抹了过去。

    他的尸体正好倒在胡媚身上。

    这血腥的一幕,将爱与仇恨烘托得慑人心魄)爱与恨又如何可以区分得清?

    在这部小说中,古龙将男女的情爱化作枷锁,使一个个英雄委靡不振,只有抛掉这枷锁,英雄才有自由的天地。

    然而,人又怎么能够没有男女之情,就像《圣经》上说:

    爱的力量可与死相比,情与死的本身一样强烈。

    它迸发出火焰,燃成熊熊之火。

    水无法将它浇熄,洪水也不能将它扑灭。

    李寻欢扔掉了林诗音这副枷锁,不还是有孙小红这副枷锁在等着他?

    与古龙的其他小说一样,这部小说中的男女之情,也只是情人之爱,或肉欲之爱,唯独没有夫妻之爱。

    看来,古龙自身是一个浪子,他作品中的英雄也是浪子。

    还有朋友之情。、作家林耀德说:“情人之间因为忘怀一切而醺醉,朋友之间则因了解彼此而悲喜。人类生命中的世界景观,除了亲人、爱人之外,朋友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李寻欢、阿飞这样的人眼里,岂止是重要的位置,而且是最重要的位置。

    为了朋友,李寻欢连心爱的女人都可以拱手让出。阿飞尽管迷恋林仙儿,但一听到李寻欢处于危险之中,即毫不犹豫地前往。用李寻欢的话说:为了朋友,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铁传甲为了朋友的名声,宁愿自己受冤屈,乃至死亡,也不肯为自己辩白一字一句。这才是真正的侠义之士,真正的人间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担当得起“朋友”两字。有些人你与他相处很多年,仍如陌生人;有些人陌路相逢,却能肝胆相照。有些人满面友善,热心助人,却笑里藏刀;有些人冷漠古怪,独来独往,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人心难测。人是一个谜。

    难怪古龙常常说,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你的知己。

    这是李寻欢们的矛盾,也是古龙的矛盾:一方面如此执著于友情的伟大,另一方面又常常流露警戒之心。每一个人都渴望被理解,然而,理解又是多么不容易。

    爱情是缘份,友情又何尝不是?

    李寻欢与阿飞、郭嵩阳一见如故,相互尊敬,铁传甲与阿飞也是如此。不需要理解,甚至不需要时间,就能从心灵深处信任对方,这就是朋友。

    上官剑虹与荆无命是另一类的人,是只能称作枭雄的人。但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之间的友情难道不够深厚真挚,乃至到了变态的程度?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也许不能算作崇高,却是人与人之间难得的情谊。”还有中原八义那种为了朋友视死如归的神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除此以外,书中还写了父子之情、母子之情,不过,最精彩的仍是男女之情与朋友之情。

    全书不时流露出作者的迷惘:情为何物?无情是什么?

    有情又是什么?这不是作者个人的迷惆,也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迷惆。佛教延续了几千年、要参透的还不是一个“情”字?不过,谁又能说自己已经参透?

    夜笛伴着悲歌: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成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李寻欢则低吟:

    花木纵无情,

    迟早也凋零,

    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其实,无情也罢,多情也罢,人无法超越他(她)自身,他(她)被注定要这样生活下去,被注定要相遇这样一些故事。

    李寻欢的言语不时露出禅机,不过,他那么哀哀怨怨,那么为情所困,离澄澈的禅的境界还很远。

    ●英雄枭雄

    英雄是什么样的人?

    是完人,

    还是敢于承担的平凡人?

    古龙作品中有三位英雄最广为人知,一是小李飞刀,二是楚留香,三是陆小凤。最可爱的是楚留香,最不可爱的是小李飞刀。为什么?

    先看小李飞刀的来历。

    小李飞刀真名李寻欢,因为他拥有一把“例不虚发”的飞刀,江湖上称他为“小李飞刀”。他的飞刀真是神乎其神,匪夷所思,没有任何招式,刹那间制敌于死命。

    刀光一闪,

    小李飞刀已出手,

    刀已飞入他的咽喉

    没有人看到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

    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轻易不出手,但一出手,就是这么几句迅捷有力的语句一,别无他话。

    与其他英雄不同的是,李寻欢出身名门,他的祖父、父亲以及他自己都是探花。他本来过着优裕自在的生活。可是,因为有一次遇难,龙啸云救了他一命,从此命运的航道完全改变。

    当他得知龙啸云爱上他的情人林诗音时,为图报恩,他故意纵酒嫖妓,激怒林诗音。又让林去照顾龙啸云,成全了他们两人,还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送给了他们。

    他离开家乡飘泊了十年。岁月的风尘却不能掩去林诗音的倩影,他沉醉于对她的无尽思念之中。一喝完酒,他便用小刀雕刻她的肖像。不知刻了多少个。

    十年后,他已是眼角布满皱纹的中年人,拖着病态的身躯返回家乡。他自己都说不明白、为什么要回来?、这时,林诗音已为人母。他的朋友龙啸云与其他的“侠义之士”,却暗中设计欲置他于死地。

    小李飞刀蒙受屈辱,又摆脱不了对林诗音的爱,身心憔悴,愁肠百结。~《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以李寻欢为主要角色,通过他渲染那种饱经风霜,孤独无奈的悲哀,也通过他去塑造一种正气凛然,善良刚直的精神。作者达到他的目的了吗?

    我们读第一遍时感到李寻欢很值得同情,很为他感动;读第二遍时却感到李寻欢是自找苦吃,莫名其妙;读第三遍时就感到李寻欢不仅不可爱,甚至有点惹人讨厌。

    重复开头提出的问题:为什么?

    首先,李寻欢出于义气转让林诗音,表面看来颇有英雄气概,大侠风度,实际上则荒谬绝伦,违背人性。

    李寻欢推重友情,认为“朋友如兄弟”,无可厚非,但女人却不是“衣服”,也不是其他别的什么东西。什么都可以送给朋友,但有一样是绝对不可以的,那就是爱你的或不爱你的人。因为你没有这样的权力。

    李寻欢误认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力,采用了自以为是的方法,硬是将林诗音推向龙啸云的怀抱。如果林诗音对李寻欢没有怨恨,那她就不是正常的人了。

    更可厌的是,既然要显示义气,要让朋友得其所爱,却又耿耿于怀,缠缠绵绵,藕断丝联。又是雕刻林诗音的像,又是回到家乡找她,甚至还要守在她的屋外保护她,又是哀哀切切觉得天下人都负了自己。实在是莫名其妙。

    林诗音一家的不幸,李寻欢自己的落拓,难道不正是李寻欢自己一手造成?他却还要扮成潦倒落魄的才子和英雄,要人家同情他理解他,好像人人都欠了他一份债似的。

    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想把李寻欢写成完人。但通读全书,见不到李寻欢有什么比阿飞、郭嵩阳等人更伟大的英雄行为,但奇怪的是,大家见了他,要么崇拜,要么爱慕,好像他的脸上真有一股慑人的感染力。

    实则上,这些人只是先入为主。以孙小红为例,她只是从小听过李寻欢的故事,什么故事呢?无非是李寻欢将情人让给朋友的事,无非是甘愿作浪子不当公子的事。但她像着了魔似的,对李寻欢不仅信任,毫无保留地信任,而且芳心暗许,非他不爱。

    小说的叙述完全没有提供足够的逻辑根据。但作者就是这样写了,因为他已经先入为主地将李寻欢作为一个完人,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一个人人爱戴的偶像。

    这倒真有点像现实生活中的“偶像崇拜”现象,只是根据外形,根据歌声,人们就能将自己的情怀倾注在所谓的“偶像”身上。李寻欢的形象,极端地反映了古龙那种渴望被崇拜的自恋式英雄倾向,就因为他是李寻欢,所以,大家都崇拜他。

    因为是完人,李寻欢处处要表现崇高。然而,他每每表现所谓的崇高,都只不过想在道义上凌驾于别人之上,显示自己人格的高尚。

    人当然应该追求崇高,但人更应懂得对于别人自尊心的爱护与尊重。当李寻欢以施舍的态度对别人表现所谓的侠义之际,他有没有考虑到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呢?当对别人的帮助是以怜悯或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施行的,那么,这种帮助实质上是对他人的侮辱。所以,李寻欢的许多言论都装腔作势,既不高明,也不自然。

    李寻欢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

    这番自信与理直气壮让人毛骨惊然。哪一个独裁者不认为自己代表着真理,可以随意操纵别人的生命?哪一个人能够真正区分好人与坏人?如果这个社会的公正由某些李寻欢式的英雄主宰,凭着的只是所谓的一腔热血,一身正气,那么,这样的公正仍是不可靠的。因为再伟大的人,也会有不可超越的弱点。

    无论是怎样的圣人或智者,要是有李寻欢这样的想法,都是危险的。因为这种想法把自己摆到了全知全能的地位。

    然而,熟识人类历史的人都明白:并没有一个外在的上帝。

    作者的本意是想让读者最同情最尊敬李寻欢,而实际上,我们的感受却是,李寻欢除一手飞刀漂亮之外,做人实在不怎么漂亮。

    阿飞对他的一番责难千准万确:“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运?你根本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不惜将自己心爱的人送进火坑,还以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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