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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4

作者:针叶
更新时间:2017-11-01 13:06:55
不肿什么事。

    “你也算半个大夫,牙肿也没感觉吗?”生气戳了戳小弟的额,她走到铺外取药。一刻工夫后,只见她端着小瓷碗走进来,碗中一层黑糊糊的药膏。

    “张嘴。”她敲一记弟弟。

    “你调的什么?”夺回姐姐的关心,常独摇借病撒娇。

    “用硼砂和麝香调成的,放在牙上可以镇痛消胀。张嘴。”

    依言张开,不等一勺药放入,他赶紧闭上,“我……我要在里面加蜂蜜。”硼砂麝香哦,好苦的。

    “……好,依你。”出铺调药前,感到身后紧绕的炙热眼神,她回头,冲他甜甜一笑。

    待到细碎的脚步走到铺外,常独摇揉了揉腮,转向摄缇,“别以为你在这儿混得脸熟,我就会把姐姐交给你。”

    “微凉答应了。”对“毒药弟弟”的出言不逊,摄缇丝毫不放在心上。

    哼,牙根一阵抽痛,痛得常独摇计上心头。咧出诡计的笑,他缓缓道:“想成亲也行,不过,你得在常家娶。换句话,你得入赘我们常家。”若他不想入赘,他就有非常充足的“理由”解决他。

    “常公子,木尊绝对……”凯风青黑着脸开口,半路却被轻挥的手打断。

    “入赘?”摄缇似听到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呢喃念着两字,笑脸不变。

    凯风见到大惊,俊脸开始变白,心底的念头引来阵阵冷汗。捏了捏掌,他轻声问:“木尊,你……”

    “若我入赘,今夜就可成亲?”摄缇瞟了一眼凯风过于苍白的脸,不解他为何汗流浃背。他问的则是常独摇。

    “休、想!”

    “……”惋惜地叹口气,摄缇不再说什么。

    一时间,后堂静默无声。

    凯风尚在震惊中,正寻思着如何说服自家主子别上当,没心思“死谏”;常独摇牙痛加上生气,对两人可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摄缇单手支额,倚在椅上不知想什么。

    三人默默坐了半晌,突听摄缇唤道:“独摇。”

    瞪,咬牙地瞪!

    “我三日后启程,你收拾一下,不必带太多东西,从这儿回灵界只要半天便够。若你想……嗯,听微凉的话,考察在古骨族开分铺的可能,大概要多待几日。”

    瞪――“半天?很近的地方?”

    “不,从这儿到达入口只要半天。”他言简意赅地说。

    不过说得太简单,常独摇有听没有懂。遇到这种时候,解释便成了凯风当仁不让的职责,“木尊的意思是,从广州城出发,到达人界与灵界的入口‘漫道’只要半日工夫。常公子不明白啊?没关系没关系,在下可以说得详细些。人界与灵界的通道有很多,它们分散在世间的各个地方,就像路有长有短、有好走有难走、有平直有崎岖,漫道也是如此。咱们得找一条又短又平直的路走回去。离这儿最近的一条漫道在海上,咱们走到海边只需一个时辰(2小时),再坐船到海心,木尊开了道,只要走半个时辰便到达古骨族。”

    喘口气,歇一歇,凯风正想一口气解释他家木尊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如何受人尊敬,常独摇却听得不耐烦,抢白道:“行了行了,既然这么近,咱们现在就走,看完了晚上送我回来。”

    “扑通!”凯风一头栽在椅子下。

    “常、公、子,漫道不是谁都能开的。”他也好想咬牙。

    在摄缇兴味的眼光下,凯风深感狼狈。

    “咦,凯风你也牙痛?”适时走进的女子见龇牙表情从小弟脸上转移,好心道,“我加了蜂蜜,凯风要不要敷在牙上?”

    “不、要。”

    “哈哈!”扬起畅笑,摄缇迎上女子俏皮的笑。

    直到姐弟俩上完牙药,一双黑眸仍转在那抹素蓝的身影上,笑声不断。

    明白了,他终于明白,为何对常独摇夹枪带棒的言辞毫不在意。因为……呵,爱屋及乌吗?

    他不惹事,讲原则认死理,一旦认定的事,鲜少有人能左右他的决定。然而,不惹事,却也不会让惹到他的人好过。这个毒药弟弟……

    呵呵呵,爱屋及乌?爱屋……及乌吗?

    是吧!

    日子进了九月,日头还是很大。正午的太阳晒得街道又烫又刺眼,晒呀晒,晒了三天……

    日上正杆,立不见影。

    明明很热,姐弟俩却全身发寒。常微凉挪挪挪,挪得远远的,明眸中尽是不赞同。常独摇亦是瞠目结舌,不知该不该佩服。

    这人果然是个太岁爷,犯不得。想了想,常微凉挪得更远――“啊?”身后是什么,又热又烫的熟悉感……

    “微凉,再后退一步,你要绊到门槛了。”伴着低沉的嗓音,腰间环上强健的铁臂。

    “啊,谢谢,不不,我是说……你什么时候跑到后面的?”刚才还在门边站着,一眨眼就变到她身后。

    “我走得快。”他低头凝视粉白的小脸,焦急问,“怎么了?”他刚才说了什么,姐弟俩吓成这样?

    “你……你真的让罗炎……去挖……挖……”任他扶回椅,她实在不想对祖宗不敬。

    “嗯。”他点头,这是他们吓到她的代价。看她神色不定,似乎难以接受,可这种事对古骨族而言,不,应是对灵界而言,算不得什么天理不容。

    “你还嗯?”回过神,她开始跳脚。早知道他要罗炎送一副落头民的骨骼,不知道的却是,“你让他挖自己的祖坟?”

    祖坟哦,老祖宗睡觉的地方。而他让罗炎送来的,竟是从百年前的坟中挖出的枯骨――大概是罗家某祖宗之骨。他敢?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他竟然敢?

    “有何不敢?”将耳贴近她的唇,听她喃喃自语,他下意识答道。

    古骨家的老主人视收藏为人生一大乐事,而收集骨骼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阴险狡诈到令人发指的地步。长年的潜移默化,他们这些后辈或多或少受了影响,做起事来也会阴险一下。

    挖人坟墓这种事,他不怕,只是不愿去做。当然,这不代表他会放过犯到他的人。让人吸收教训的方法多得是――让他们亲手挖开祖宗的坟,还得亲手将骨骼送到他面前。

    这,就是落头民犯太岁的代价。

    “你真的敢?”推开他,她有些气,也不赞同他的轻描淡写,“若是我的坟被人挖了,我会气得从坟里跳起来……”

    “别胡说,姐!”常独摇脸色发白{奇.书。网}。他的姐姐说话总是随兴而来,也不理言辞是对是错,是凶是吉。

    “不会。”相较于常独摇的苍白,摄缇却微微一笑,握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一吻,轻敛黑眸,不疾不徐道,“不会有那种情况。我希望,百年之后,咱们的骨骼手牵手放在木星骨宫里,能让咱们的儿子和孙子看到,知道他们的爷爷奶奶手牵手,至死不放。”

    他们的想法差了千万里呀!盯着交叠的手,她无语。

    两副骨骼,手牵手……哇,好恐怖的画面!却也……好感动!

    至死不放吗?他们会手牵手过一辈子?

    这人哪这人,总在无意中说出让她感动的话,感动得她只想抱住他,想吻他,想如他所说,就这么手牵手,一辈子至死不放。

    “要走了,姐。”

    生硬的咳嗽打断她的感动,眨回眼中的湿意,常微凉抬头,“啊,独摇小心。”差点忘了,她是来送行的。

    喜客栈楼下,一顶青色小轿等候多时,青衣随从立在九月艳阳下,静肃无声。

    倚窗向下望,又转头叮嘱小弟数句,她不解,“那顶轿子,两人坐得下吗?”他们赶路不用雇马车?

    “那轿是为常少爷准备。”揉着穷奇的头,凯风尽职解释。

    “那……那黑骨的小孩怎么办?”小男孩乖巧地站在某个随从身边,脸上完全看不到害怕,让她赞赞称奇。反观小弟,一下问秃宝这个带了没那个带了没,万般不情愿。

    “他小,抱着走便可。”

    命随从包好骨骼,凯风挥手示意他将东西带下楼。

    “呃,落头民的骨头呢,你们也抱着走?”

    “对。”最后扫一眼客房,凯风为自己的细心满意。该带走的全带了,只剩一个包袱,“木尊,这个包袱……”

    “咦,我送你的帕子扇子,你全拾来了?”瞟到眼熟的包布,常微凉嗔目,捂着嘴,心头蹿起难以言喻的冲动。

    那晚,她好像扔得满地都是,有些帕子还踩了两脚,她都不打算要的。

    “收好。”回他一句,摄缇不再理凯风,径直迎向扑来的人影,溺笑道,“小心。”

    “会,我们一定会。”死抱着他的腰,她莫名嘀咕出一句。

    “我要走了。”凯风与常独摇已先一步下楼,房中只剩他们俩。想到数十天听不到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人影,他的心头泛起浓浓的怅然,任她抱着,他不舍推开。

    自怀中抬头,小脸凶巴巴,却也俏皮万分地盯着他,“摄缇,你不放,我也不放。”

    抱着他的腰,至死不放!

    第九章太岁

    是哪个姓王的说过“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的?还真是不牙疼。

    相思,相思,越想越思啊。他走了……十六天啦!

    天外乌云堆耸,一如她的心情。不想了不想了……

    “轰隆――”裂空的雷声狂然作响,带来暴行疾雨,“哗啦啦”打在屋顶上。雷雨持续了三刻钟(古时一刻即十四分二十四秒),漏壶指针跳过申正(下午四点),因为下雨,铺中没有客人。

    独摇带着秃宝一起去了灵界,铺中只剩她一人,幸好有四宝六宝相助,让她没那么累。唉!低叹沉沉,玩扇的女子不甚开心。

    嗯……不知合欢在不在药铺里,找她……不,送些桃花粉给她好了。寻思着,常微凉站起身,转头在药柜里翻找新制的敷面桃花沫。

    此时,雷声已停,街上雨点变小,一片片水洼摊在青石街上,在街边形成粗细不均的水线。

    “哎哟,全湿了。”一声抱怨响起,铺门外跳起一位裤筒微湿的布衣女子。随着抱怨,她的左手拉近一位颀长的俊美男子。

    男子的头发全包在深灰头巾里,月白长衫,前后摆被他胡乱卷起,塞在腰间;他的裤筒折上膝盖,布鞋全湿,应是雨中步行的下场。而布衣女子除了裤筒边沾上些许水滴,全身的干爽与男子形成强烈对比。

    放下手中的竹伞,女子走到柜台边,“掌柜,我要买药。”

    “客人想买些什么?”兔兔起身。

    “染黑头发的药。”女子掏出银子说道,“药效越深越好。”

    “……客人,药效不是‘深’就好的。”兔兔拉出勉强的笑,偷偷看了眼自家小姐。

    听到询问,常微凉移到女子身边笑道:“客人,你买黑发药,是家中父母用,兄弟用,还是自己用、送朋友?”

    “他!”指了指坐在一边拎湿衫的男人,女子很坚定道,“他用。”

    常微凉看向男人。嗯,比凯风漂亮,比摄缇漂亮,也比独摇漂亮,不过最漂亮的还是姑娘手上的银子,“客人,这位公子年纪轻轻,用黑发药不妥。”

    “哎呀,你被他骗了。”女子三步并一步,跨走到男子身边,一把拉散他的头巾,“看,就因为这样,我才要买黑发药。”

    男子拎着湿衣,头也不抬,似乎女子突来的举动对他而言早已寻常。

    随着头巾的散落,一头瀑布般……雪白如银的长发飘然垂下,掩去男子俊美的脸庞。

    女子拉下头巾,体贴地将他的头发拢在身后,不打扰到他绞干湿裤的水滴,“大夫,你店中最好的染发药是什么,我要。”

    “最好的……”嗫嚅低念,常微凉从惊诧中回神,盯着男子雪白的长发,眼中闪闪发光,“啊,有有,常氏的染发药质量保证,从头染到根。兔兔!”

    “在,小姐。”

    “去,去把染发乌金散、仙方变白发给我各取三钱。”闪闪的明睐中,是见到银子的喜悦。相较于男子的容貌,她倒没空理会了。

    “真的有效?”听着药名,布衣女子下意识问。

    “有效。”清脆的声音保证,常微凉接过兔兔拿出的药粉,一边用水调和一边道,“染发乌金散乃是外用,每日洗发后,将药调成水,再将头发全部浸在药水中,二刻钟后换清水洗净,头发即会乌黑光滑。”

    “那,仙方变白发呢?”女子瞅了眼药水,再问。

    “哦,仙方变白发是服用药,仍是三月收地黄、六七月收莲心,八九月暇桷角,阴干精调而成。客人,你只要取一两药粉放入酒中,每晚一两,连续喝七日后,白发就会变乌发。”

    用酒喝的药似乎比洗头的药好呀,轻抚着五指间的雪白发丝,女子有些动心,“真的?”

    “客人,常氏生药铺虽然小,绝对讲信誉。”常微凉心中哼了哼,耐心道,“城中有位官爷不信,将药入酒泡了七天,然后用酒煨鸡七天,你猜鸡成了什么?”

    “变成什么?”女子很笨地接口问。

    “变成了乌鸡。”那位官老爷现在还是常家的大主顾,一把年纪了,成天染着黑发黑须,家中妻妾十多个,她向来避而不见,全交独摇打发。

    “好,就要仙方变白发。”女子拍掌,定下,“要一斤……不,三斤好了,包起来我带走。”

    “客人赶路?”

    “嗯。”

    趁着包药,女子为男人拢起白发,将头巾重新包好,神色温柔。

    “三十银一斤,三斤九十两,客人,我用油布多包了一层,不怕被雨淋到。”兔兔送上扎得密实的药包。

    “多谢。”接过药,爽快付了银子,女子取伞欲走,在门边被男子拉住。只听他低低开口,声音带着清亮。

    “地上湿的。”

    “我知道。”女子左脚已迈出门槛。

    常微凉似乎听到极轻的一声叹气,看到男子回头冲她们笑了笑,很温柔很礼貌的那种,随后弯腰抱起女子,很快消失在雨丝中。

    哦,这就是男人那么狼狈的原因呀。撇撇嘴,盯着瓦沟上滴落的水珠,心头又蹿上那张憨厚的笑脸。

    没有客人分散心神,她的脑子里塞的全是他。

    好想他,好想他,真的好想啊……

    过了秋分,雷始收声,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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