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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9

作者:任骋
更新时间:2017-10-25 14:54:45
“白虹”或“风圈”)等。惟恐受此感应,导致孕妇贫血、流产,或生下四肢残缺的婴儿。

    (16)忌看戏曲

    俗间多以孕妇不宜看戏听曲。其由不一,有的说看布袋戏,会生无肝肺内脏的孩子,有的说是看傀儡戏,会生无骨或有软骨病的孩子;有的说看戏,会使胎儿面花(因剧中有花脸出现)等等。这些都是“换胎”禁忌观念的演绎。即认为看戏能把戏中人物形象的特征带给(由感应而传染给)腹中的胎儿。湖北一带还有忌讳孕妇见优人的习俗。原因也是怕生出胎儿来和戏台上化了装的优人相像,成为怪人。据《清稗类抄》“鄂妇妊忌”云:“又一妇偶观优,及生子,头上有肉隆起,如戴高冠,两耳旁各有肉一片下垂,如以巾幂之者然。因忆观优时,有优人之冠如是,为其换胎矣。”换胎观念在民间的影响颇深远,许多人笃信不疑。或者有不甚信者,亦不敢冒险犯忌。然而,从另一方面看,禁忌孕妇看戏还是有一定的客观实际意义的。这样做可以限制孕妇到人多噪杂的热闹场合中去,令孕妇深居简出,以避免孕妇被挤着、撞着,以至闪腰扑跌,确保胎儿不被损伤;再者,戏中情节大起大落,有悲有喜,或使孕妇感伤落泪,或使孕妇喜乐大笑,或令孕妇情绪郁结,或令孕妇岔气不支,都对胎儿不好。所以禁忌孕妇看戏,并非全无道理。

    以上室外活动禁忌,多数仍是与胎神禁忌有关的。是从孕妇及孕妇腹中胎儿的安全、吉祥方面考虑的预防措施。

    第三部分第39节 冲犯禁忌

    另有一些孕妇的禁忌项目,是从冲犯的观念中生发出来的。冲犯观念,又源于妇女不洁和妇女的不洁会亵渎神明等观念。在妇女不洁观念中,是以孕妇为尤甚的。

    (1)忌接触嫁娶

    由于孕妇不洁的观念和“喜冲喜”的忌讳,孕妇禁忌接触嫁娶方面的事物。孕妇不能参加别人的婚礼,也不能观看嫁娶,不能到新娘身边去,忌摸新娘的轿子、嫁妆,忌到洞房里去,忌坐新人的婚床,忌出席喜筵。这方面的禁忌前文(婚姻禁忌)中已谈到过,这里就不多说了。汉族、满族、白族、彝族等许多民族都有此类禁忌的习俗。一般说来,这类习俗,其中当然也有为怕“喜冲喜”而影响到胎儿的意义,但更多、更主要的是在于害怕影响到嫁娶的一方,以为孕妇接触嫁娶的事物,会对新娘子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孕妇乃是被视为不洁的因素而加以避忌的对象,孕妇(俗称“双人体”)此时因其具有更为突出的异常性和危险的特征而成为一种禁忌体。

    (2)忌接触孕妇、产妇

    民间俗信,孕妇忌接触孕妇、产妇。这里边有“喜冲喜”的顾虑,也有不洁对不洁,结果更不洁的思想,还有同类相斥,“二虎相斗,必有一伤”的推导。总之,是担心双方或者对其中的一方不吉利。

    民间忌讳孕妇与孕妇同坐一张长椅或同睡一张大床。其中除了一般禁忌相见的顾虑之外,还担心会与对方“换胎”。假如自己本来怀的是个男孩,对方怀的是个女孩,据信,两个在一起时,就可能会暗中调换过来的。这在重男轻女的时代,是很计较的。一旦有一个生男、一个生女时,那生女的就会想到,是因和那生男的孕妇在一起坐、睡时,被她偷换掉了的。这虽然是属无稽之谈,但在人们极端失望而又无其他理由可寻的时候,便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这一层的。

    台湾高山族孕妇禁忌与曾流过产的妇女交换用物、借贷钱货,恐怕被沾染而难产。对于多产、顺产妇女家的东西则喜好借用,以求自己也多产顺产。

    东北鄂伦春族孕妇忌入产房。据说曾经有一个孕妇对一个产妇说:“你等等,咱俩一块儿生吧。”结果那产妇就生不下来了。所以再不准孕妇进入产房。河南林县一带孕妇忌进产房,据说是怕孕妇自己会难产。东北一带也有类似的习俗。当地禁忌孕妇看产妇分娩,也是怕将来自己难产。也许这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因为孕妇看到产妇分娩时痛苦的样子,会使自己产生某种心理上的压力和精神方面的过度紧张,以致引起难产。白族也忌讳孕妇进产妇的家门,产妇生下小孩后往往在门前挂上蒸笼底,见到这个标记,孕妇就不能进去了。否则,孕妇会把产妇的奶踏干,使新生婴儿无奶吃。据信,孕妇腹中的胎儿会将产妇的奶吸了去。一个人的奶喂两个婴儿是不够的,一般做母亲的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婴儿受屈,所以禁忌孕妇上门。如果孕妇无意中进了产妇的家,按白族的规矩,必须到这家泼水,以示赔罪和补救。东北一带也有此俗,孕妇如果进了产妇的家门,并把产妇的奶给“带走”了。产妇家一定要让孕妇再把奶“送回来”的。“送奶”的具体做法是:由“带走”奶的孕妇做一大碗面汤送给产妇喝。进院时要喊着产妇的名字说:“喂,××,给你还奶来了。”这时产妇在屋里要应声:“哎,奶回来了!”接过面汤后,产妇要背着人,脸冲墙把面汤全喝光。这和白族泼水一样,是一种赔罪仪式和补救的措施。民间相信通过这种仪式和措施,那水和面汤就会变成乳汁再回到母体身上,从而挽回孕妇所造成的损失。

    (3)忌接触丧葬

    汉族、畲族、鄂伦春族等许多民族都有禁忌孕妇接触丧葬方面各种事物的习俗。俗以为是“凶冲喜”,对胎儿不利。

    孕妇忌看丧葬时做功德、上供、祭祖等,否则认为是大不吉利。畲族因祖图花花绿绿的,据信,孕妇看了,会导致小孩生下后神经失常。孕妇忌触棺木,忌看入殓、出殡,忌食葬仪食品,忌受丧家赠物,忌摸丧葬用具。否则,皆为大不吉利。孕妇忌入坟地,忌入丧家,忌走抬过死人的路。这一切都是为孕妇及孕妇腹中的胎儿着想。丧葬是凶事,有邪气、秽气,怕冲犯了孕妇,伤着了胎儿。即便孕妇是丧葬家亲人,也要避开丧事。因为孩子未生就去送终是不吉利的。如果再悲伤痛哭起来,更会使孕妇母子双双受损。迷信者还以为接触丧葬事物阴魂还可能会扑在孕妇身上,使胎儿受害。这些禁忌,总的说来,是担心“凶”冲了“喜”,是要求孕妇节哀、保重身体的防御措施,是为胎儿着想、重视子嗣的表现。

    (4)忌接触神事

    妇女的不洁会亵渎神明。孕妇因其不洁,所以忌接触神事。汉族孕妇一般是禁忌参与祭祀的。据说孕妇靠近神龛、巫祝,都会污染神地,冒犯神。满族忌孕妇侍奉祖先神。台湾禁忌孕妇擅入寺庙。湖北忌讳孕妇见到弥勒佛像。据《清稗类抄》云:“(湖北)其地每月游僧担荷衣装,乞食村落,担上有弥勒像,此尤为所忌,孕妇见之,谓生子必肖弥勒像矣。故此僧所至,村人辄噪而逐之。孕妇或不及避,猝与相遇,必坐于地,自解其履,以左履换至右足,右履换至左足。此僧亦必将所荷之担,从右肩换至左肩,从左肩换至右肩,如此相持。及人众咸集,逐此僧去,乃得无事。”民间还忌讳孕妇观看盖庙、雕塑神像。据说,建庙、塑神像时如有孕妇在旁,此庙无香火,此神不灵验。这些都是旧时轻视妇女、贱视妇女所致。在男权社会中,一切都是男子的意志体现。在男子眼中,妇女是“污秽”、“不洁”的,被人轻贱的,所以也就想象神也是厌恶女人的。如果有女人,尤其是有孕妇在旁,举行神事就是对神的大不敬,对神的亵渎,神事活动一般都是在严肃、庄重、圣洁的场合。男人们对神灵都要小心敬奉,磕头求拜,女人们就更不能自由行动了。因此,孕妇禁忌接触神事,在客观上也使孕妇免去了叩拜大礼和战战兢兢的心情,对于孕妇和胎儿是有一定的好处的。然而,这却未见得是出自于此一禁忌习俗形成的初衷的。

    (5)忌接近要地

    由于旧时对妇女的轻视,许多重要的活动都禁忌妇女参与。说妇女“头发长,见识短”,“办不成大事”,还是轻的,重则将一切失败的原因都归之于妇女。说妇女是“丧气鬼”、“丧门星”、“灾星”、“祸水”。什么事办坏了,办砸了,都往妇女身上找原因,说妇女会把本来可以办好的事情毁了。孕妇又是将临危险的女人,更是挨不得碰不得的。俗以为无论什么事,一挨近孕妇就算“触了霉头”,十有八九是要倒霉的。因此民间禁忌孕妇到重要的地方去。过去,农村里的大事,要算打井、建灶、上梁了。凡属此类事,都禁忌孕妇近前观看。据说,打井时,孕妇要靠近了,这口井就肯定白打了,不是打不出水来,就是打出的水是苦的、咸的,不能食用。建灶、上梁,过去都是很慎重的事,灶有灶神,梁有梁神,如果被孕妇的秽气冲犯了,人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在一家之中,锅台、窗台、磨台这三处是最重要的地方了。这三处最忌孕妇坐。孕妇或许可以在这些地方的旁边干活,但累了,想坐一坐,是不行的。孕妇的秽气会污染这三处要地,使全家“霉气”。东北汉族还忌讳孕妇到酱缸跟前。过去,做酱也是农家普遍重视的事情,有许多禁忌。下大酱时,酱缸上要系红布条,酱缸忌挪动等。因为在生活水平很低的农家说来,酱是一年中重要的副食品。因为相信孕妇不洁,所以,也不让孕妇接近酱缸。

    (6)忌接触巫事

    由于冲犯的忌讳,禁忌孕妇接触许多事物,而孕妇本身也怕被巫术所伤害。江苏民间俗信,认为雄黄精会有“转女为男”的巫术力量,因此,妇人怀孕,常将雄黄精佩在身畔。若想要女孩的,则避忌之。旧时,民间不理解怀孕生男生女的道理,尝以为胎儿的性别决定于临出生的一瞬间,或者决定于出生时的那一瞥。因此担心会被人使用巫术的力量“栽花换斗

    ”,将男孩换成女孩,或者将活胎儿变成死胎儿。旧时,广东东莞一带民间有一种“打席”的习俗。“打席”又名“打胎”。某家有了病人时,经过百般治疗,不见好转,便会怀疑病人将死。根据转世再生的迷信观念,又认为病人会投胎到别的人家。这时,就要运用“打席”的巫术,把病人投胎的去路断绝,使病人的灵魂重新回到病人身上,使其好转过来。“打席”的时候,请邻居老媪数人,各人拿卷成一捆一捆的席子,携带香烛冥纸,来到十字街头土地神处。先焚化香烛冥纸,然后大家一齐动手,把席在地上用力乱拍乱打。从土地神处一直打回家中。沿途还要不断地叫着病人的名字。是一种叫魂压惊的法术,俗以为,这样做后,便可把病人投胎的胎魂打下追回。所以当地孕妇最忌见着此事,惟恐腹中胎儿真的会被打落而致流产了。

    第三部分第40节 执炊禁忌

    俗话说,“妇女围着锅台转”。这是旧时妇女家庭活动的真实写照。一般中国人的家中,多是妇女执炊。但是妇女有了身孕之后,在执炊做饭方面也就有了许多禁忌。

    (1)忌砍柴夹住斧子

    基诺族孕妇砍柴,忌把斧子夹在柴中间。又忌采摘白参、黄色菌、独朵的鸡棕。背柴时,忌把竹子柴和树木柴背在一起,否则会难产。

    (2)忌用草绳升火

    台湾俗信,孕妇要动手烧灶煮饭时,忌讳使用草绳起火,因为草绳一绺绺的形状,类似鹦儿的垂涎。如不避忌,恐怕将来生的婴儿会有不断垂涎的毛病。

    (3)忌切肉、鱼

    浙江一带孕妇做饭时,忌切肉、鱼,否则,以为胎儿会皮肤破裂,或者四肢畸形,五官不端正。

    (4)忌煎焦食物

    民间还忌讳孕妇在锅里将鱼、肉、蛋等食物煎焦炒糊。否则,将来生下的婴儿身上会有烧烂的疤痕或黑痣。

    (5)忌烤肉食

    俗以为孕妇烤肉会生烂手脚的孩子。

    (6)忌胳肢窝夹葱

    河南郑州一带有此禁忌,据说恐生下的孩子得狐臭。

    以上执炊禁忌,都是将执炊中各类现象与胎儿的未来相互联想,由此大约可以推断,此类禁忌最初可能是由孕妇本人心中生发出的某种禁忌思想,经过传播、递继,造成一定影响,而成为一方一地之习俗的。

    饮食禁忌

    民间俗信,胎儿的成长,以及日后生下小儿的形象、禀性,都与孕妇的饮食有关。因此孕妇的饮食一定要注意,不能吃下影响胎儿健全发育或会造成日后小儿某种缺陷的食物。这方面禁忌,主要有以下几处。

    (1)忌想吃的吃不到

    据信,孕妇想吃什么实际上也是胎儿想“吃”什么。这时一定要让孕妇吃上她想吃的东西,而且,最好是让她吃足吃够。否则,怕胎儿在腹中急出红眼病来。

    (2)忌食兔肉

    这一禁忌,在中国流行最广泛,也最久远。意思是恐吃了兔子肉,胎儿会像兔子一样长一张“豁嘴”。《论衡?命义篇》云“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可知汉代已有此俗信禁忌存在了。熊伯龙曾在《无何集》中发问道:“世间缺唇之母,皆食兔乎?”这是不同意此一禁忌的疑问。无疑,熊伯龙的质问是有道理的,食兔和缺唇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民间却也不光是认为食兔一项可导致生子缺唇的。河南一带还有孕妇跳豁墙,或在门坎上劈木材,都会导致生孩豁嘴,缺唇的习俗禁事。其中反映的都同样是民间的一种“同类互感”的巫术迷信思想。

    (3)忌食驴、马肉

    这一禁忌也是流行很广的。据说孕妇如果吃了驴、马肉,会使孕期延长。就如驴、马的怀胎期一样,会超过十个月而到十二个月。这当然是令人不安的。这种“食驴马肉,令子延月”的俗信,医圣孙思邈曾经在其著述中提到过。可见这一习俗禁忌早在唐代就已经广泛流行于民间了。

    (4)忌食羊肝、羊肉

    古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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