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喜欢一个人!”瑶瑶不知羞耻地争辩着,好像曾经她迷恋陆郅男打篮球迷恋地快要发疯的事从来都没发生过。
不管她喜欢的是不是讨厌的笨笨了,只要她不喜欢陆郅男,我就感激涕零。因为,我害怕死了“近水楼台”这个词,曾经的那个时候,菁菁、帆帆和我都吃了这个哑巴亏。以至于让傻不啦叽的李美静得意忘形,整天笑得跟中了五百万似地,坐在陆大帅哥的单车上,不亦乐乎。害菁菁、帆帆和我在后面盯着他们的背影气得直跺脚。
为了能看见陆郅男,我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都要去《21》班找瑶瑶。我先是冲教室里面轻声喊,“郭瑶瑶!”然后,迅即后退,用后背紧贴着墙,守株待兔,等陆郅男一走出教室,我就认真地看着他。喜欢一个人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幸福的要晕倒。当他跨出教室的瞬间,我的心狂乱地跳着,仿佛要跳出我的身体,跑到外面来透气。心跳的感觉真的很奇妙,美得飘飘然,心好像飞到了彩虹国去了,在蓝色的图纸上翩翩起舞。陆郅男是使我第一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人,我真得很感激他带给我的快乐。虽然,对于我的快乐,他都没贡献什么。
后来,我终于发现我自己愚蠢到家了,竟然喜欢那么一个庸俗到极点的人。在我眼里,喜欢漂亮的女孩就叫庸俗。因为我不漂亮,因为没人喜欢我!
那一天,我在课间本来应该上课间操的二十分钟的时间闲晃。因为临时停电,我们又富于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在偶然闲晃的时候,看见陆郅男正在我们斜对面的那个《15》班教室门口趴着玻璃张望。<365小说网>他一定还对菲菲念念不忘,到现在,还忘不了她,还在默默地观望她,他真是太痴情了!我单纯的想。
突然间,教室的门开了,里面走来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不是菲菲!她比菲菲矮半头,尽管如此,在沙白色连衣裙的映衬下,也感觉得到她的半点风韵。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这种感觉,犹如刀割,我立即窜回教室,爬在桌子上休息,准备上课。突然,菲菲站在离我一米之外的门口,冲我轻小声喊道,“小丫,出来一下好吗?”
看到了菲菲,我的体内像又充满了能量,立即跑出去,服从命令听指挥。
“小丫,把这封信给翔!要上课了,我先走了啊!”菲菲冲我眨一下她那美丽的蝴蝶眼,立即返回到她们班的教室。
爱情就像兴奋剂,在她的滋润下,菲菲变得异常兴奋。见她幸福的好像全世界都为她祝福的时候,我真得羡慕死她了!
当我走到翔的书桌前,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今天变得萎靡不振,趴在桌子上睡觉,一副窝囊废的模样。我真为菲菲心痛,那么漂亮的女孩,成绩那么好、那么优秀的学生,竟然会和这种人谈恋爱?!我知道,翔现在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不能全怪翔,菲菲也有责任,他们把中午休息的时间和下晚自习后那么美好的时光都浪费在谈情说爱上了,根本没时间休息,就是晚上回宿舍,洗漱完毕,他们又拿着手机甜言蜜语。一直到我睡醒一小觉后,还能听见他们窃窃私语,甜甜蜜蜜地道晚安。
为什么翔会这么萎靡不振,而菲菲却欢天喜地、兴奋不已呢?是菲菲精力十足吗?在想不起来陆郅男的时候,我就爱思考这个问题,终于有一天,我明白了。爱情有一个固定公式,对爱情付出的多的人,一定会疲劳,就像翔,整天绞尽脑汁地讨好菲菲,根本没时间休息,甚至连做梦都会说梦语,“菲菲喜欢这个还是这个呢?明天菲菲生日了,我该给她什么样的惊喜呢?……”
面对翔这种惨痛的经历,对于爱情,我更是没有勇气涉足。因为,我永远记得那一年在医院里看到烫伤的工人的痛苦,以及二姐发自内心的那句话,“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啊,将来才不至于受罪!”我知道,如果,陆郅男会一不小心和我谈恋爱的话,我一定会扮演翔的角色,一定会像他一样,下课就趴在桌子上,像死猪一样无精打采的,学习肯定荒废。前途没有一点光亮!
那一天晚自习,翔又在写情诗了。火眼金睛的老班看着翔在摆弄桌子上的信纸,视如珍宝。就严肃地说道,“李翔,把信纸拿过来”后来,就一阵审问,“你在给谁写信?”“我没写信!看信呢!”“谁写的?”“我姐给我写的,问我是否习惯学校的生活。”听他这种假的不能再假的话,我在下面忍不住偷笑。那张信纸是菲菲今天下午让我转交给他的啊!老班也不是脑子进水的那种傻货,没那么好糊弄,一直追问。后来,下课铃响了,翔实在受不了老师的里嗦的时候,终于委屈地说了实话,“是我的一个朋友!”老班心知肚明,只放下一句话,“不许早恋,早恋对你没好处!”然后,就听到满楼道的高跟鞋的声音……
第四章 第二节 意外
第二节意外
一
“陆郅男的腿在打篮球的时候跌坏了!”
那一天,下晚自习,我兴冲冲地跑向《21》班,老远就能看见瑶瑶在门口迎接我,我一边跑,心里一边犯嘀咕,“这个瑶瑶,这么早就出来了,我还想贴在她们班教室门口的墙上,等着“观察”陆郅男呢!”
等我一接近瑶瑶,瑶瑶就非常激动地对我说,“小丫,你知道吗,我们班有一位帅哥受伤了!”我以为她又在我耳边谈及笨笨呢,心不在焉地说,“没事的,过几天他就会回来的!”眼睛一直向教室里面张望。
“听说他这次伤得很严重,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下,志以轩就该在我们班大展宏图了,他可是我们班里唯一的帅哥了!”
“什么?志以轩?”我惊愕地看着瑶瑶,突然间才知道,为什么我张望了半天,连陆郅男的半点影子都没看到。我失落地看着此时如此歹毒的瑶瑶,她得意洋洋地笑着,嘴里不忘提笨笨的大名,“志以轩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的……”我无暇顾及她说了些什么,只是看着她的薄唇小嘴在不停地叨叨,脑子里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还在兴奋着,我真是气坏了,恨死她了!她怎么能那么狠呢?!如果跌倒的是笨笨,她该怎么说呢?
回到宿舍,我那美丽动人、冰雪聪明的上铺陆映雪同志很悲伤地宣布,“我亲爱的大叔回家了!”“啊~”宿舍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好像“宫”里哪个皇上驾崩了似地。陆映雪的消息怎么会这么灵通呢?我才刚刚得到这么悲惨的消息的啊!
一会儿,热闹的宿舍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我跑过去开门,是菁菁。“菁菁,你怎么来了啊?”我惊奇地问,自从升入初三,这个小妮子来我寝室的频率是越来越低了。因为忙,忙着收情诗,忙着做风云人物。她在我们学校是第二校花,第一校花是菲菲,自从名花有主之后,很少有人自讨没趣,去和才子翔去争佳人。所以,菁菁的男友也用了浑身解数,来讨菁菁的欢心。女孩都是感性动物,在楠积极努力的软磨硬泡下,菁菁终于答应了楠的追求。
“陆郅男受伤了,你们知道吗?”菁菁先是小声打听,唯恐我们已经知道事情真相了对她的话没兴趣。“怎么受伤的啊?”宿舍内的花痴公主们齐声问。“他打篮球时一不小心滑倒了,把脚扭伤了!”菁菁见我们这么好奇,得意洋洋地说,“我男朋友和他一个宿舍,刚在回来的路上说的!”
“严重吗?”我关切地问。菁菁诧异地看着我,“小丫,你变了啊!变得越来越不关心徐峥了。对陆郅男的事,倒是越来越关心了啊!”
这个菁菁,只顾自己谈恋爱,都没时间陪我和帆帆了。我都没时间向她汇报我这两年的情况。我早就不喜欢徐峥了,我现在喜欢的是陆郅男,而且喜欢得不得了。现在的我,只要能看见陆郅男,我就兴奋地像小鸟,幸福地想唱歌。看不见他,我就像枯萎的小草,难受的要死,低调到极点。我当然要关心他了!
陆郅男在学校是公认的帅哥,只不过,自从运动会被该死的笨笨抢了风头之后,笨笨的名气大增,甚至盖过了陆郅男。对于陆郅男的暂时离开,对于其他女生来说,没什么损失。因为,大名鼎鼎的志以轩还在学校活得非常潇洒。
不管别人对笨笨怎么盲目崇拜,我就是讨厌笨笨。这种讨厌,自从在很小的时候播下了种子,现在以长成了参天大树,根深蒂固。我讨厌他,不只因为她有一个像狼一样的外婆,还因为,他有一个蛮不讲理的资本家爸爸!我讨厌资本家,更讨厌笨笨的爸爸!
自从小时候看《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面的老爷惨无人道,打下人像打牲口一样打,真是残忍极了!我又怕又恨,下定决心,我长大了,一定要闯进电视里面拔掉那个糟老头子的皮!
我在前不久又见到了真实版的资本家,有一个山区的小伙子,在他的工厂里工作时因天车失控,被天车上掉下来的钢条砸坏了,留了好多血,住院了,花了好多钱,在他的亲戚的帮助下,勉强凑了几天的药费,医院才开恩收留了他。他那八十岁的老父亲从老家大老远的赶来看儿子,看到因伤在床的儿子,非常心疼,一心想为自己受重伤的儿子讨回公道,就在那家工厂的办公室里一直守着,守株待兔。可是,笨笨的爸爸真是狡诈的家伙,一直都不出现。
那个老爷爷就在那个办公室里穷守着,最后,笨笨的爸爸终于出现了,他让那位年过八旬的老爷爷“滚”出去,那位老爷爷站得稳如铁松。笨笨的爸爸在情急之下,命令自己的手下,“给我打,打坏了算我的!”他旁边的几个工人看那个站得哆哆嗦嗦的老头子,甚是可怜,没人忍心动手。老板气得脸发青,大吼道“你们怎么回事,我养你们有什么用?谁不想再干下去就不要听我的话!把这糟老头给我扔回去!”
那几个工人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只好服从命令,把那位骨瘦如柴的老爷爷塞进了麻袋,扔了出去。那个老爷爷身子骨禁不止折腾,痛的哀号。引来了一群好心的、热心的群众。世界上最善良的举动往往出自于最最朴实的劳苦大众。一位妇女从家里拿来了馒头和水,让老爷爷吃了下去。老爷爷狼吞虎咽地吃完后,身体疼痛难忍,继续哀号。周围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议论纷纷。最后,那个伪君子走出来扔了八千块钱,面容伪善地说,“老大爷,不是我说你,你儿子就是点皮外伤,您要那么多钱,我们工厂是要倒闭的!给您八千块钱,快给您儿子看病吧,够养他一阵子的了!”老爷爷知道自己孤身一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只好自认倒霉,拿着钱奔向了医院。
虽然这种事不是我亲眼所见,但一想,笨笨有那么一个张扬跋扈的姥姥,她的爸爸也就好不到哪去,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个败类!我讨厌笨笨,讨厌他穿的一身名牌,那些名牌是用不干净的钱买来的,我讨厌他,讨厌他的虚荣。如果我是笨笨,我宁愿不要这样的爸爸!可是,这个小窝囊废,每次当他爸爸开着奥迪来接他时,竟然像见到祖宗一样,兴奋地狂跑过去。我真是越来越讨厌他了,他这种人,不值得喜欢。正常的女孩子是不会喜欢他的!
我是如此正常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败类的儿子?我最最喜爱的就是在篮球场上“冲锋陷阵”的陆郅男,永远那么有活力,那么帅气。尽管他这几天都不在,我都会细细回味他打篮球时的样子,帅气逼人。看到他,就会心跳加快,激动万分,兴奋地不得了。
在陆郅男不在学校的那几天,我就像魔障了似地,整天兴冲冲地冲向《21》班,兴高采烈地叫瑶瑶出来,“和蔼地”审讯,“他,来了吗?”“谁啊,是谁啊?”一开始,瑶瑶像丈二的和尚,疑惑地看着我。我笑眯眯地说,“陆郅男啊,你们班的陆大帅哥,我好像好几天没看见他了呢!”“胡说!他昨天下午才
告病回家的啊!他在家多待几天才好呢,没人想他!”瑶瑶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得意洋洋地说。
我真是讨厌死她这副模样了,她以为,全世界的女孩都和他一样,会喜欢那个败类资本家的儿子啊!我真被她气得要死,又不好意思伤她,毕竟,他们班里,有她在,还是很方便的。至少,陆郅男一回来,她肯定不高兴。我感觉,我的瑶瑶心里肯定有问题,仿佛情敌越多,她越高兴。真是虱子多了不咬,情敌越来越多,她都不放在眼里,有病,真的有病!
我每天中午,下午,晚上,都会去找瑶瑶打探消息,我贴在每次都贴的墙的那个位置,感受陆郅男走过的气息。那种场面,好像上辈子就见到过,好熟悉……
无聊时,我就会拿起笔,用优美的文字,在我的纸上涂鸦,在我的心中翩翩起舞,填补我心中的空白。
风*云二篇
(一)寻找记忆
记忆之光徘徊在
悠长悠长而又寂寥的长廊
忘却了你那俊俏的模样
和那让我感动的
深邃的目光
第一次感觉孤单:
在风吹过后
云撑着涩涩的眼
尘封快乐的记忆
在没有风的日子里
云也活得不够安逸
(二)四季恋歌
叮咚是泉水轻击顽石
我放纵脚丫
在有绿光的日子里嬉戏
春风拂过
我载一滴泉回味暖暖的记忆
孤呱是池塘里群蛙嬉戏
我躲在荷叶下
等待风的声音
夏风走过
我揖一瓣荷收藏快乐
不管她喜欢的是不是讨厌的笨笨了,只要她不喜欢陆郅男,我就感激涕零。因为,我害怕死了“近水楼台”这个词,曾经的那个时候,菁菁、帆帆和我都吃了这个哑巴亏。以至于让傻不啦叽的李美静得意忘形,整天笑得跟中了五百万似地,坐在陆大帅哥的单车上,不亦乐乎。害菁菁、帆帆和我在后面盯着他们的背影气得直跺脚。
为了能看见陆郅男,我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都要去《21》班找瑶瑶。我先是冲教室里面轻声喊,“郭瑶瑶!”然后,迅即后退,用后背紧贴着墙,守株待兔,等陆郅男一走出教室,我就认真地看着他。喜欢一个人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幸福的要晕倒。当他跨出教室的瞬间,我的心狂乱地跳着,仿佛要跳出我的身体,跑到外面来透气。心跳的感觉真的很奇妙,美得飘飘然,心好像飞到了彩虹国去了,在蓝色的图纸上翩翩起舞。陆郅男是使我第一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的人,我真得很感激他带给我的快乐。虽然,对于我的快乐,他都没贡献什么。
后来,我终于发现我自己愚蠢到家了,竟然喜欢那么一个庸俗到极点的人。在我眼里,喜欢漂亮的女孩就叫庸俗。因为我不漂亮,因为没人喜欢我!
那一天,我在课间本来应该上课间操的二十分钟的时间闲晃。因为临时停电,我们又富于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在偶然闲晃的时候,看见陆郅男正在我们斜对面的那个《15》班教室门口趴着玻璃张望。<365小说网>他一定还对菲菲念念不忘,到现在,还忘不了她,还在默默地观望她,他真是太痴情了!我单纯的想。
突然间,教室的门开了,里面走来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不是菲菲!她比菲菲矮半头,尽管如此,在沙白色连衣裙的映衬下,也感觉得到她的半点风韵。我不忍心再看下去了,这种感觉,犹如刀割,我立即窜回教室,爬在桌子上休息,准备上课。突然,菲菲站在离我一米之外的门口,冲我轻小声喊道,“小丫,出来一下好吗?”
看到了菲菲,我的体内像又充满了能量,立即跑出去,服从命令听指挥。
“小丫,把这封信给翔!要上课了,我先走了啊!”菲菲冲我眨一下她那美丽的蝴蝶眼,立即返回到她们班的教室。
爱情就像兴奋剂,在她的滋润下,菲菲变得异常兴奋。见她幸福的好像全世界都为她祝福的时候,我真得羡慕死她了!
当我走到翔的书桌前,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今天变得萎靡不振,趴在桌子上睡觉,一副窝囊废的模样。我真为菲菲心痛,那么漂亮的女孩,成绩那么好、那么优秀的学生,竟然会和这种人谈恋爱?!我知道,翔现在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不能全怪翔,菲菲也有责任,他们把中午休息的时间和下晚自习后那么美好的时光都浪费在谈情说爱上了,根本没时间休息,就是晚上回宿舍,洗漱完毕,他们又拿着手机甜言蜜语。一直到我睡醒一小觉后,还能听见他们窃窃私语,甜甜蜜蜜地道晚安。
为什么翔会这么萎靡不振,而菲菲却欢天喜地、兴奋不已呢?是菲菲精力十足吗?在想不起来陆郅男的时候,我就爱思考这个问题,终于有一天,我明白了。爱情有一个固定公式,对爱情付出的多的人,一定会疲劳,就像翔,整天绞尽脑汁地讨好菲菲,根本没时间休息,甚至连做梦都会说梦语,“菲菲喜欢这个还是这个呢?明天菲菲生日了,我该给她什么样的惊喜呢?……”
面对翔这种惨痛的经历,对于爱情,我更是没有勇气涉足。因为,我永远记得那一年在医院里看到烫伤的工人的痛苦,以及二姐发自内心的那句话,“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啊,将来才不至于受罪!”我知道,如果,陆郅男会一不小心和我谈恋爱的话,我一定会扮演翔的角色,一定会像他一样,下课就趴在桌子上,像死猪一样无精打采的,学习肯定荒废。前途没有一点光亮!
那一天晚自习,翔又在写情诗了。火眼金睛的老班看着翔在摆弄桌子上的信纸,视如珍宝。就严肃地说道,“李翔,把信纸拿过来”后来,就一阵审问,“你在给谁写信?”“我没写信!看信呢!”“谁写的?”“我姐给我写的,问我是否习惯学校的生活。”听他这种假的不能再假的话,我在下面忍不住偷笑。那张信纸是菲菲今天下午让我转交给他的啊!老班也不是脑子进水的那种傻货,没那么好糊弄,一直追问。后来,下课铃响了,翔实在受不了老师的里嗦的时候,终于委屈地说了实话,“是我的一个朋友!”老班心知肚明,只放下一句话,“不许早恋,早恋对你没好处!”然后,就听到满楼道的高跟鞋的声音……
第四章 第二节 意外
第二节意外
一
“陆郅男的腿在打篮球的时候跌坏了!”
那一天,下晚自习,我兴冲冲地跑向《21》班,老远就能看见瑶瑶在门口迎接我,我一边跑,心里一边犯嘀咕,“这个瑶瑶,这么早就出来了,我还想贴在她们班教室门口的墙上,等着“观察”陆郅男呢!”
等我一接近瑶瑶,瑶瑶就非常激动地对我说,“小丫,你知道吗,我们班有一位帅哥受伤了!”我以为她又在我耳边谈及笨笨呢,心不在焉地说,“没事的,过几天他就会回来的!”眼睛一直向教室里面张望。
“听说他这次伤得很严重,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下,志以轩就该在我们班大展宏图了,他可是我们班里唯一的帅哥了!”
“什么?志以轩?”我惊愕地看着瑶瑶,突然间才知道,为什么我张望了半天,连陆郅男的半点影子都没看到。我失落地看着此时如此歹毒的瑶瑶,她得意洋洋地笑着,嘴里不忘提笨笨的大名,“志以轩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的……”我无暇顾及她说了些什么,只是看着她的薄唇小嘴在不停地叨叨,脑子里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还在兴奋着,我真是气坏了,恨死她了!她怎么能那么狠呢?!如果跌倒的是笨笨,她该怎么说呢?
回到宿舍,我那美丽动人、冰雪聪明的上铺陆映雪同志很悲伤地宣布,“我亲爱的大叔回家了!”“啊~”宿舍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好像“宫”里哪个皇上驾崩了似地。陆映雪的消息怎么会这么灵通呢?我才刚刚得到这么悲惨的消息的啊!
一会儿,热闹的宿舍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我跑过去开门,是菁菁。“菁菁,你怎么来了啊?”我惊奇地问,自从升入初三,这个小妮子来我寝室的频率是越来越低了。因为忙,忙着收情诗,忙着做风云人物。她在我们学校是第二校花,第一校花是菲菲,自从名花有主之后,很少有人自讨没趣,去和才子翔去争佳人。所以,菁菁的男友也用了浑身解数,来讨菁菁的欢心。女孩都是感性动物,在楠积极努力的软磨硬泡下,菁菁终于答应了楠的追求。
“陆郅男受伤了,你们知道吗?”菁菁先是小声打听,唯恐我们已经知道事情真相了对她的话没兴趣。“怎么受伤的啊?”宿舍内的花痴公主们齐声问。“他打篮球时一不小心滑倒了,把脚扭伤了!”菁菁见我们这么好奇,得意洋洋地说,“我男朋友和他一个宿舍,刚在回来的路上说的!”
“严重吗?”我关切地问。菁菁诧异地看着我,“小丫,你变了啊!变得越来越不关心徐峥了。对陆郅男的事,倒是越来越关心了啊!”
这个菁菁,只顾自己谈恋爱,都没时间陪我和帆帆了。我都没时间向她汇报我这两年的情况。我早就不喜欢徐峥了,我现在喜欢的是陆郅男,而且喜欢得不得了。现在的我,只要能看见陆郅男,我就兴奋地像小鸟,幸福地想唱歌。看不见他,我就像枯萎的小草,难受的要死,低调到极点。我当然要关心他了!
陆郅男在学校是公认的帅哥,只不过,自从运动会被该死的笨笨抢了风头之后,笨笨的名气大增,甚至盖过了陆郅男。对于陆郅男的暂时离开,对于其他女生来说,没什么损失。因为,大名鼎鼎的志以轩还在学校活得非常潇洒。
不管别人对笨笨怎么盲目崇拜,我就是讨厌笨笨。这种讨厌,自从在很小的时候播下了种子,现在以长成了参天大树,根深蒂固。我讨厌他,不只因为她有一个像狼一样的外婆,还因为,他有一个蛮不讲理的资本家爸爸!我讨厌资本家,更讨厌笨笨的爸爸!
自从小时候看《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面的老爷惨无人道,打下人像打牲口一样打,真是残忍极了!我又怕又恨,下定决心,我长大了,一定要闯进电视里面拔掉那个糟老头子的皮!
我在前不久又见到了真实版的资本家,有一个山区的小伙子,在他的工厂里工作时因天车失控,被天车上掉下来的钢条砸坏了,留了好多血,住院了,花了好多钱,在他的亲戚的帮助下,勉强凑了几天的药费,医院才开恩收留了他。他那八十岁的老父亲从老家大老远的赶来看儿子,看到因伤在床的儿子,非常心疼,一心想为自己受重伤的儿子讨回公道,就在那家工厂的办公室里一直守着,守株待兔。可是,笨笨的爸爸真是狡诈的家伙,一直都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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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工人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只好服从命令,把那位骨瘦如柴的老爷爷塞进了麻袋,扔了出去。那个老爷爷身子骨禁不止折腾,痛的哀号。引来了一群好心的、热心的群众。世界上最善良的举动往往出自于最最朴实的劳苦大众。一位妇女从家里拿来了馒头和水,让老爷爷吃了下去。老爷爷狼吞虎咽地吃完后,身体疼痛难忍,继续哀号。周围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议论纷纷。最后,那个伪君子走出来扔了八千块钱,面容伪善地说,“老大爷,不是我说你,你儿子就是点皮外伤,您要那么多钱,我们工厂是要倒闭的!给您八千块钱,快给您儿子看病吧,够养他一阵子的了!”老爷爷知道自己孤身一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只好自认倒霉,拿着钱奔向了医院。
虽然这种事不是我亲眼所见,但一想,笨笨有那么一个张扬跋扈的姥姥,她的爸爸也就好不到哪去,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个败类!我讨厌笨笨,讨厌他穿的一身名牌,那些名牌是用不干净的钱买来的,我讨厌他,讨厌他的虚荣。如果我是笨笨,我宁愿不要这样的爸爸!可是,这个小窝囊废,每次当他爸爸开着奥迪来接他时,竟然像见到祖宗一样,兴奋地狂跑过去。我真是越来越讨厌他了,他这种人,不值得喜欢。正常的女孩子是不会喜欢他的!
我是如此正常的女孩子,怎么会喜欢败类的儿子?我最最喜爱的就是在篮球场上“冲锋陷阵”的陆郅男,永远那么有活力,那么帅气。尽管他这几天都不在,我都会细细回味他打篮球时的样子,帅气逼人。看到他,就会心跳加快,激动万分,兴奋地不得了。
在陆郅男不在学校的那几天,我就像魔障了似地,整天兴冲冲地冲向《21》班,兴高采烈地叫瑶瑶出来,“和蔼地”审讯,“他,来了吗?”“谁啊,是谁啊?”一开始,瑶瑶像丈二的和尚,疑惑地看着我。我笑眯眯地说,“陆郅男啊,你们班的陆大帅哥,我好像好几天没看见他了呢!”“胡说!他昨天下午才
告病回家的啊!他在家多待几天才好呢,没人想他!”瑶瑶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得意洋洋地说。
我真是讨厌死她这副模样了,她以为,全世界的女孩都和他一样,会喜欢那个败类资本家的儿子啊!我真被她气得要死,又不好意思伤她,毕竟,他们班里,有她在,还是很方便的。至少,陆郅男一回来,她肯定不高兴。我感觉,我的瑶瑶心里肯定有问题,仿佛情敌越多,她越高兴。真是虱子多了不咬,情敌越来越多,她都不放在眼里,有病,真的有病!
我每天中午,下午,晚上,都会去找瑶瑶打探消息,我贴在每次都贴的墙的那个位置,感受陆郅男走过的气息。那种场面,好像上辈子就见到过,好熟悉……
无聊时,我就会拿起笔,用优美的文字,在我的纸上涂鸦,在我的心中翩翩起舞,填补我心中的空白。
风*云二篇
(一)寻找记忆
记忆之光徘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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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了你那俊俏的模样
和那让我感动的
深邃的目光
第一次感觉孤单:
在风吹过后
云撑着涩涩的眼
尘封快乐的记忆
在没有风的日子里
云也活得不够安逸
(二)四季恋歌
叮咚是泉水轻击顽石
我放纵脚丫
在有绿光的日子里嬉戏
春风拂过
我载一滴泉回味暖暖的记忆
孤呱是池塘里群蛙嬉戏
我躲在荷叶下
等待风的声音
夏风走过
我揖一瓣荷收藏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