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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8

作者:一枚糖果
更新时间:2017-10-22 10:00:00
“菩萨?”老头的皮肤很黄,“菩萨是显远不显近的。”

    天气很好,开始上山,太阳微微,凉风习习,五人走小路,小路人也多,歪斜的石梯,一步一步的向山顶出发。

    程翟没有喘气,因为他是上皆大学生攀岩冠军。

    叶开气喘吁吁,因为他要抽出体力帮瞳灵背包。

    瞳灵听一只白头翁和另外一只白头翁说话,南岳是佛教圣地,鸟儿说的自然也是佛经的故事,“有一个坐船,可是船却沉了,于是有人问佛祖,究竟是坐船的人上错船,还是开船的人不小心? 佛祖回答他:他们两个都没做错,错的是你。”

     另外一只白头翁摇摇头,“我是路过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鸟语,我喜欢吃虫子,我走了。”

    瞳灵喜欢听,无法回应,那是件快乐中隐藏苦恼的事。想问,问不出个鸟来。

    山顶到了,虽然没有看到日出,却看到了日落。黄昏中的云雾,五彩的霞光,跪拜的人群,那些情景,终身难忘。

    踏入寺庙,叶幽捐了香火钱。一家人坐在蒲团(谁看到这两个字想起肉蒲团就去面壁)上听和尚诵读经文。

    瞳灵觉得腿麻肚子涨,起来找厕所。

    昏暗的角落,虚掩的门上写着“游客免入”,若是不写,瞳灵也罢了,禁止的,越是好奇,比如黄色网站,其实也没什么,因为禁止,所以喜欢。

     一路都是一样的门,散发着和尚的气味。

     瞳灵感受着,封绿芽的魂灵,渺若青烟,出没尘世,瞳灵推门而入。

    那双眼睛睁开,雪白的眼珠。见到瞳灵,点头让她坐下。

    “他在哪里?”瞳灵跪下问。

    “我不知道。”方丈也跪下,“也不想知道。”

    血腥味道弥漫瞳灵的口腔,顺着胸口流下来,方丈慌乱,“罪过,罪过。你又何苦如此。”

    我躲在这里,为了躲避,我忍不住见你,还是注定的劫数。

    方丈打开房间的另一扇门,我们都是无数个瓶子中普通的一个。

    “要见,一定要见,我要知道原因,为什么他舍得离开我,不看我长大,不看我的笑,如果离开,当时为什么要收留。”瞳灵的血流成小河。

    方丈摇头,“你要后悔。”

    封绿芽在眼前,是死去时候的年轻,不真实的手,触摸瞳灵的长发,嘴里轻轻念叨,灵灵,灵灵,血人,血人……

    少顷,灵魂化为空尘。

    如果不见,时机成熟,封绿芽可以投胎。如今见,永不相见。知道结果,总要伏出代价。

    血人,就是林达修行专门帮她吸取活人元气的血人?瞳灵曾经见过一次,十分恶心。全身都是通红,从头到脚,在人们失眠的夜晚,在对面阳台的衣服里跳舞。

    林达,叶迷仙,叶开……瞳灵冲出去的时候,方丈摇头。

    仇恨会毁灭敌人,仇恨会毁灭自己。

    (四十七)

    初春玩繁花,盛夏观云海,金秋眺日出,冬日赏雪景。最后一轮的诵经结束,明月缓缓升起,皎洁悦目,上封寺如天上宫阙,赏月让人心宁。

    瞳灵过来,林达依偎在叶幽怀里看月亮,游客不多,叶开和程翟互相拌嘴,不知在说些什么。

    “你回来了。”叶开回头看见瞳灵,“都怕你不回来了。阿姨,灵灵回来了,我们下山吧。”

    程翟揽过瞳灵,细声道,“掉厕所里了?”

    瞳灵勉强笑了笑,下山,林达看瞳灵,漠然的一眼,瞳灵的胸口一热,一股冲动涌上来,如果不是她,大约封绿芽还活着。

    身后一阵乱,“方丈圆寂了。”众僧哭泣。也许有舍利子,也许没有。

    他们两个都没做错,错的是你。

    半山亭有家不错的山庄,名叫清水石桥。不仅贵得离谱,即使留宿者寥寥,寥寥的原因也不是因为游客没有钱。据说是专门接待那些神秘的高级人物,有钱未必能进来。

    程家伟以前的手下开的这家山庄。规矩和寺庙一样,进庄靠门左侧,则左脚先进;进庄靠右侧,则右脚先迈。供奉着几尊菩萨象,据说是明代木刻,也许是仿制的不一定。

    程翟得意的对瞳灵说,“怎么样,这里还算清净吧。”

    晚上吃的斋菜,豆腐、青菜和白米粥、还有一碗汤,庄主说这是好东西,吃了延年益寿,叶幽对这几样小菜赞不绝口。

    “什么汤?”叶开问程翟,如果他不是要抢走瞳灵,还算是个不错的哥们。

    “何首乌。”程翟答道。

    叶开一口气喝完,对站着伺候的女生道,“再来一碗。”

    喝第二碗的时候流鼻血了,于是没有再喝。

    “今天晚上怎么一句话都不说?”程翟担心的问瞳灵。

    林达看她的表情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放下筷子,头埋在胳膊里哭泣。

    “怎么了,出来旅游,有什么不顺心的?”叶幽走过来抚摩林达的头,“是不是肚子又痛了,咱们不吃了,回去睡觉吧。”

    瞳灵主动要求和程翟一间房。叶开反对,“不可以的,你们还没有结婚。”

    “和你有什么关系吗,开开。”瞳灵的眼圈有点红,“我有话和程翟说。”

    屋顶种了一些酸酸的葡萄,有些是空心的,被调皮的鸟儿啄破了,只剩一身薄壳。

    “大家都累了,早点休息吧。我一个人睡,谁也别吵我。”叶开闷闷的低头朝房间走去。

    不知名的虫子嘟囔着,瞳灵听的懂,虫子是怕死的,怯弱的,它们先知先觉。一只金龟子落在瞳灵裸露的肩膀上,简直幸福的晕过去,“今天晚上要打架吗?我敢打赌你会赢。”

    瞳灵笑了笑,如果自己是个完整的神仙,自然就会回答它,自然不用每个月把自己产的虫卵掐破。

    捏起金龟子,朝空中用力一扔,在幸福的眩晕感中,金龟子在黑蓝的夜空中飞的很高,它从没有飞的那么高,以后的日子,就是和母金龟子炫耀自己曾经被神仙抛过。

    时间是晚上9点20分。

    房间是很豪华的,打开窗帘,可以看见云雾缭绕的山顶,虽然是晚上,冷月清辉,说不出的寂寥与落寞。

    瞳灵全身光溜溜的,光洁的肚皮上还有几滴水珠。胸部并不完美,有点往两边跑,左乳下放有一粒小小的红痣。

    程翟追求的最久的一个女孩子,现在就主动躺在床上,认真的看着自己。

    吞了一下口水,问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我不想在死之前连做女人什么滋味都不知道,乘着我喜欢你,来吧。”

    “死?”程翟勃起的小弟弟象被针扎的气球一样,一下子变小了。

    “我会和她同归于尽。我知道我打不过。”瞳灵的眼泪流下来,鼻子也堵住了,“打不过我也要打,谁叫她杀死我爸爸。”

    “你在说什么。你怎么了?”程翟赶快穿好裤子,把毯子轻轻盖在瞳灵身上,拿了格子手绢给她擦眼泪。

    瞳灵紧紧的靠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大人,自己是一条小小的毛发乱乱的小狗,用当初依偎在封绿芽帐篷外的姿势,蜷缩着,“十二点的时候叫醒我。”

    没有一丝邪念,程翟抱着瞳灵入睡,水珠和泪珠被体温蒸发,皮肤饿了,是期待你的拥抱。

    叶幽睡沉了,林达施了催眠术,催眠术普通人都可以学,如果不想学催眠术又想催眠别人,就放两颗安眠药到他的牛奶里,不过别放的太多,否则就睡到永远醒不来。

    走出房间,隔壁是叶开的房间。

    叶开的脑子里许多的邪念,一万次的幻想瞳灵怎样被程翟压在身体下面叫喊求饶,想着想着,身体有了反应。

    叶开见林达进来,错愕。林达的腿很美,美丽的大腿夹着自己的腿,被夹的感觉真舒服。

    “开开,我爱你。”林达那美妙的嘴唇吐出这几个字。

    管他呢。叶开终于可以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处男之身奉献给自己的后母,实际是自己的妹妹,但也不完全是,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乱七八糟的。

    让人羞耻,让人犯罪,让人犯罪,让人刺激,如果要刺激,最好还是不要想太多,否则就不刺激了。

    我爱你,我爱你,说出来,不够,我们做,谁也不知道自己更应该爱谁,自己或者别人。

    三人在睡,两人在互相睡。

    “有了和你的回忆足够了,你从明天开始忘记我吧。看样子她要和我同归于尽。我知道我打不过”林达开始催眠叶开。

    时针静静指向12点。午夜的幽灵,仇恨的背面,来源于深切的占有贪婪或是欲望。

    (四十八)

    南天门,巍峨陡峭,将世界一分为二。虽是夏日,仍云雾缭绕,晚间更是如此,子夜时分,空无一人。朗月清风,正是修行好去处,“行云”、“施雨”几个朱红色的字在月光下依稀可辨。

    卧龙石上站着瞳灵,尽管有点冷的发抖,心里后悔没有在出门前裹条毯子。

    林达心里也没底,死都是死,总要死个明白,再怎样也得死得够本,和她同归于尽。真冷啊,虽然是夏天。后悔没有把清水石桥山庄衣柜里备用的军大衣带上来。也好增加点战斗力。

    瞳灵问道,“你后悔吗?”

    “不!他是该死的,如果他意志坚定,血鬼根本无法引诱他,他自己的心魔才是杀他的真凶。”林达的回答着,声音发抖,两腿也在抖,两腿之间那股快乐的感觉还没有完全消除。小裤裤被叶开撕烂了,所以裙子底下空空的,一阵风吹过,毛毛被微微掀起,说不出的怪怪凉意。

    “你就是想让叶开回到你身边吧,所以你这么卑鄙。我告诉你,叶开是不会爱你的,你不是人,你是个怪胎。”瞳灵一步一步朝林达走去。

    “你以为你是人吗,三只眼睛的贱妖,以后让叶开再也见不到你。”林达的眼睛由黑转绿,指甲的边缘生出灰色的锯齿。

    云青青兮欲雨,风澹澹兮生烟。那场奇怪的雨,附近草木尽枯,树叶在风中跳舞,绿色的蝴蝶翻滚,紫盖峰烟霞峰上笼罩黑雾。

    程翟在半个小时前感觉瞳灵在动,迷糊中把她抱紧了,安心的睡下。

    叶开做梦,梦见和瞳灵做爱,一会又是林达,两人的眼睛里都流血,想喊,喊不出来,脚开始乱蹬,呼吸急促。

    叶幽却睡的很香,什么梦也没有。林达给他催眠的时候一点都不赶时间,所以质量比较高。

    瞳灵扑到林达身上,象烫伤的动物从锅子里飞跃似的动作,双手用力缠绕着林达的脖子,狂咬着林达的身体,眼睛、耳朵、嘴唇,然后是脖子,肉一片片撕扯下来,有些连着皮,皮下面就是肉,外表滑嫩的皮肤,血管早已经被体内的叶迷仙吸干,扯出来是如蚯蚓一样的筋。

    林达并不反抗。她早就已经死了,活着的是藏在身体里的叶迷仙。

    心脏咬开,当的一下掉在地上,微弱的跳,却已是皱巴巴的一个小拳头。瞳灵放开林达,尸体倒地,肋骨很脆弱,拆掉肋骨,看见里面藏匿的一个人,确切的说,一个鬼胎,看的见摸得着的鬼胎。

    叶迷仙的头上并没有沾染多少血,爬出来的时候甩了甩绊在脚上的小肠,全身一丝不挂,看着瞳灵,眼睛血红,开口说话,声音和以往的林达声音完全不一样,沙哑的童声。

    “我漂亮吗?”叶迷仙把头发甩到脑后,她并没有长大多少,一直都缩在别人的身体里,通过别人的眼睛看自己爱的人,呼吸不属于自己的空气,她的全部,无非是一块胳膊上的死肉,孕育着死亡,又不甘心自己的黑暗。

    瞳灵没有想到,她的长相和叶开如此相似。

    “我是他妹妹,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没有你漂亮。”叶迷仙缓缓转过头来,扯下林达空洞尸体上的上衣,抹了抹脸上的血丝。

    “我要杀了你。”

    “你不杀了我我也要杀你。”

    叶迷仙转动身体,那些碎小的石头跟着一起飞旋,越来越快,打在瞳灵身体上,划破皮肤,流出血来。

    瞳灵坐地上,忍着痛, “不能彼此拥抱,只能隔河相望”。那个小瓶子,浸泡了无数的冤魂的小瓶子,从怀里拿出,喝下去,有猫风干的味道。

    翅膀是透明,从肩胛骨分裂出来,却从未尝试过飞。那种痛滋生的绝望,痛过绝望本身。

    叶迷仙的头发中落下无数金蚕,朝瞳灵潮水般涌来,这是舞建军送给叶迷仙的礼物,邪恶凶狠。

    瞳灵的肚子上沾了一条,迅速肿起,翻江倒海。

    (四十九)

    金蚕是虫灵,替人或鬼做事,舞建军当年家中勤于卫生,室内很干净,金蚕喜欢这样的人家。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金蚕吃人也吃妖。通常是让其腹肿、七窍流血而死。

    长的其丑,黑色带毛的玩意,被称为金蚕,名不副实,犹如人类当中有的人丑得对不起市民,一上网聊天就非得说自己帅得被通缉一样。

    瞳灵的体内充满毒素,有一万根针在皮肤里刺痛着,只有在地上滚动,哀鸣声惊起树上的鸟儿。月光如玉盘,冷冷照射痛苦不堪的瞳灵,仇恨让人莫名,爱让人心生绝望。

    金蚕疯狂吸取着瞳灵带些甜味的鲜血,一只仰起胖乎乎的小脑袋对另一只来不及刺入瞳灵胳膊皮肤的蚕道,快点,等下月亮没了,你吃个屁。

    那只听罢,来不及道谢,疯狂的窜动,一会就钻进胳膊,瞳灵原本白嫩的手指肿得象馒头一般,再从皮肤里渐渐渗出些红色的鲜血。

    叶迷仙咯咯笑着,蚕儿乖,蚕儿乖,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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