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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89

作者:梨下海棠
更新时间:2016-12-10 18:49:49
毒了吧?”完颜宗弼难以置信道:“一具尸体他还要搞名堂。”尸体送回去,人家一看,丫的不是自己女儿,怎么办?感谢大明不出卖自己女儿?还是感谢女真杀错人?战略都调整过来,现在怎么整?还要去考虑,女真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这是借女真人手,扰乱拉力克的判断。

    “这个!”内卫想想后道:“其实我也觉常大人处事略有不妥。不过好心提醒,如果你不送回去,恐怕他还要对尸体大做文章。送佛送到西,不如元帅帮忙制造下鞑靼内的混乱,以免引火上身。”一具尸体可能让鞑靼两次战略调整,这种买卖,也就常智光会干,压榨所有剩余价值,即使是一张卫生纸。

    完颜宗弼原本以为就面上这点伎俩,但越挖下去越多。完颜宗弼小心问:“还有后招吗?”

    “这个嘛……尚公主到时候会复活,从而证明了女真人故意挑衅边疆安宁。”内卫道:“还可以显得我皇仁德,虽和鞑靼开战,但不伤及无辜人。”

    “还有吗?”

    “还有就不能说了。”内卫道:“元帅自己揣摩吧。”

    完颜宗弼怒极反笑:“好,好一出毒计,大家全部哑巴吃黄连。来人,杀了尚公主,把尸身送回鞑靼国。”

    由于涤河稳定,三军会师。朱玉任命马千乘为大明兵马大元帅统领三陆路一海路,叶梦熊回京述职,其职位由薛柄暂代。

    而这位有功之臣的回归也是目前的最热话题,大家都知道,先前由于其兼并土地导致两起人命案还在顺天府挂着。古代律法,比如强奸有可能只是充军流放,但如果受害女子自杀,那罪犯就是死罪。也就是说,虽然现代法律上说,叶梦熊不用为两条人命负责,但是在古代,就是要负责。

    圈地现象是比较严重的。不说百姓,就是个五品四品的京官,有权的一样欺负你。高拱强占左邻门下侍郎许将的房宅,光天化日之下,将许将一家从内眷到仆隶一起扫地出门。相当嚣张,当然也看欺负谁,那许将是那时候比较有名的能臣,也是三朝臣子三品大臣,不过皇帝并不看重。反之现在谁敢动常府,从六品的常智光可能会刨了他祖坟。

    所以这种事似乎都不是什么大事,但有了两条人命就另当别论。提刑衙门早就收集了所有证据交给王锡爵,在叶梦熊回来前几天,王锡爵转到了公主那。

    大明对刑狱相当看中,四品的提刑官不用公主允许,有权调查一品宰相刑事罪名,刑狱由公主直接控制。而且还有每十日录囚,就是公主要亲自看刑事特别是人命的卷宗。对每一个人命案都要三推,甚至到最后的五推,各级部门层层监督,直到大理寺和刑部。如果喊冤,还要再推,中书省、门下省、台鉴等等全部要过。公主还会派出身边人到各地方监察刑狱,千万别相信宋朝那包青天有权当场把人铡掉,更别说知县去斩首犯人。

    所以人命案还是很大的,否则当初安国就没沉尸案。公主要压住人命案,御史就必须出面,否则就是失职。公主有特赦权,但没有包庇权。

    叶梦熊在莱州战事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如果没有叶梦熊的才能,就没有目前的局面,这是有大军功的人,朱玉非常犯难。王锡爵也知道朱玉为难,但是这种事不能不处理,必须要有个交代。而叶梦熊的罪名是:兼并田地,逼死人命。前者可以无视,后者必须重视。

    王锡爵请教了玄空子。玄空子道:“此事无论怎么断,都不行。放叶梦熊,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中书、门下省全部不能答应。严惩叶梦熊,则寒了将士们的心。叶梦熊的功劳是有目共睹。这个叶梦熊是给公主出了一个大难题。”就象现代计划生育,如果有个大官生两胎不被处罚,那工作就难做了,可能引发体制大变。

    “为君分忧,是臣子应尽之力。”王锡爵问:“你看有什么办法?”

    “办法就一个,立刻派人把常智光抓来,我估摸这小子要跑路,所以要快。”玄空子道:“对这些案子,常智光是比较在行,这是实话。这人不趟浑水,叶梦熊死不死和他关系不大,为避免公主传他进京,所以可能会去哪里躲几天。”

    “这事这么难办,他也会有办法?”王锡爵不相信。

    “玉州、瓦刺、女真劳工等等哪件是好干的事?”玄空子补充:“就因为这件事更不好办,所以要抓,不能请。最少让人盯紧了,公主手谕一到,不来都不成。”

    于是常智光被人出卖,很不爽的来到了京城。叶梦熊已经在禁军军营住下,他也知道目前的情况。莱州豁出性命,最后再冒险用血本打一大仗,就是想将功折罪。草菅人命也不是不行,但别留下把柄,事情别闹大。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但闹大之前,事主会和苦主达成一定协议,或者是借助权势来个暴死。

    面对期待的朱玉,常智光叹口气道:“公主,微臣其实就是一个知县,公主不能又让微臣当钦差,当监军,当路查使,当……”

    朱玉不理会问:“能办吗?”

    “能,不过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常智光道:“公主都让微臣来了,微臣能不办吗?不过据微臣所知,叶梦熊此人会打仗,但也很贪婪,在河北兼并土地。微臣觉得,早晚还是个贪官,不如早点办了。”

    朱玉道:“让你来帮忙,不是来拆台。你要怎么帮?”

    “唯一办法,打掉这场官司,证明两个死者的死,叶梦熊不用负责,或者不用负主要责任。而后可以名正言顺的让他戴罪立功,还可以彰显我大明重刑狱,刑狱重证据。”

    “打掉这官司?”朱玉指自己面前道:“卷宗上已经是铁证如山。”

    “所以说要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常智光苦笑:“至于公主说的卷宗,微臣看实在是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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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290 第287章 安国律师团

    更新时间:1-12 8:18:42 本章字数:3365

    ?“这倒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朱玉就计算得失,根本不去理会常智光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左右都很闲嘛。朱玉道:“一个月时间够不够?”

    “够了,不过无论结果怎样,微臣要收一笔费用。”常智光算算道:“最少要一万贯,打官司嘛,总是要花钱的,总不是赔本赚吆喝。”

    “好啊!”朱玉笑道:“只要这钱不是本宫给就成。”

    于是,安国大学律学教授和学生,安国商业的讼师组团前往京城。按照手续,叶梦熊的老婆去喊冤,说叶梦熊是被人诬陷。叶梦熊也只承认兼地,不承认涉及人命,于是这本就引人注目案子更加引人注目。

    别小看常智光的律师团,有几个是资深退役提刑,还有的能把明律倒背如流。有一个教授去年还提出明律中存在的三十几个漏洞,邢部和大理寺都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本案涉及也是最为关键的明律中的明刑统漏洞多达十几处。

    大明最为骄傲的是严正完善的经济立法,傲视五千年文明。

    一部分律师前往河北调查大家讨论出来的几个疑点,剩余部分看卷宗,会见叶梦熊。由于苦主喊冤,按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大理寺再审理。

    常智光来明之前,明的讼学就比较发达,不过多是经济讼师,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几乎没有辩护之说。但讼师名声并不好。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

    春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耻的协调官司。

    一次大水,郑国一富人被淹死,穷人打捞起了尸体,富人家属和其谈判,价格太高未果,请邓析。邓析就说,他不卖你,还能卖谁呢?穷人等急了,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于是也去找邓析。邓析就回答:他不找你买,能找谁买呢?同一个事实,邓析用角度不同,制造出两种结果,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

    当然,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大案是成衣一套,小案子或上衣或裤子。据《吕氏春秋》记载:“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于是就把邓析杀了。罪名……没有罪名。

    律师团是大,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这人就是安国商业协会的首席讼师,安国大学的客席教授刘浪。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十岁那年梅田乡发生盗窃被抓之事,盗窃的是他姑姑,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官府不理,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状纸上说,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因为珍珠很难销脏,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不和常理。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床上。提刑深觉有道理,于是亲自来查,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

    刘浪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郑氏(第一名死者,身份母亲)是不是久咳难止?还时常出血?”

    “是!”

    “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

    “不是!”

    “你胡说。”刘浪道:“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头人的证明,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说话尖酸刻薄。”

    叔叔回答:“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郑一(第二死者)很孝顺,媳妇不敢说什么。”

    “也就说郑一不在,媳妇就敢说什么,甚至是做什么了是吗?”刘浪逼问:“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感觉拖累了自己儿子,而后上吊自杀?”

    “不可能。”叔叔坚决道:“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据我们调查,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她去买过砒霜,还一路对人说,儿媳妇不好,她要死给她看。”

    叔叔道:“那是想让郑一好好教训下他婆娘。”

    “也就是说,郑氏在土地被并之前,确实是有过想自杀的行为,是吗?”

    叔叔叹气点头:“是!”

    刘浪抬头道:“大人,不仅儿媳之事,左邻右舍都知道,郑氏脾气不好,一次耕牛借不到,就跑到族长家闹。被赶了出来后,就要在族长家门寻死。后来族长没办法,才把耕牛先给她家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郑氏的死不全是叶梦熊的过错。”

    郑氏名声不好,一哭二闹三上吊在郑村都使用过,甚至为了点芝麻的事,都要在别人家哭闹。刘浪提供了很多画押人证证明了这点,这是提刑卷宗内所没有的。大理寺卿显然同意刘浪的说法,有可能是叶梦熊,也有可能不是叶梦熊导致郑氏间接死亡。

    第二死者,刘浪提出了无责任论。郑一是因为认为自己投告无门而死,并非叶梦熊责任。刘浪提供很了很多证据,他居住的客栈伙计可以证明郑一话语和情绪很颓废。特别是知道王锡爵劝告他暂时不告后,精神就垮了。投诉无门,不了解事实就妄下判断,是导致他死亡的真正原因。

    刘浪道:“叶梦熊将军深负密职重任,而如此军国大事王相自然不敢明言,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万禁军兄弟的生死。王相身为宰相,不仅到君前请命,而且还百忙之中特意去安抚郑一,赠金银,允诺王锡爵一日不死,此案终究有再审之时。但郑一执著钻牛角尖,他认为官官相卫,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为表达不满,最后在王相门前上吊。大家要看到这点,他在王相门口上吊,而不是在顺天府门前上吊,说明他不仅不感激王相做的,而且还对王相很不满,此人忘恩负义。”

    大理寺卿摇头:“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无法伸张,并非……”

    “大人说的好。”刘浪道:“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而死。但我们先前就证明,郑氏的死有可能是叶梦熊的责任,也有可能不是。所以郑一是否叶梦熊间接害死,只要弄清楚郑氏是不是叶梦熊间接害死就可以了,是这样吗,大人?”

    陪审几人听了都感觉有道理,如果郑氏之死和叶梦熊没关系,那郑一就是诬告,和叶梦熊自然就更没关系。大理寺卿点头:“是这样!”

    “死者已死,我们猜不到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刘浪道:“但我有证据证明,郑氏死前一天,和儿媳有激烈的争吵。在同一天,郑氏因为孙子被人打了,和人吵架,被人反打了一巴掌。也在同一天,郑一丢了帮郑氏买药的二十文钱。也是同一天……所以郑氏的死就有五个可能。如果把郑氏的死全推给叶梦熊,我觉非常不公平。大人知道很多人自杀,都是一时想不开,如果救活后,一般都不会因为同一个问题再去自杀。”

    “恩!”农村妇女里自杀的人还是比较普遍的。一方面是家庭暴力,还一方面是地位低下,生活窘迫。即使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农村妇女喝农药自杀事件也是屡见不鲜,有的理由还说得过去,有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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