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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9

作者:青青绿萝裙
更新时间:2015-03-27 10:00:00
么……用来附庸风雅也足够了。

    视频拍完了。

    霍云松回放了一遍给她看,孟樱这才发觉狸奴居然出现了几秒钟,半个脑袋探过来想闻闻香粉,被霍云松揪住脖子后面的皮毛给提了回来,她居然完全没有意识到。

    除了这个小小的意外,一切都很顺利,她很满意:“这样就不用剪了吧。”

    “调一下滤镜再加个音乐就好了。”霍云松问她,“你喜欢什么歌?”

    孟樱想了想:“妆台秋思。”

    “怎么听那么悲的曲?”

    “因为喜欢香夭,驸马与公主洞房花烛夜殉情殉国。”

    霍云松深觉不祥,便笑:“换一个吧。”

    “那你定吧。”

    【香炉峰雪】v:

    六月预定,炉瓶三事,附使用说明。

    [秒拍视频]

    【宅女红杏】:噗!别以为你用了古筝版我就听不出来是《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赞1429]

    【刷题狗坐等放暑假】:我赌一毛这个是老板娘,他才会在结尾用句号[赞1234]

    【神玖夜】:2333佩服楼上的观察能力,不过大家不觉得重点错嘛?

    【慧心心心心心】:色调很美,香老板的手也很美,焚香也很风雅,我就问为什么bgm居然是这个!!难道不该是更高大上的高山流水之类的吗?

    【关爱单身狗】:这年头连看个香道博主都会被虐狗了,香老板和老板娘的手又同框啦!!!

    【喵星人不爱铲屎】:好吧,香老板和老板娘你们拿去,我承包狸奴!

    【七秀萝莉】:我歪个楼,老板娘什么时候放个做菜的视频,我觉得香老板的粉丝还能再抢救一下[赞728]

    【抱住一个丝瓜】:求做饭视频,我就想知道老板娘做饭是不是也是没有烟火气,同意的赞我![赞4890]

    孟樱:“……为什么是这首歌?”

    霍云松:“情之所至,乐随情移。”

    孟樱低头看了一遍微博的评论,像是突然失忆一样换了一个话题:“他们要你做饭呀。”

    霍云松轻描淡写:“好啊。”

    孟樱很好奇他会做什么。

    第二天,霍云松提了一篮栀子花回来,要不是还看见有猪肉和虾,孟樱真以为他路上被卖花的小姑娘搭讪了。

    “你要做什么?”

    “端木煎和芙蓉肉。”

    嗯,都没有听说过。

    端木煎比想象中简单很多,霍云松摘了完整大瓣的栀子花瓣,用开水灼过,晾干,在用甘草水和稀面糊里滚过,下油锅煎就好。

    孟樱尝了一片,微甜,很脆,若说口感有什么特别的那也未必,但咀嚼的是栀子花瓣,无缘无故就多了清芳之气。

    “芙蓉肉是不是《随园食单》里的那个?”她问。

    “是。”

    袁枚是个大吃货,《随园食单》里珍馐数不胜数,芙蓉肉只是其一,是以猪肉与虾肉为原料,因为虾肉熟透后色如芙蓉,故名之。

    做饭的视频太长,霍云松下了一个剪辑软件进行后期处理,孟樱托着头看着他做,不禁好奇:“你会做饭可以说是家里耳濡目染,那你怎么会做视频?”

    “不会啊。”霍云松坦然,“我刚下了几个教程看了看而已。”

    孟樱:“……”来自学神深深的恶意。

    剪辑完毕,这一回孟樱盯着他配bgm,霍云松总算没有再乱来,选了一首中规中矩的《出水莲》。

    不过她没有放松警惕,看着他附上了菜谱:

    【香炉峰雪】v:

    端木煎:“旧访刘漫塘宰,留午酌,出此供,清芳极可爱。询之,乃栀子花也。采大瓣者,以汤灼过,少干,用甘草水稀稀面拖油煎之,名檐卜煎。杜诗云:‘于身色有用,与道气相和’。今既制之,清和之风备矣。”

    芙蓉肉:“精肉一斤,切片,清酱拖过,风干一个时辰。用大虾肉四十个,猪油二两,切骰子大,将虾肉放在猪肉上,一只虾,一块肉,敲扁,将滚水煮熟撩起。熬菜油半斤,将肉片放在眼铜勺内,将滚油灌熟。再用秋油半酒杯,酒一杯,鸡汤一茶杯,熬滚,浇肉片上,加蒸粉、葱、椒,糁上起锅。”

    写到这里,霍云松突然说:“阿樱,狸奴刚才是不是出去了?”

    孟樱一惊,立即站起身来走到外头去看:“狸奴?”

    趁着她起身的间隙,霍云松飞快在后面加了一段话:

    “柴米油盐,诗酒花茶,天生一对,怎不般配?”

    点击发布,over。

      ☆、第25章 梅苏丸

    已经一点多了,可孟樱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距离微博发布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她可以看到评论不断地增长,但她一条都没有看。

    按理说,她是该恼恨霍云松写的那句不是告白胜似告白的话的,君不见微博底下已经炸了锅。

    可她竟然犹豫再三,都没有删掉它。

    孟樱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她干脆拉亮了床头灯,把塞在抽屉里的一张纸抽了出来。

    纸上是霍云松写的那首诗。

    孟樱不相信这只是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这首诗里的指向性太强了。

    曾见仙人海上来……少年慕恋不知起,这明显是化用巫山神女的典故自比,那是他的初恋吗?

    不过奇怪的是后面几句,孟樱的指尖久久停留在“仙人辞去二十载”边,看后面的三千红叶沉碧海和梦魂访蓬莱,那个爱慕的女子应该已经去世了才对。

    可霍云松年纪才多少,二十年……不会,难道是虚指?如果是虚指,十年百年不是更好?

    偏偏是二十年。

    想不明白。

    还有前面的晨钟暮鼓,是指出家吗,那更不像了。

    或许真的是她想错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啪一下拉了灯,睡觉睡觉,不想了。

    第二天她起迟了,一直到九点多醒来她还以为才七点,外头灰蒙蒙的,她打开了窗才发现下起了不小的雨。

    春天已经结束,梅雨也该来了。

    孟樱顿时把昨晚的纠结抛到了脑后,江南的梅雨天,谁过谁知道,衣服永远晾不干,被子都是潮嗒嗒的,一不留神衣服鞋子毛巾家具全要发霉。

    霍云松就看见孟樱今天大变样,早上起晚了不说,匆忙吃完早饭就出门去了超市,回来拎了一大袋子的东西。

    “你买了什么?”他替她拎过袋子。

    “除湿剂。”孟樱拆了包装袋,先把除湿盒放进衣柜鞋柜里,又去书房理书,全部铺上旧报纸后还要塞几个除湿包。

    可就算是这样,每年还是有不少书受潮,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梅雨一开始,潮湿的空气就无孔不入,楼层高还好一点儿,可像是香铺这样临水又低矮的房型,绝对是受潮的重灾区。

    孟樱把试图跳上书柜的狸奴抱下来,下定了决心:“我要去买一台烘干机。”

    霍云松:“……噢。”生在干燥北方的人不懂梅雨的痛。

    “你去理一下看看还有多少香料没有卖完。”孟樱微蹙眉头,“不知道有没有受潮。”

    相比于其他人更不幸的是,香料也会受潮,如果发霉那就乐子大了。

    幸亏六月份准备的是炉瓶三事,否则炮制好的香料也许要废掉不少。

    不然……“我再买个除湿机吧。”孟樱转头又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一上午,霍云松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笑着试探:“是不是昨天没睡好,今天不怎么精神的样子。”

    “没有啊。”孟樱花了一上午解决掉了梅雨季的烦恼,不免又重新想起昨天晚上纠结的事情来。

    她不想去看他的眼睛。

    霍云松猜想她大约是不开心了,可昨晚上还好好的……果然还是他昨天晚上自作主张惹着她生气了?

    “昨天是我不好,我现在就去删了好不好?”

    “发都发了,删掉不过是欲盖弥彰。”孟樱淡淡说,“我去画画了。”

    嗯,这下确定是真的生气了。

    霍云松点开孟樱的微博,昨天发的那一条微博下面的评论已经有两千多条,虽然有“厨房很有李安《饮食男女》里的那种烟火气”这样正常的评论,但更多的是“虐狗”OR“狗粮”。

    孟樱生气是应该的,但霍云松以为她会真的是纯粹因为他多加了一句话而生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摸不准缘由。

    不过,也不要紧,少女心事虽然比国家大事还要难猜,但要哄却没有那么难。

    五月正巧是梅子熟透的季节,可以做梅苏丸来吃。

    “乌梅肉二两,干葛六钱,檀香一钱,苏叶三钱,炒盐一钱,白糖一斤,共为末。乌梅肉捣烂,为丸。”

    霍云松其实并不是特别擅长做这个,如果说做素斋是出家后才学会的,那很多孟樱以为他很熟练的食物,都是他第一次尝试,梅苏丸也一样。

    类似的药果脯从前家里也有,他爷爷就喜欢清晨起来含一颗,生津补肺,很有好处,只不过那方子是相熟的老中医开的,据闻是清廷秘方,与这广为流传的自然又不相同。

    大众版有大众版的好处,至少容易做,霍云松做完后还在外面包了一片薄荷叶。

    他把这新零嘴端去书房讨心上人欢心。

    孟樱瞅了瞅他,不吃。

    “阿樱。”他笑盈盈地喊她名字,“尝一尝。”

    她看了他一眼,勉为其难,拈起一颗放进嘴里,酸甜的味道顿时席卷了味蕾,他问:“酸不酸?”

    “还好。”

    “那就好,我从前家里有,但没有亲手做过。”霍云松不露声色地试探着,孟樱果然转过头来,努力装作不在意似的问:“你从没有说起过以前的事。”

    霍云松知道症结在哪里了,他眨了眨眼:“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提起来也没有意义,无论我从前过的是什么生活,以后我只想和你一起。”

    孟樱扭头,当作没有听见。

    然而,霍云松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慢悠悠地补上,“不过,如果是阿樱问,那也是应该的。”

    不等孟樱否认,他便说,“我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霍家仍然保留着传统世家的许多规矩,或者说是陋习更为恰当,他是家中的嫡长孙,一出生就被抱到当家的祖父身边教养,与父母感情疏离,父亲不仅有情人,还有一个私生子和一个私生女,母亲都知道,但冷眼旁观,从不作为。

    她心里门清,只要霍老先生健在,那些人再蹦也碍不着儿子什么事。

    不过,她儿子现在已经“死”了,霍家应该洗过一轮牌了吧,也不要紧,毕竟是门当户对的联姻,霍太太永远是霍太太,他的弟弟妹妹们进了门也得不认生母。

    呵,这也是霍家的“规矩”,姨娘永远是姨娘,霍太太可以换,扶正是不可能的,多有趣呀,还像是《红楼梦》里的时代。

    孟樱看霍云松只说了一句就沉默下去,还以为是自己问错话了,毕竟“霍云松”从前如何,现在都犹如泡影,他一无所有了。

    想到这里,她马上就笑着说:“这是乌梅做的吗,吃起来又不大一样。”

    霍云松微微一笑,算是谢过她的关心,但他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宠爱的另一面是期待,长辈都对我寄予厚望,可我却让他们失望了。”

    继承人是传承之本,否则偌大一个家族就会乱套,他从小就被祖父带在身边教育,一言一行都必须合乎身份,君子六艺,哪怕传到现代有所改动,射从射箭变成了枪械,御从骑马变成了开车,本质并没有改变。

    他所有的课程都由私人老师教授,完成后再去考外头被大众所认可的学历。

    五岁启蒙,没有同学,没有朋友,只有老师一对一授业。

    如果说老师仅仅能交给他知识,长辈传授的是智慧。

    霍老先生与朋友喝茶也好,赏花也罢,都会把他带在身边,他替长辈们奉茶倒水,陪坐一旁,一字一句体会他们看似随意实则并不简单的对话。

    聊天结束后,霍老先生会亲自考教他今日所得,虽然从无谩骂,可谆谆教导背后,是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

    十二岁,终于进入中学念书,走上与常人看似并无不同的升学道路,可他自己知道那是不一样的。

    水手会羡慕船长的威风,却很难想象船长的压力,要带领一个家族继续走向辉煌,谈何容易?

    家族培养继承人也不容易,可倾注了二十多年心血的继承人,“死”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大概算是一个不孝的人。”他说,“可是,我还是那么做了,你会觉得我做错了吗?”

    孟樱皱眉苦思,在她知道的剧本里,霍云松家破人亡,他可以选择去北京求助,卷土重来,报仇雪恨,可他没有,他选择了避居在此。

    所以她说,“没有对或者错吧,既然是你的长辈,应该希望你过得好,只要你觉得现在过得好,那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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