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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77

作者:桐华
更新时间:2015-03-20 10:00:00
回长安时,天下又会怎么样?

      “赵将军,我们启程回长安吧!去病应该也想再看看长安,那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

      没有人反对,就是卫伉也表面上全力配合,全速向长安城的方向赶去。

      天的尽头,一轮火红的落日正在缓缓西坠,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时,霍去病永远睡了过去,再不会醒来。

      一代不败的战神,在将匈奴彻底驱除出漠南后,在生命最灿烂的年华二十四岁时消逝。可因他而得名的威武、酒泉、张掖等城市将永远记载着他曾经的功勋,千载之后,河西大地依旧处处会有他的足迹。

      雪山融水曲折而来,仿若银河九天落,奔腾在千里大地上,发出如万马怒嘶的声音。

      上千军士全都跪在地上,就是任安和卫伉脸上也露了哀悯,任安神色复杂地长叹了一声“天之骄子,一代奇才!失之,国之哀!”面朝霍去病的尸身跪了下来,沉重地磕了三个头,待抬头时,额上已经流血。

      赵破奴看我抱着霍去病,整个人好像化作了石雕,一动不动地坐了一整夜,他一支默默地守在旁边,也没有任何人敢上前惊扰我。

      东边的天色慢慢露了一线白。赵破奴犹豫了半响后,上前小声叫着:“金姑娘,将军,他已经走了,现在天气还热,我们应该尽快赶回长安,你……你不要……”

      我抬头间,眼眶中满是泪水。一颗,一颗,毫无缘由地坠落,竟然越落越急。

      他走了,是,他走了!从此相见无期。

      我放下霍去病,朝河边走去,其他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仍跪在地上。赵破奴蓦地反应过来,急急想拉我。我回身,匕首抵在胸前,一面急速后退,一面摇头,示意他不要接近我。

      赵破奴一脸哀恸,急急叫道:“金姑娘,你千万不要做傻事。”

      “回长安后,帮我给皇上磕三个头,就说‘孩子既然有皇上代为抚育,金玉就不在人世间多受几十年的相思苦了。’”

      说着话,我已把匕首用力插进了心口,随着鲜血的滴落,我的身子翻向河中,转瞬间就被湍急的河水吞没。只闻岸上一声巨大的吼叫“金……玉……”隐隐回荡在天地间。

      霍去病抱着浑身湿淋淋的我几步跃上马车,他拿了帕子替我擦头发,“眼睛这么红肿,看来哭得够伤心,此次拜吞没所赐,一切不可能更完美,卫伉他们肯定不会疑心,差不多就行,你又何必如此卖力地演戏?”

      我缓缓抚过精美的匕首,当年於单费心赠送的礼物,冥冥中重回我手,似乎只是为了成全我的幸福。於单,谢谢你!

      “去病,我们去哪里?”

      “先去哈密接儿子,然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这么尽兴怎么活。不过在这之前,我们前去找狼兄,他的年纪也大了,与其等着过两年其他狼挑战他,不如现在主动辞去狼王的职位。然后我们一块儿去祁连山,我此生唯一没有兑现的诺言许在那里,我要在祁连山下,在你阿爹的墓前,请狼兄夫妇做见证,行大婚之礼,兑现当年对一个人的承诺,虽然迟了很多年,但……”

      我笑着拍开他来搂我的手,撇撇嘴道:“自说自话!你怎么不问问人家乐意不乐意?既是求婚这样的大事,却没一点正经。”

      他忙弯身作揖行礼,肃容问:“玉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扭过头抿嘴而笑,不回答他。“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因为身边的这个人,我知道自己是幸运的。

      他等了半响后,正着急间,我轻点了下头,他握住我的手,绽了笑容,如朝阳一半灿烂。

      马车外,一望无际的大地,广阔无垠的天空,一轮红日正在冉冉升起。

      (全文完)

      绿罗裙1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  “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

      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

      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地到来。

      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

      “叮咚、叮咚……”

      若有若无的铃当声。

      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是驼铃声!”

      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当声不啻是天籁之音。

      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赵破奴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铃声有些古怪,如果是商旅的骆驼队,不应该声音这么单薄,听着好象只有一匹骆驼,可有几个人敢孤身穿行大漠?地处西域,来人是友是敌还不一定,提高警惕。”  “叮咚、叮咚……”

      伴着驼铃声,大漠的尽头,在火一般燃烧的金黄色中,冉冉飘起一团绿影。

      七天未见绿色的人,顿生亲切感,少年也不禁觉得干渴淡了几分。

      待近了时,众人才看清一匹小小的雪白骆驼上侧坐着一个小小的人,不过七八岁年纪,一身绿衫,笑靥如花。

      众人撑着脖子往后看,却再见不到任何人,一匹神俊异常的骆驼,一个精灵可爱的女孩,众人只觉诡异,刹那间想起许多荒诞的西域传说,雪山神女、荒漠妖女……

      小女孩笑向他们招了招手,“我娘让我来带你们出沙漠。”

      赵破奴问:“你娘是谁?就你一个吗?”

      小女孩诧异地说:“我娘就是我娘呀!怎么就我一个呢?”拍了拍骆驼,“我有铃当,这是二哥送我的朋友。”指了指自己身后,“还有狼雪,娘吩咐她保护我。”

      众人这才发现小骆驼身后还随着一头浑身银白的狼。一只狼却让众人想到了矜持高贵的字眼。不怕狼的骆驼?不吃骆驼的狼?众人惊诧未完,“还有……”小女孩又从脖子里掏出一个小竹哨呜呜吹了两声,仰头望着天上两只随笛声落下的雕道:“还有小谦和小淘,这是爹爹给我找的朋友。”

      两只白雕还不大,但展翅间已露天空霸主的威严。一只落在了骆驼背上,一只却想落到狼头上,狼警告地呜叫了一声,伸爪欲扑,雕儿悻悻地飞起,却还不甘心地伺机盘旋着,小女孩笑道:“小淘,不要逗雪姐姐了,就在铃当背上休息一下吧!”

      众人看得又是惊奇,又是好玩,也明白过来为何小女孩能找到他们。赵破奴却是身子一震,心内骤然间翻江倒海,他一面细细打量着女孩,一面问:“你娘姓什么?你爹爹姓什么?你叫什么名字?你娘为何命你带我们出沙漠?”

      “哎呀!大叔叔,娘亲就是娘亲呀!我叫云歌,我娘说有位赵叔叔对她有恩,就让我来领路了。你们走不走呢?还要两天才能出沙漠呢!”云歌侧坐在骆驼上,说话时,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双葱绿的鞋子,鞋面上各缀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一只鞋她倒是规规矩矩地穿着,一只鞋却是半趿着,露着一截雪白的纤足,随着她一荡一荡,在绿罗裙间若隐若现。

      云歌看到少年望着她的脚看,因为还是天真烂漫的年龄,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朝少年甜甜一笑,少年却是年少早慧,已懂人事,本是无意之举,被云歌一笑,脸却不禁红起来,匆匆移开了视线,身上不合年龄的清冷漠然淡了几分。

      赵破奴看不出来这个小姑娘是天真未解事,还是故意相瞒,知道再问也问不出名堂来,只能作罢。一对雕儿的名字触动了往事,心中伤痛难说,虽知道万分不可能,可还是隐隐盼着自己的胡思乱想是真,“我就姓赵,云歌儿,那就烦劳你领路了。”

      云歌跳下骆驼,笑向赵破奴恭敬地行了一礼,“赵叔叔,云歌代娘亲给您问安。”又指着骆驼背上挂着的一排水囊,“这是给赵叔叔的。”

      众人未等她语落,已经齐声欢呼,一扫先前的沉郁,笑闹道:“赵爷,就知道您是我们的救星。”

      赵破奴解下一个水囊正要给少年送去,却发现云歌已经拿了自己的水囊给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仿似没有听到云歌的问题,沉默地接过水囊,沉默地喝着水。其他人都一连声地对云歌道谢,少年却没有一声谢谢,甚至一个表示谢意的眼神都没有,神情清淡到近乎冷漠。云歌却一点不见怪,只是背着双手,仰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少年。

      少年将水囊递回给云歌时,望见她弯弯如月牙的眼睛,终于淡淡说:“赵陵。”

      云歌立即清脆地叫了一声“陵哥哥”,配着一个明媚如人间四月天的笑颜,从未被人如此唤过的赵陵只觉惯常黑漆漆的心中也投入了一线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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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和《大漠谣》关系有一点,但是彼此独立的故事。

      九爷番外――伤只影

      七日瘟不同顺序的西文表面症状却都类似,彼此间的差别很是细微。

      差别虽然很细微,但如果有足够的时间,找人试毒,根据霍去病的症状,仔细观察后,他肯定能找出解药。

      七种万分,不同的顺序就有五千零四十种配方,还有分量的不同再衍变出的不同配方,总共超过万种。即使有足够多的人愿意同时试药,可不同的人的体质对毒药的反应不同,还要大夫熟悉试药人的体质,然后根据体质差异做合理推断。即使能找到上万人试药,也至少需要上百名医术高超的大夫去诊断。

      现在却只有五天的时间,五天的时间想靠试药去配出解药,完全没有可能。

      孟九想着苦笑起来,如果可能,七日瘟也不会被认为是有损天道的毒药而被西域各国严厉禁止。

      他的心中滑过玉儿的盈盈泪眼,淡淡微笑着,拿定了主意。就这样吧!这是唯一的方法了。

      用自己的身体去试毒,只有自己最直接的感受,才能最快地感受出症状间的细微差别,然后根据自己切身的感受,尽可能逐渐推断出可能的配方。至于能不能找出解药,就只能一半靠人事,一半听天命了。

      萨萨儿和塍引跪在孟九身前不停磕头:“释难天,如果要试毒,求您用我们二人,万万不可自己尝试七日瘟”。

      孟九转过了身子,语气平淡:“我意已决,塍引准备熬药器具,萨萨儿你在外面守着,不许任何人进来,尤其是……你白天见过的寻个女子。”

      五天时间,他究意服用了多少种毒药,塍引已经数不清了。也许是霍去病命不该绝,也许是他的诚心打动了天,试出解药的那一刻,孟九笑了,铁汉塍引眼中却有了湿意。

      是药就带三分毒,何况是毒药?毒药加解药,释难天究竟吃进了多少的毒?这五天内身体的痛楚,塍引只不过尝试了几十种,已经觉得五脏都被绞过几遍,竟比当年在死牢里受过的酷刑更可怕。可释难天,这个看着身子柔弱的男子是怎么承受下来的?他的身体里藏着怎么样的一个灵魂?

      服下解药后,孟九从榻上坐起,拿了拐杖,一面起身,一面吩咐萨萨儿去请金玉。话未出口,他却摔倒在地上,塍引赶着来扶他,他低声道:“我自己起来。”

      塍引还在迟疑,闻声进来的萨萨儿却熟知孟九的脾气,立即拉着塍引退开几步。

      孟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站起来,两条腿完全不听使唤。他撩起袍子看向自己的腿,一条本来健康的腿此时膝盖以下已经全黑,而另一条原本经脉萎缩,不能正常行走的腿,反倒因为气血无法正常通行,黑色要少一些。

      孟九轻轻按着腿上的穴位,一面检查着,一面脸上的血色全部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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