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蕾莎站在那儿,不笑不语,看着他离去。
身旁走来一个看起来略小的女子,顺着她的视线看向那人,然后转头看着特蕾莎脸色异常平静的侧面,拉了拉她的衣角,触到她空洞如烟的眼神时,心颤了颤,不由自主的哽着开口:“姐姐,为什么?”
她转头,眼神不动,嘴角似有似无的透露出一抹看不穿的情绪,干涩发白的嘴唇微勾,声音喑哑:“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快乐的事情是什么吗?是能够嫁给一个爱得不深的男人,这样才能平静的过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不用担惊受怕,不用患得患失。”
“姐姐……”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最快乐的事情又是什么吗?是当你用着最冷酷的语言去刺穿一个你最爱人的心的时候,愈是爱就愈是想让他伤得更重些,这样莫名的快感一刹那会让你无比喜悦,下一秒却会让你难受到死去回来,可是这样的快乐你这辈子总想做那么一次,也只会有那么一次,一个人会让你那么不顾一切的去做。”
“他越是难受,我越是开心。”
哀绝几乎惨然的字眼话句,有着最冰冷的温度。
“可是姐姐,你在哭。”
“傻瓜,是今天风太大了。走吧,回家。”
特蕾莎笑出来,摩挲了下妹妹的头,先一步转身。
那时,她妹妹还不懂,姐姐为何哭会说是因为风太大了,风明明不大,这不是荷兰,没有能够转动风车的风力,也没有那么大可以将人吹哭的风。
只有树叶刷刷碰触彼此清脆的声音,轻柔而不凛冽。
很多年后,当她明了这一番滋味,她才明白,姐姐说得对,真正的痛是说不出原由的,说得出的恐怕就不是那么痛了。
风的确大了点,连人走得都摇摇晃晃,颤颤巍巍了。
还那么年轻,她姐姐的背影却透出几丝苍凉。
……
葡萄牙,里斯本。
这个故乡,从那一天起,他不敢听不敢问,甚至把父母接到了巴黎,也不敢问一句,她还好吗。
只因最后,他问她:“如果他不好,我是不是可以……”
“艾伦,与你无关,那是我们夫妻的事。”
夫妻。
那两个字彻底打败了他,让他彻底向一切投降。
走得再远,站得再高,将所有顶级的秀场全部收入囊中又如何,他风头强劲,俯瞰所有,却不再问,到底谁站在了自己旁边,却不免会想象,这个时候,同个时间,谁在她的身旁。她的丈夫,还是他们的子女,或是其他什么人。
原来真正的寂寞,不是狂欢余后的冷寂,而是失去还会牵挂的悔意。
Prada的秀场。
那个男人忽然站起茫然四顾,从未有过的失措,那双暴戾狠绝的黑眸竟在他面前显露出前所未有若有若现的惆怅,藏着似有似无的失落,嗓音有些抖颤,那个男人喃喃自语,磁性淡漠的竟然在那儿咕哝着:“艾伦,我丢了样东西。”
“艾伦,我有的时候,真的,有点恨她。”
丢了东西的,何止他顾方西一个。
他后来才恍然想起,那一刻,那个狠绝阴冷的男人也会因为丢了东西而茫然无措,也会因为恨一个人而像个孩子一样咬牙切齿,万般奈何。
我有的时候,也恨她,恨得千般的难受,恨不得能将她重新抱在怀里,死死的咬住她的肩窝不放,可是,我更恨,恨自己再也没了机会。
就那样兜兜转转,他意识到自己不再年轻,曾经年少轻狂,许诺一辈子,曾经意气风发,流连男欢女爱,可是到那一刻,看见自己头上忽露的一根白发,不那么明显,他却觉得,曾经只有抱着她的温度才是真的,才是他午夜梦回无数次的想念,除了这个,别无其他,毫无意义,甚至连想都不曾想起。
“伊内丝说,她有个葡萄牙的朋友离婚了,我想她那个葡萄牙的朋友你也认识吧。”
顾方西点着烟,呼着烟雾,狭长的眼眸深沉。
他那一刻的确是输给了这样的男人,无论他脏还是不脏,卑鄙还是不卑鄙,他要的一直都很明确。
艾伦颤抖着任那句话在一分钟内反复在耳边回荡好多遍,直到自己慢慢的消化,嘴角勾得起来,笑意在他还没来得及察觉就已经出现在了眼底。
他再次踏上葡萄牙里根本的土地。
一切不同,可他来却是为了相同的人。
“不论一个男人多爱一个女人,男人都是一样的,会寂寞,会受诱惑,不管选谁,都成了一样。”她失神的苦笑着说道,眉目低垂,嘴角微凉,眼角有些许的褶皱纹路,可精致的欧洲女人的五官依旧明亮清丽,身材也纤细,眉宇间有抹成熟黯然的气息。
家里很温暖,咖啡温热。
他看着她,专注而温柔,甚至一瞬不瞬的注视着,然后叹了口气,垂下眼帘,再抬起,目光灼灼,声音磁性而缓慢低沉:“他们都会的,可我再也不会。”
她失笑,睨了他一眼,好似嘲讽,又似酸楚。
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上前轻轻搂住她,算不上唐突,只是让她靠在自己的怀里,然后淡淡温和的说:“特蕾莎,累不累,再也不累好不好,我会的,我会为了我的妻子甘愿忍受寂寞,不论你在,还是不在。”
我愿意为了你甘愿寂寞,你在也好,不在也一样。
空气静止,仿佛这般,她震了震,胸口微微一窒,阖上眼,眼泪径自的滑下。
房间里走出一个小小的人影,还是二三岁的样子,不懂世事,睁着大眼睛,穿着睡衣揉着惺忪的眼睛,嗓音糯懦的嘟嘴说着:“妈咪,妈咪,我尿尿了……”
艾伦扑哧一笑,特蕾莎推了他一下,没好气的斜睨了一眼。
温柔的搂过她,他低身在她耳旁弯着眉眼呢喃说着:“特蕾莎,好不好,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可以不要再有自己孩子,我会把宝宝当成我们的孩子,只要你在就好了。”
只要你在,让我这一生可以寻到归处。
爱能见血(第一更)
他们的婚姻在那个时候,还是父母包办的。
见面次数寥寥无几,然后转眼间就成了彼此要过一生的人。
他是留过洋接受新教育的人,而她,她比不得他,俗称是旧女子,因和他结婚,之前在他家人的安排下上了政府刚办的女子学校,算是家长们为他们拉紧思想距离的苦心。
可在他眼里,或许,她还是那个妇孺,一个传统女子,高跟鞋,漂亮的帽子都不懂,甚至是思想都过于迂腐保守的妻子。
那些个漂亮张扬的大学女子们,闲暇时用着舶来品,抹着蜜丝佛陀,学着洋人留着微烫的卷发,以着女性开放自居,甚是鲜艳夺目,明媚动人。
而她,总习惯低着头,穿着旧式的衣服,灰色,蓝色,白色,踩着平底的高跟鞋,接受那些所谓新新的事物。
他们说,你配不上他,真真是配不上……嫂夫人怎么如此俗不可耐。
大抵传达的是这个意思。
那年,康蓉就那样在所有人的眼里,不认可,不屑,和那些新女子羡慕嫉妒的话语中,因着长辈的定夺,嫁给了那个男人。
红服,红衣,满目的鲜红,西方人崇尚的是洁白无瑕的白色,而中国人信奉血色一样的红,喜字铺满,鸳鸯花纹的被褥就在她身后昭示着今天的日子。
她恍然看着蜡烛明明灭灭,才意识到今天真是要嫁做人妇了。
听闻那个男人是被长辈们绑着来的,怨不得今日她总闻到怨气冲天的味道,原来是如此。
轻扯嘴唇,面上微涩,他要的女子,必然不似她这样的,没留过学,没见过世面。
门“叩叩”一声,然后是跌跌撞撞的脚声,一抬眼,便撞进那双深黑色掠过一丝几不可闻厌恶情绪的瞳孔,然后是那张温和干净却眉头紧锁的脸,紧抿的唇透露几许不耐与凉薄。
触目见到的是她被母亲抹得红艳的唇,他眉梢似不适的一挑,压下满腹的愠怒,反身碰了碰门,是被锁着的。
无奈只得坐在她身旁,两人对坐着,她不动,他也不动。
这是一场耐力赛,而她这般的女子,保守,旧式,怎么会忍不住,于是,他先开了口:“已经是新时代了,我没想到还有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父母一样有着腐旧的思想,你就甘愿这样?”语调很平,似是冷淡。
见他开了口,她忽然敛下眉目,温婉一笑:“那该如何?以着新作派跟父母大肆对骂?还是吵得街坊四邻都知道我们两家有对不孝的子女?”
厢门半掩,风轻袭来,寒意微存。
闻言,他面色一怔,本欲多言,却不知如何开口。
他有无数的言论可以劝诫她放弃,甚至他们可以连成一气,却不想如今被她教训了,论到父母,论到孝,论到人言可畏,这些些,并不是他这个往日学校雄辩之人擅长的了,而她说的话恰好皆不是任何新理论可以辩驳的,不过是中国几千年下来传下的思想,无错。
也不知是灯光太朦胧,还是天色暗沉,空气清冷太过,他倏地就那样侧过脸看她,不动声色,不着痕迹,衬衫还有些薄薄的虚汗,是刚刚跟那些叔叔伯伯挣扎时流的热汗,他见她,眉目低垂,静好温柔,唇瓣的红色过于鲜艳俗气却衬托着肤色几近透明白皙,吹破可弹不过如此。
一阵慌乱,一阵下意识的哆嗦,他心里不知怎么地“咯噔”一声,“啪”烛光摇晃,蜡烛冒着火星。本来是要用灯的,可两方父母觉着蜡烛更有意境,便用上了,不管这时代如何变迁,这婚礼大事还是讲究个情调风俗的。
“你不睡,我可先睡了。明日还要敬茶的。”轻叹了口气,她瞥了他一眼,见他面上深沉,不言不语,倏地无声轻勾唇,然后出声说道。
她小心的背过他,然后也没脱衣服,便拢着身子埋在被褥里轻轻阖上了眼睛。若是往日她不会那么没心没肺,可到底他是她夫婿,也没那么多规矩了。
怔怔的,他就那样看她安静的睡颜,均匀清浅的呼吸,心却没来由的阵阵抖颤。
他没有女友是真的,他无法忍受这等旧式的风俗也是真的,他对旧式女子墨守陈规毫无骨气的行为厌恶自是也真的,可她明明是他厌恶的,却不知怎么地,从这一刻起,她睡觉呼吸的频率就经常在他脑中闪现,像一缕烟沙,看不见它的存在却能感觉到它的气味。
很多年后,他想,他的确是错了,结婚即使不愿,可对人来说,那天到底是不同的。
人人都说,花好月圆,洞房花烛。
入情入心也不过图个环境,图个时刻。
……
那日被褥里没有落红。
她不知,他是知的,可却是忘了这等大事。
自然是被催了,遇到便催,这等事,长辈越是催,年轻人更是没了心情。
结婚三天后,他因学校公派,去了德国。
回来的时候,已是初秋的季节,又是一年多。
她依旧是素衣,也不踩高跟鞋,也不画眉黛,其实两家都是大户人家,要想学习新文化不是难,端看人性,她素来安静,不愿随波逐流,女子解放喊得愈是响亮,她愈是毫无兴趣,那一个个男女调笑,眉飞色舞,她是学不了的。
其实,这个婚也并不是没有情愿的,她对他是有好感的,几年前新年串门子的时候,她见他在公馆外和许多国外商人谈话,好几个学生代表,皆是西方的服装笔挺,只有他一身中山装,器宇轩昂又内敛有分寸。
她再三确认了他是没有女朋友,才顺着父母的意思答应下来的,这番决心下得其实也是狠的。
再次见到,是在家中的一棵枣树下,她微抬头,他从那棵树的弯口出拐进,正好低头,两方对视,心跳如鼓,她嚅嗫的道:“啊,你回来了啊。”
他能数得清她的睫毛,她的表情,还有她鼻尖上小小的痣。心下微微一动,她的瞳孔清澈而沉静,不知怎么地,心情大好,他唇略略一弯,眉头舒张:“恩,回来了。”手情不自禁的伸出,覆在她微微发抖发凉的脸颊上,轻轻摩挲了几秒,然后清了清喉咙说:“你怎么瘦了些?”
闻言,她一怔,然后弯眉浅笑:“原来你看得出,这不挺好的吗?”
闻得到她话语中的调侃,他面色一红,轻咳一声,不着痕迹的侧过脸不去看她晶亮温婉的眉眼,那般扰得他没法思考。
那日,是他的接风宴,那些个同学,围着她转,有几个嬉笑似是有意的问:“这是谁啊,我们以前怎么没见过,不会是你妹妹吧?”
其实,他们自是知道的,婚讯传来没几天,这个城里,谁不知道,是一朵男鲜花插进了女粪土。不过是几个人要笑话她来着。
闻言,他眉间一肃,翘着弧度的唇微微敛了下来,望向她的眼里,然后像是释怀一般松了口气,眉宇温润柔和:“我妻子。”
三个字,比任何蜚短流长都要震惊,瞬间掐死所有的质疑。
吾妻,他如是说道。当事人都接受了,旁人不接受算什么?
在德国那些日子,不是没有女人跟他示好,可是他时不时想起她低眉顺目的模样,微笑晶亮的眼睛。也许是爱了,那不是更好吗,爱的是自己的妻子。
当晚,他喝得多了,纵使千杯不倒,也抵不过那老祖宗发明的二锅头,俗名但厉害。
满目微醺,头脑发热,他被人抬着进来,月色略朦胧,偶尔传来虫鸣声,此起彼伏,恰似静好的夜晚。
“起来,喝水。”
身旁走来一个看起来略小的女子,顺着她的视线看向那人,然后转头看着特蕾莎脸色异常平静的侧面,拉了拉她的衣角,触到她空洞如烟的眼神时,心颤了颤,不由自主的哽着开口:“姐姐,为什么?”
她转头,眼神不动,嘴角似有似无的透露出一抹看不穿的情绪,干涩发白的嘴唇微勾,声音喑哑:“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快乐的事情是什么吗?是能够嫁给一个爱得不深的男人,这样才能平静的过日子,一眼就能望到头,不用担惊受怕,不用患得患失。”
“姐姐……”
“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最快乐的事情又是什么吗?是当你用着最冷酷的语言去刺穿一个你最爱人的心的时候,愈是爱就愈是想让他伤得更重些,这样莫名的快感一刹那会让你无比喜悦,下一秒却会让你难受到死去回来,可是这样的快乐你这辈子总想做那么一次,也只会有那么一次,一个人会让你那么不顾一切的去做。”
“他越是难受,我越是开心。”
哀绝几乎惨然的字眼话句,有着最冰冷的温度。
“可是姐姐,你在哭。”
“傻瓜,是今天风太大了。走吧,回家。”
特蕾莎笑出来,摩挲了下妹妹的头,先一步转身。
那时,她妹妹还不懂,姐姐为何哭会说是因为风太大了,风明明不大,这不是荷兰,没有能够转动风车的风力,也没有那么大可以将人吹哭的风。
只有树叶刷刷碰触彼此清脆的声音,轻柔而不凛冽。
很多年后,当她明了这一番滋味,她才明白,姐姐说得对,真正的痛是说不出原由的,说得出的恐怕就不是那么痛了。
风的确大了点,连人走得都摇摇晃晃,颤颤巍巍了。
还那么年轻,她姐姐的背影却透出几丝苍凉。
……
葡萄牙,里斯本。
这个故乡,从那一天起,他不敢听不敢问,甚至把父母接到了巴黎,也不敢问一句,她还好吗。
只因最后,他问她:“如果他不好,我是不是可以……”
“艾伦,与你无关,那是我们夫妻的事。”
夫妻。
那两个字彻底打败了他,让他彻底向一切投降。
走得再远,站得再高,将所有顶级的秀场全部收入囊中又如何,他风头强劲,俯瞰所有,却不再问,到底谁站在了自己旁边,却不免会想象,这个时候,同个时间,谁在她的身旁。她的丈夫,还是他们的子女,或是其他什么人。
原来真正的寂寞,不是狂欢余后的冷寂,而是失去还会牵挂的悔意。
Prada的秀场。
那个男人忽然站起茫然四顾,从未有过的失措,那双暴戾狠绝的黑眸竟在他面前显露出前所未有若有若现的惆怅,藏着似有似无的失落,嗓音有些抖颤,那个男人喃喃自语,磁性淡漠的竟然在那儿咕哝着:“艾伦,我丢了样东西。”
“艾伦,我有的时候,真的,有点恨她。”
丢了东西的,何止他顾方西一个。
他后来才恍然想起,那一刻,那个狠绝阴冷的男人也会因为丢了东西而茫然无措,也会因为恨一个人而像个孩子一样咬牙切齿,万般奈何。
我有的时候,也恨她,恨得千般的难受,恨不得能将她重新抱在怀里,死死的咬住她的肩窝不放,可是,我更恨,恨自己再也没了机会。
就那样兜兜转转,他意识到自己不再年轻,曾经年少轻狂,许诺一辈子,曾经意气风发,流连男欢女爱,可是到那一刻,看见自己头上忽露的一根白发,不那么明显,他却觉得,曾经只有抱着她的温度才是真的,才是他午夜梦回无数次的想念,除了这个,别无其他,毫无意义,甚至连想都不曾想起。
“伊内丝说,她有个葡萄牙的朋友离婚了,我想她那个葡萄牙的朋友你也认识吧。”
顾方西点着烟,呼着烟雾,狭长的眼眸深沉。
他那一刻的确是输给了这样的男人,无论他脏还是不脏,卑鄙还是不卑鄙,他要的一直都很明确。
艾伦颤抖着任那句话在一分钟内反复在耳边回荡好多遍,直到自己慢慢的消化,嘴角勾得起来,笑意在他还没来得及察觉就已经出现在了眼底。
他再次踏上葡萄牙里根本的土地。
一切不同,可他来却是为了相同的人。
“不论一个男人多爱一个女人,男人都是一样的,会寂寞,会受诱惑,不管选谁,都成了一样。”她失神的苦笑着说道,眉目低垂,嘴角微凉,眼角有些许的褶皱纹路,可精致的欧洲女人的五官依旧明亮清丽,身材也纤细,眉宇间有抹成熟黯然的气息。
家里很温暖,咖啡温热。
他看着她,专注而温柔,甚至一瞬不瞬的注视着,然后叹了口气,垂下眼帘,再抬起,目光灼灼,声音磁性而缓慢低沉:“他们都会的,可我再也不会。”
她失笑,睨了他一眼,好似嘲讽,又似酸楚。
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上前轻轻搂住她,算不上唐突,只是让她靠在自己的怀里,然后淡淡温和的说:“特蕾莎,累不累,再也不累好不好,我会的,我会为了我的妻子甘愿忍受寂寞,不论你在,还是不在。”
我愿意为了你甘愿寂寞,你在也好,不在也一样。
空气静止,仿佛这般,她震了震,胸口微微一窒,阖上眼,眼泪径自的滑下。
房间里走出一个小小的人影,还是二三岁的样子,不懂世事,睁着大眼睛,穿着睡衣揉着惺忪的眼睛,嗓音糯懦的嘟嘴说着:“妈咪,妈咪,我尿尿了……”
艾伦扑哧一笑,特蕾莎推了他一下,没好气的斜睨了一眼。
温柔的搂过她,他低身在她耳旁弯着眉眼呢喃说着:“特蕾莎,好不好,只要我们在一起。我可以不要再有自己孩子,我会把宝宝当成我们的孩子,只要你在就好了。”
只要你在,让我这一生可以寻到归处。
爱能见血(第一更)
他们的婚姻在那个时候,还是父母包办的。
见面次数寥寥无几,然后转眼间就成了彼此要过一生的人。
他是留过洋接受新教育的人,而她,她比不得他,俗称是旧女子,因和他结婚,之前在他家人的安排下上了政府刚办的女子学校,算是家长们为他们拉紧思想距离的苦心。
可在他眼里,或许,她还是那个妇孺,一个传统女子,高跟鞋,漂亮的帽子都不懂,甚至是思想都过于迂腐保守的妻子。
那些个漂亮张扬的大学女子们,闲暇时用着舶来品,抹着蜜丝佛陀,学着洋人留着微烫的卷发,以着女性开放自居,甚是鲜艳夺目,明媚动人。
而她,总习惯低着头,穿着旧式的衣服,灰色,蓝色,白色,踩着平底的高跟鞋,接受那些所谓新新的事物。
他们说,你配不上他,真真是配不上……嫂夫人怎么如此俗不可耐。
大抵传达的是这个意思。
那年,康蓉就那样在所有人的眼里,不认可,不屑,和那些新女子羡慕嫉妒的话语中,因着长辈的定夺,嫁给了那个男人。
红服,红衣,满目的鲜红,西方人崇尚的是洁白无瑕的白色,而中国人信奉血色一样的红,喜字铺满,鸳鸯花纹的被褥就在她身后昭示着今天的日子。
她恍然看着蜡烛明明灭灭,才意识到今天真是要嫁做人妇了。
听闻那个男人是被长辈们绑着来的,怨不得今日她总闻到怨气冲天的味道,原来是如此。
轻扯嘴唇,面上微涩,他要的女子,必然不似她这样的,没留过学,没见过世面。
门“叩叩”一声,然后是跌跌撞撞的脚声,一抬眼,便撞进那双深黑色掠过一丝几不可闻厌恶情绪的瞳孔,然后是那张温和干净却眉头紧锁的脸,紧抿的唇透露几许不耐与凉薄。
触目见到的是她被母亲抹得红艳的唇,他眉梢似不适的一挑,压下满腹的愠怒,反身碰了碰门,是被锁着的。
无奈只得坐在她身旁,两人对坐着,她不动,他也不动。
这是一场耐力赛,而她这般的女子,保守,旧式,怎么会忍不住,于是,他先开了口:“已经是新时代了,我没想到还有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父母一样有着腐旧的思想,你就甘愿这样?”语调很平,似是冷淡。
见他开了口,她忽然敛下眉目,温婉一笑:“那该如何?以着新作派跟父母大肆对骂?还是吵得街坊四邻都知道我们两家有对不孝的子女?”
厢门半掩,风轻袭来,寒意微存。
闻言,他面色一怔,本欲多言,却不知如何开口。
他有无数的言论可以劝诫她放弃,甚至他们可以连成一气,却不想如今被她教训了,论到父母,论到孝,论到人言可畏,这些些,并不是他这个往日学校雄辩之人擅长的了,而她说的话恰好皆不是任何新理论可以辩驳的,不过是中国几千年下来传下的思想,无错。
也不知是灯光太朦胧,还是天色暗沉,空气清冷太过,他倏地就那样侧过脸看她,不动声色,不着痕迹,衬衫还有些薄薄的虚汗,是刚刚跟那些叔叔伯伯挣扎时流的热汗,他见她,眉目低垂,静好温柔,唇瓣的红色过于鲜艳俗气却衬托着肤色几近透明白皙,吹破可弹不过如此。
一阵慌乱,一阵下意识的哆嗦,他心里不知怎么地“咯噔”一声,“啪”烛光摇晃,蜡烛冒着火星。本来是要用灯的,可两方父母觉着蜡烛更有意境,便用上了,不管这时代如何变迁,这婚礼大事还是讲究个情调风俗的。
“你不睡,我可先睡了。明日还要敬茶的。”轻叹了口气,她瞥了他一眼,见他面上深沉,不言不语,倏地无声轻勾唇,然后出声说道。
她小心的背过他,然后也没脱衣服,便拢着身子埋在被褥里轻轻阖上了眼睛。若是往日她不会那么没心没肺,可到底他是她夫婿,也没那么多规矩了。
怔怔的,他就那样看她安静的睡颜,均匀清浅的呼吸,心却没来由的阵阵抖颤。
他没有女友是真的,他无法忍受这等旧式的风俗也是真的,他对旧式女子墨守陈规毫无骨气的行为厌恶自是也真的,可她明明是他厌恶的,却不知怎么地,从这一刻起,她睡觉呼吸的频率就经常在他脑中闪现,像一缕烟沙,看不见它的存在却能感觉到它的气味。
很多年后,他想,他的确是错了,结婚即使不愿,可对人来说,那天到底是不同的。
人人都说,花好月圆,洞房花烛。
入情入心也不过图个环境,图个时刻。
……
那日被褥里没有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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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被催了,遇到便催,这等事,长辈越是催,年轻人更是没了心情。
结婚三天后,他因学校公派,去了德国。
回来的时候,已是初秋的季节,又是一年多。
她依旧是素衣,也不踩高跟鞋,也不画眉黛,其实两家都是大户人家,要想学习新文化不是难,端看人性,她素来安静,不愿随波逐流,女子解放喊得愈是响亮,她愈是毫无兴趣,那一个个男女调笑,眉飞色舞,她是学不了的。
其实,这个婚也并不是没有情愿的,她对他是有好感的,几年前新年串门子的时候,她见他在公馆外和许多国外商人谈话,好几个学生代表,皆是西方的服装笔挺,只有他一身中山装,器宇轩昂又内敛有分寸。
她再三确认了他是没有女朋友,才顺着父母的意思答应下来的,这番决心下得其实也是狠的。
再次见到,是在家中的一棵枣树下,她微抬头,他从那棵树的弯口出拐进,正好低头,两方对视,心跳如鼓,她嚅嗫的道:“啊,你回来了啊。”
他能数得清她的睫毛,她的表情,还有她鼻尖上小小的痣。心下微微一动,她的瞳孔清澈而沉静,不知怎么地,心情大好,他唇略略一弯,眉头舒张:“恩,回来了。”手情不自禁的伸出,覆在她微微发抖发凉的脸颊上,轻轻摩挲了几秒,然后清了清喉咙说:“你怎么瘦了些?”
闻言,她一怔,然后弯眉浅笑:“原来你看得出,这不挺好的吗?”
闻得到她话语中的调侃,他面色一红,轻咳一声,不着痕迹的侧过脸不去看她晶亮温婉的眉眼,那般扰得他没法思考。
那日,是他的接风宴,那些个同学,围着她转,有几个嬉笑似是有意的问:“这是谁啊,我们以前怎么没见过,不会是你妹妹吧?”
其实,他们自是知道的,婚讯传来没几天,这个城里,谁不知道,是一朵男鲜花插进了女粪土。不过是几个人要笑话她来着。
闻言,他眉间一肃,翘着弧度的唇微微敛了下来,望向她的眼里,然后像是释怀一般松了口气,眉宇温润柔和:“我妻子。”
三个字,比任何蜚短流长都要震惊,瞬间掐死所有的质疑。
吾妻,他如是说道。当事人都接受了,旁人不接受算什么?
在德国那些日子,不是没有女人跟他示好,可是他时不时想起她低眉顺目的模样,微笑晶亮的眼睛。也许是爱了,那不是更好吗,爱的是自己的妻子。
当晚,他喝得多了,纵使千杯不倒,也抵不过那老祖宗发明的二锅头,俗名但厉害。
满目微醺,头脑发热,他被人抬着进来,月色略朦胧,偶尔传来虫鸣声,此起彼伏,恰似静好的夜晚。
“起来,喝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