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点仰起脸问,袖珍只是看着华天修的背影,不知道他又在打什么算盘。搞突击什么的,这家伙就是个大行家。
没等袖珍开口,小不点已经跑到楼下,扯着华天修的衣角,问:“华叔叔,我们今晚就得搬吗?”
华天修低下头看他,眼色阴沉得像黑夜,好像要把什么东西吞噬进去一样。袖珍惊得浑身发毛,赶紧走了过去。只听小不点又说:“无名喜欢这里,华叔叔也喜欢对不对?”
“华叔叔今晚还在这里,你跟你姐姐先走。”
“那无名留在这里陪你。”小不点说着,坐在旁边的凳子上,两只胳膊交叉隔着,像坐在课堂上一样严肃。
就这样,一个大恶魔不够,连小恶魔也跟着他一个鼻孔出气,袖珍被扣下来了。
小不点因为感冒好几天没洗澡,今晚嚷嚷着要洗澡,又说一个人呆在浴室里太冷,半恳求半用计地让华天修帮他洗。才刚往头发上抹了点洗发水,就调皮地把泡泡往华天修脸上盖。小鬼什么的真是不按常理出牌,华天修两手放在小鬼软软的胳肢窝下,把他逗得咯咯笑。
小鬼也不知是要报复还是不小心,说玩具模型掉水里找不到了,趁华天修手伸进去浴缸的时候,又伸脚把模型越踢越远,华天修像打了场仗终于赢得战利品时,才发现大半个身子都湿透了。
“华叔叔,你身上都湿透了,要不陪无名一起洗吧!”
卖萌可耻啊~~可是,他栽进去了。要是被人看到他堂堂华总给一个小不点搞得团团转,只能乖乖缴械投降,简直是太耻辱了!
“华叔叔,你跟袖珍是怎么认识的呢?”
“华叔叔,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袖珍的呀?”
“……小子成天想些什么?”
“华叔叔,你犹豫了半分钟!”
“……没有。”
“华叔叔,你又犹豫了半分钟!”
“小子,问点别的。”
“那华叔叔会跟袖珍在一起吗?”
“小子,你是月老吗?问点除了你姐姐以外的事。”
“噢……为什么华叔叔不喜欢无名问袖珍的事,袖珍也不喜欢无名问华叔叔的事呀?大人的世界真复杂。”无名半自言自语的说。
莫大的耻辱啊,他竟然在小孩子面前哑口无言!清咳两声,手指一勾,小鬼的鼻子上留下一坨雪白的泡沫,故作镇定的说:“小子,你知道的太多了。”
“华叔叔,要是袖珍这时候也在,该很好玩吧?”
没等华天修反应过来,小不点就扯着嗓子往外喊:“呀!我的毛巾又忘拿进来了!”
袖珍在小不点的呼唤下拿毛巾进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把她吓得要跳脚!大恶魔小恶魔竟在一起泡起了澡,这个世界能再颠覆点吗?
更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华天修居然会笑,小不点在他怀里没有半点受到迫害的样子,还笑的乐不可支。好吧,两个人都是恶魔族的,自然相互吸引,哪像她,是个正常的人类,经不起折磨。
折磨她的事还在后头。小不点边避开华天修的攻击,边叫喊连天的求袖珍帮他,一手还要伸出去拿毛巾。袖珍又闪又躲,在浴缸前寸步难行,最后被溅了一身水不说,还踩到了地板上的半块肥皂,身子一个趔趄就往前摔,一声惨叫后,已经被华天修接住抱在怀里,大半个身掉进水里。
目光跟华天修触礁的瞬间,透露出几分尴尬,再想到旁边的小不点看着,更是尴尬得骑虎难下。袖珍“唰”的脸就红了。
华天修倒一脸坦然,瞅了瞅小不点的方向,示意袖珍望过去。看过去,看到小不点已经把头整个埋进水里了。嘿,小家伙,看是遗传了她的屏气神功呀!
“小不点,以后看你洗澡再忘了拿毛巾!”袖珍说完,不好气的走了。小不点从水里探出小脑袋,悻悻的笑着,看到华叔叔时,又被他脸上的严肃吓了一跳。
华天修伸出胳膊,捡起地板上半块肥皂,冷冷的问:“这也是你故意的吧?”
小不点咽了咽口水,正准备再次当鸵鸟,脖子就被华天修一手拎了起来。
“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以后敢再这么做,我就不陪你玩了。”
小不点低下头,怔怔的说:“无名错了。”
他这副样子看着真令人心疼,华天修怀疑自己是不是语气重了点,心里有点后悔了。
“不过,华叔叔刚才的样子很开心哦!”
好吧,自己还是后悔得太早了点,刚想教训他两句,小不点就捏着鼻子往水里逃窜去了。
夜里,袖珍把小不点哄睡着了,自己却迟迟不敢睡。小不点的臭习惯还是改不掉,滚过来,翻过去,被子被他从这头踢到那头,要不是袖珍在旁边一直拉着扯着,恐怕明天又得冻感冒了。
折腾了几番之后,小不点竟也没再动了,袖珍心里突然有点闲下来不知道该干嘛的空虚,只得愣愣的轻拍他的身子,让他睡得沉一点,再沉一点。忽而听到外面有轻微的动静,袖珍披上大衣,轻轻推门,看到楼下客厅的灯都还亮着,犹豫了一下,走了出去。
这房子里本来装饰就很简单,没有多余的摆设,现在又少了人气,显得空荡得慌。客厅留着一盏昏黄的灯,交加着皎洁的月光,华天修的身影对着光亮,站在屏风间,手停留在上面的镂空花纹,似乎在轻佛,那动作,温柔得不像他。
他在屏风前轻踱了几步,低头沉思着什么,手习惯性的要去掏衬衫上的口袋,却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才凌空把手放下,扶了下前额,手搭在旁边的梯子栏杆。
袖珍的影子出现在客厅的地板时,他抬头望了她一眼。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在广阔的地方,这样眼神交错,只不过,中间隔着许多他人的目光,以至于他们只能回避。可是今天,他们中间什么都没有,却只剩下荒芜。
“想过来吗?”
他的声音,没有了往日的冷漠,反而多了些温和,只是语气依然不咸不淡,但至少没有命令她的意思。
她一定是中了魔了,竟然犹豫了半分钟的时间,便走了下去。
华天修坐到壁炉边的榻子上,身子懒散的往后倾斜,一只手臂张开,示意她靠过去。感觉到她停住的脚步,他说:“害怕了吗?”
害怕?完全相反,她一点都没有觉得害怕。此时的他,身上没有一丝威胁,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声音带着疲倦,还是因为他的姿态过于松懈,还是因为,看到他找不到烟时神色里的落寞,她觉得他也没有那么难以靠近。
挨着他坐下,脑袋被他的大手拢进臂膀里。两个身子,似乎很自然的挨在一起,没有刻意贴近,也没有半点僵硬。感觉到腿有些冷,她将身子缩了起来,腿蜷在胸前。他伸出一只手,将她轻轻环绕,他的肩膀很宽,很结实。
夜寂寥,风声渐渐平息。
第九十七章 找的是你
再次见到高夏,是在录制春节特辑的前一天。萧诗迁要在节目开播时献唱,提前来预演,高夏身为女神的贴心男朋友,全程陪同,所有的工作人员无不羡煞,成群结队的记者奋不顾身,冒着风雪一路追拍,就为了捕获男神女神在一起的唯美瞬间,真让人敬佩这些狗仔队的专业精神。
萧诗迁素来很有公众缘,就算累得要趴下,形象濒临素颜,在记者面前也很少流露出抵触的态度。不过,人家是天生丽质,华贵典雅,搁哪儿都经得起考验,就算哭也堪比西施的回眸一笑,当然不怕360度全方位抓拍啦。
这次也不例外,萧诗迁的率性大方沿用到恋爱这件事上,给记者们带来不少福利,本来巨星恋爱就能引爆热门,刚进入甜蜜期的巨星恋爱更让人望穿眼球,何况还是高夏和萧诗迁这等佳缘,两人一出场就足够亮瞎芸芸众生万双眼睛,站在一起更让人无暇嫉妒,唯有羡慕膜拜是也。
用胡悦的话说就是:“同样是生物,为何有人长得像麻雀,有人就能长成孔雀呢?”
这话袖珍听出来了,她的经纪人拿她跟萧诗迁比呢,她是麻雀,萧诗迁就是孔雀。孔雀的美是无与伦比的,萧诗迁也是,随时都是。就像今天,她穿着限量版的貂皮大衣,那衣服在服装界的知名度应该跟萧诗迁在娱乐圈的知名度不相上下,谁一眼见到都知道它的价格在30万到50万不等。
貂皮大衣底下是深色刺绣休闲旗袍,应该就是传闻萧诗迁在马可?波罗时代的时尚艺术展拍下的宝贝。
相比之下,高夏的着装黯淡了很多,平时就喜欢玩潮牌的他这次却选择了低调的大衣和裸色长款大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皮靴也是平时少见他穿的马丁靴。
袖珍想着,应该是为了凸显女朋友的美貌吧,凭高夏那妖冶的相貌,要是跟萧诗迁一样风华绝代,应该会抢夺她那倾国倾城的风头吧?
折腾了一个上午,片场终于把无相关的人都“清理”出去,所有工作都集中到萧诗迁的彩排上来。
袖珍来到现场的时候,看到高夏正搭着萧诗迁的肩膀,两人正低头说着什么,那样子仿佛谈了十年恋爱的夫妻,默契十足。
因为是在室内,暖气供应很足,萧诗迁把貂皮大衣脱了,刺绣旗袍尽显她的曼妙身姿。因为是秋冬款旗袍,萧诗迁浑身的肌肤都裹得很严,只有锁骨的地方隐约露出,却也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
衣服的设计很有特点,袖子连着套到中指,把女神的洁白手背遮住,只露出葱白般的手指,那样子真好看。
高夏跟萧诗迁谈了些什么,表情有些局促,转身要去拿咖啡的时候,目光就碰到了袖珍,袖珍这才陡然的将眼睛从女神身上移开,颇有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羞愧。
两个人渐渐靠近,因为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台上忙着照应萧诗迁,后台人流量少了很多,只有偶尔经过的杂工。
袖珍迎了上来,似乎知道他恋爱的消息之后,心里的负担小了很多,见到他就跟见到好几年前的老朋友一样,有种熟悉又放松的感觉。
可是,高夏却没那么放松,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脸上的表情有点惊讶,然后就问了一句让她都觉得没头没脑的话:“袖珍,你怎么在这儿?”
“我一直都在啊。”袖珍耸了耸肩,轻轻一笑,似乎在说,我不在这儿在哪儿?
高夏眼神恍惚了一下,“噢”了一句,然后才说:“我跟Eva……”
他话还没说完,袖珍一拳就挥在他肩上。
“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你小子有本事啊!”袖珍仰起脸望了望台上的萧诗迁,她正跟工作人员商量着什么,眼睛时不时往高夏这边瞟,看到袖珍时,抬起手朝她摆动了下手指,露出那标志性的开朗笑容。“说吧,什么时候看上的?十年?八载?忍了那么久才追上,你高夏也有这么胆小的一面啊?”
高夏有点吃惊,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了她一眼,微启着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问:“你呢?你最近怎么样?”
最近怎么样?最近,她过的很平静,却也经历了太多太多。这些经历,让她理不出头绪,到底是怎么来的,最后只是微道:“老样子呗。”
“你……有见过Leo吗?”
“怎么了?”
袖珍不知道他怎么来的这一问,她跟华天修的事,几乎只有阿潘这等人才知道,两个人的往来也很隐蔽,高夏也从未在她面前提及那个人。
“噢,没什么。”
这场景这对话,是那么的可有可无,高夏在心里想过很多遍,要怎么跟她说起,试想过再见到她她会是什么反应,根据不同的反应模式,他该启用哪些台词,可没想到,一句也用不上。
两人聊了些旁枝末节的小事,突然听到台上传来一阵骚动声。转过脸看,萧诗迁脸色显得有点煞白,乐队成员和工作人员好像被什么问题困住了,样子束手无策。
原来,萧诗迁约好的贝斯手早上从外地赶来的路上遇到大风雪,路被封了,刚才一伙儿人就在商讨怎么把他接来,可刚刚又得到消息,贝斯手返回找其他路的时候遇到车辆逆行,因为雾多路滑,对方车开得飞快,两车碰撞造成车祸,贝斯手受了重伤,现在正送往医院,目测明天的演唱是参加不了了。
“还找什么?Eva不就是最好的贝斯手吗?”袖珍说道,她也不解,以前看萧诗迁演出的时候,贝斯都是她自己扛的,因为她的玉女形象和玩音乐时的截然不同,才给观众留下宜静宜动的印象,这回怎么要请外人?
“老自己弹,多没意思啊?”萧诗迁笑道。她耸着肩膀,手抚着胳膊,有点怕冷,手掌在嘴巴哈了哈气,让助理把大衣又重新披上了。
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高夏终于说了一句:“不怕,还有我。”
原来恋爱中的高夏是这样子的,袖珍想起他第一次跟自己表白的时候说,以后做他的女朋友,他有很多事情都会忍受的,这家伙,对待朋友跟对待恋人完全不是一码事嘛。
只是,他真的有把自己当朋友看吗?真是朋友,也不会遮遮掩掩拿她当幌子了,还是,他觉得他们已经心照不宣到无视对方的无情利用了?
转念一想,自己又何必那么在意?
“你们先排练吧,我有事先回趟酒店。”袖珍说。
“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高夏突然也道,“我去拿点东西。”
“叫小豪去不就行了?”袖珍问。
“这东西不好找,叫别人找还不如自己拿来得快。”
“柚子,让夏夏跟你去吧。是
没等袖珍开口,小不点已经跑到楼下,扯着华天修的衣角,问:“华叔叔,我们今晚就得搬吗?”
华天修低下头看他,眼色阴沉得像黑夜,好像要把什么东西吞噬进去一样。袖珍惊得浑身发毛,赶紧走了过去。只听小不点又说:“无名喜欢这里,华叔叔也喜欢对不对?”
“华叔叔今晚还在这里,你跟你姐姐先走。”
“那无名留在这里陪你。”小不点说着,坐在旁边的凳子上,两只胳膊交叉隔着,像坐在课堂上一样严肃。
就这样,一个大恶魔不够,连小恶魔也跟着他一个鼻孔出气,袖珍被扣下来了。
小不点因为感冒好几天没洗澡,今晚嚷嚷着要洗澡,又说一个人呆在浴室里太冷,半恳求半用计地让华天修帮他洗。才刚往头发上抹了点洗发水,就调皮地把泡泡往华天修脸上盖。小鬼什么的真是不按常理出牌,华天修两手放在小鬼软软的胳肢窝下,把他逗得咯咯笑。
小鬼也不知是要报复还是不小心,说玩具模型掉水里找不到了,趁华天修手伸进去浴缸的时候,又伸脚把模型越踢越远,华天修像打了场仗终于赢得战利品时,才发现大半个身子都湿透了。
“华叔叔,你身上都湿透了,要不陪无名一起洗吧!”
卖萌可耻啊~~可是,他栽进去了。要是被人看到他堂堂华总给一个小不点搞得团团转,只能乖乖缴械投降,简直是太耻辱了!
“华叔叔,你跟袖珍是怎么认识的呢?”
“华叔叔,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袖珍的呀?”
“……小子成天想些什么?”
“华叔叔,你犹豫了半分钟!”
“……没有。”
“华叔叔,你又犹豫了半分钟!”
“小子,问点别的。”
“那华叔叔会跟袖珍在一起吗?”
“小子,你是月老吗?问点除了你姐姐以外的事。”
“噢……为什么华叔叔不喜欢无名问袖珍的事,袖珍也不喜欢无名问华叔叔的事呀?大人的世界真复杂。”无名半自言自语的说。
莫大的耻辱啊,他竟然在小孩子面前哑口无言!清咳两声,手指一勾,小鬼的鼻子上留下一坨雪白的泡沫,故作镇定的说:“小子,你知道的太多了。”
“华叔叔,要是袖珍这时候也在,该很好玩吧?”
没等华天修反应过来,小不点就扯着嗓子往外喊:“呀!我的毛巾又忘拿进来了!”
袖珍在小不点的呼唤下拿毛巾进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把她吓得要跳脚!大恶魔小恶魔竟在一起泡起了澡,这个世界能再颠覆点吗?
更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华天修居然会笑,小不点在他怀里没有半点受到迫害的样子,还笑的乐不可支。好吧,两个人都是恶魔族的,自然相互吸引,哪像她,是个正常的人类,经不起折磨。
折磨她的事还在后头。小不点边避开华天修的攻击,边叫喊连天的求袖珍帮他,一手还要伸出去拿毛巾。袖珍又闪又躲,在浴缸前寸步难行,最后被溅了一身水不说,还踩到了地板上的半块肥皂,身子一个趔趄就往前摔,一声惨叫后,已经被华天修接住抱在怀里,大半个身掉进水里。
目光跟华天修触礁的瞬间,透露出几分尴尬,再想到旁边的小不点看着,更是尴尬得骑虎难下。袖珍“唰”的脸就红了。
华天修倒一脸坦然,瞅了瞅小不点的方向,示意袖珍望过去。看过去,看到小不点已经把头整个埋进水里了。嘿,小家伙,看是遗传了她的屏气神功呀!
“小不点,以后看你洗澡再忘了拿毛巾!”袖珍说完,不好气的走了。小不点从水里探出小脑袋,悻悻的笑着,看到华叔叔时,又被他脸上的严肃吓了一跳。
华天修伸出胳膊,捡起地板上半块肥皂,冷冷的问:“这也是你故意的吧?”
小不点咽了咽口水,正准备再次当鸵鸟,脖子就被华天修一手拎了起来。
“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以后敢再这么做,我就不陪你玩了。”
小不点低下头,怔怔的说:“无名错了。”
他这副样子看着真令人心疼,华天修怀疑自己是不是语气重了点,心里有点后悔了。
“不过,华叔叔刚才的样子很开心哦!”
好吧,自己还是后悔得太早了点,刚想教训他两句,小不点就捏着鼻子往水里逃窜去了。
夜里,袖珍把小不点哄睡着了,自己却迟迟不敢睡。小不点的臭习惯还是改不掉,滚过来,翻过去,被子被他从这头踢到那头,要不是袖珍在旁边一直拉着扯着,恐怕明天又得冻感冒了。
折腾了几番之后,小不点竟也没再动了,袖珍心里突然有点闲下来不知道该干嘛的空虚,只得愣愣的轻拍他的身子,让他睡得沉一点,再沉一点。忽而听到外面有轻微的动静,袖珍披上大衣,轻轻推门,看到楼下客厅的灯都还亮着,犹豫了一下,走了出去。
这房子里本来装饰就很简单,没有多余的摆设,现在又少了人气,显得空荡得慌。客厅留着一盏昏黄的灯,交加着皎洁的月光,华天修的身影对着光亮,站在屏风间,手停留在上面的镂空花纹,似乎在轻佛,那动作,温柔得不像他。
他在屏风前轻踱了几步,低头沉思着什么,手习惯性的要去掏衬衫上的口袋,却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才凌空把手放下,扶了下前额,手搭在旁边的梯子栏杆。
袖珍的影子出现在客厅的地板时,他抬头望了她一眼。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在广阔的地方,这样眼神交错,只不过,中间隔着许多他人的目光,以至于他们只能回避。可是今天,他们中间什么都没有,却只剩下荒芜。
“想过来吗?”
他的声音,没有了往日的冷漠,反而多了些温和,只是语气依然不咸不淡,但至少没有命令她的意思。
她一定是中了魔了,竟然犹豫了半分钟的时间,便走了下去。
华天修坐到壁炉边的榻子上,身子懒散的往后倾斜,一只手臂张开,示意她靠过去。感觉到她停住的脚步,他说:“害怕了吗?”
害怕?完全相反,她一点都没有觉得害怕。此时的他,身上没有一丝威胁,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声音带着疲倦,还是因为他的姿态过于松懈,还是因为,看到他找不到烟时神色里的落寞,她觉得他也没有那么难以靠近。
挨着他坐下,脑袋被他的大手拢进臂膀里。两个身子,似乎很自然的挨在一起,没有刻意贴近,也没有半点僵硬。感觉到腿有些冷,她将身子缩了起来,腿蜷在胸前。他伸出一只手,将她轻轻环绕,他的肩膀很宽,很结实。
夜寂寥,风声渐渐平息。
第九十七章 找的是你
再次见到高夏,是在录制春节特辑的前一天。萧诗迁要在节目开播时献唱,提前来预演,高夏身为女神的贴心男朋友,全程陪同,所有的工作人员无不羡煞,成群结队的记者奋不顾身,冒着风雪一路追拍,就为了捕获男神女神在一起的唯美瞬间,真让人敬佩这些狗仔队的专业精神。
萧诗迁素来很有公众缘,就算累得要趴下,形象濒临素颜,在记者面前也很少流露出抵触的态度。不过,人家是天生丽质,华贵典雅,搁哪儿都经得起考验,就算哭也堪比西施的回眸一笑,当然不怕360度全方位抓拍啦。
这次也不例外,萧诗迁的率性大方沿用到恋爱这件事上,给记者们带来不少福利,本来巨星恋爱就能引爆热门,刚进入甜蜜期的巨星恋爱更让人望穿眼球,何况还是高夏和萧诗迁这等佳缘,两人一出场就足够亮瞎芸芸众生万双眼睛,站在一起更让人无暇嫉妒,唯有羡慕膜拜是也。
用胡悦的话说就是:“同样是生物,为何有人长得像麻雀,有人就能长成孔雀呢?”
这话袖珍听出来了,她的经纪人拿她跟萧诗迁比呢,她是麻雀,萧诗迁就是孔雀。孔雀的美是无与伦比的,萧诗迁也是,随时都是。就像今天,她穿着限量版的貂皮大衣,那衣服在服装界的知名度应该跟萧诗迁在娱乐圈的知名度不相上下,谁一眼见到都知道它的价格在30万到50万不等。
貂皮大衣底下是深色刺绣休闲旗袍,应该就是传闻萧诗迁在马可?波罗时代的时尚艺术展拍下的宝贝。
相比之下,高夏的着装黯淡了很多,平时就喜欢玩潮牌的他这次却选择了低调的大衣和裸色长款大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皮靴也是平时少见他穿的马丁靴。
袖珍想着,应该是为了凸显女朋友的美貌吧,凭高夏那妖冶的相貌,要是跟萧诗迁一样风华绝代,应该会抢夺她那倾国倾城的风头吧?
折腾了一个上午,片场终于把无相关的人都“清理”出去,所有工作都集中到萧诗迁的彩排上来。
袖珍来到现场的时候,看到高夏正搭着萧诗迁的肩膀,两人正低头说着什么,那样子仿佛谈了十年恋爱的夫妻,默契十足。
因为是在室内,暖气供应很足,萧诗迁把貂皮大衣脱了,刺绣旗袍尽显她的曼妙身姿。因为是秋冬款旗袍,萧诗迁浑身的肌肤都裹得很严,只有锁骨的地方隐约露出,却也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
衣服的设计很有特点,袖子连着套到中指,把女神的洁白手背遮住,只露出葱白般的手指,那样子真好看。
高夏跟萧诗迁谈了些什么,表情有些局促,转身要去拿咖啡的时候,目光就碰到了袖珍,袖珍这才陡然的将眼睛从女神身上移开,颇有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羞愧。
两个人渐渐靠近,因为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在台上忙着照应萧诗迁,后台人流量少了很多,只有偶尔经过的杂工。
袖珍迎了上来,似乎知道他恋爱的消息之后,心里的负担小了很多,见到他就跟见到好几年前的老朋友一样,有种熟悉又放松的感觉。
可是,高夏却没那么放松,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脸上的表情有点惊讶,然后就问了一句让她都觉得没头没脑的话:“袖珍,你怎么在这儿?”
“我一直都在啊。”袖珍耸了耸肩,轻轻一笑,似乎在说,我不在这儿在哪儿?
高夏眼神恍惚了一下,“噢”了一句,然后才说:“我跟Eva……”
他话还没说完,袖珍一拳就挥在他肩上。
“不用说了,我都知道。你小子有本事啊!”袖珍仰起脸望了望台上的萧诗迁,她正跟工作人员商量着什么,眼睛时不时往高夏这边瞟,看到袖珍时,抬起手朝她摆动了下手指,露出那标志性的开朗笑容。“说吧,什么时候看上的?十年?八载?忍了那么久才追上,你高夏也有这么胆小的一面啊?”
高夏有点吃惊,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了她一眼,微启着唇,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问:“你呢?你最近怎么样?”
最近怎么样?最近,她过的很平静,却也经历了太多太多。这些经历,让她理不出头绪,到底是怎么来的,最后只是微道:“老样子呗。”
“你……有见过Leo吗?”
“怎么了?”
袖珍不知道他怎么来的这一问,她跟华天修的事,几乎只有阿潘这等人才知道,两个人的往来也很隐蔽,高夏也从未在她面前提及那个人。
“噢,没什么。”
这场景这对话,是那么的可有可无,高夏在心里想过很多遍,要怎么跟她说起,试想过再见到她她会是什么反应,根据不同的反应模式,他该启用哪些台词,可没想到,一句也用不上。
两人聊了些旁枝末节的小事,突然听到台上传来一阵骚动声。转过脸看,萧诗迁脸色显得有点煞白,乐队成员和工作人员好像被什么问题困住了,样子束手无策。
原来,萧诗迁约好的贝斯手早上从外地赶来的路上遇到大风雪,路被封了,刚才一伙儿人就在商讨怎么把他接来,可刚刚又得到消息,贝斯手返回找其他路的时候遇到车辆逆行,因为雾多路滑,对方车开得飞快,两车碰撞造成车祸,贝斯手受了重伤,现在正送往医院,目测明天的演唱是参加不了了。
“还找什么?Eva不就是最好的贝斯手吗?”袖珍说道,她也不解,以前看萧诗迁演出的时候,贝斯都是她自己扛的,因为她的玉女形象和玩音乐时的截然不同,才给观众留下宜静宜动的印象,这回怎么要请外人?
“老自己弹,多没意思啊?”萧诗迁笑道。她耸着肩膀,手抚着胳膊,有点怕冷,手掌在嘴巴哈了哈气,让助理把大衣又重新披上了。
一直在旁边沉默不语的高夏终于说了一句:“不怕,还有我。”
原来恋爱中的高夏是这样子的,袖珍想起他第一次跟自己表白的时候说,以后做他的女朋友,他有很多事情都会忍受的,这家伙,对待朋友跟对待恋人完全不是一码事嘛。
只是,他真的有把自己当朋友看吗?真是朋友,也不会遮遮掩掩拿她当幌子了,还是,他觉得他们已经心照不宣到无视对方的无情利用了?
转念一想,自己又何必那么在意?
“你们先排练吧,我有事先回趟酒店。”袖珍说。
“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高夏突然也道,“我去拿点东西。”
“叫小豪去不就行了?”袖珍问。
“这东西不好找,叫别人找还不如自己拿来得快。”
“柚子,让夏夏跟你去吧。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