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她的心怀里。
无名大喜过望,高兴的捂嘴大笑,眉毛耸得高高的,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满是欢喜。那样清澈见底的眼珠子,她都能从里面看到她自己的影子了。
“带我去的话,袖珍可不可以答应无名一件事情?”
小鬼,得寸进尺,带你去玩还要答应你条件?
“明天的酒会,袖珍不要去好不好?”
原来担心的是这事啊!袖珍笑嘻嘻的说:“没事,你是没见过我喝酒,我酒量很好的。”
“不是喝酒的问题,是无名不喜欢Tony的问题。”
“你才见过人家几次?Tony哪里招你讨厌了?”
“他差点把无名拐了呢!他没经过袖珍跟华叔叔的同意,就把无名带走。”
袖珍心里好气,小不点连华叔叔都叫上嘴了,捏了把他肥嘟嘟的小脸,说:“以后别再我面前提什么华叔叔。”
“为什么?华叔叔对袖珍好像还不错,他还说要送什么照片给袖珍做生日礼物呢。”小不点说完,就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小手猛地捂住嘴巴。
生日礼物?袖珍眼底抹过一丝黯然,然后不以为然地抓了抓小不点的头发,起身洗澡去了。无名撅着小嘴,哼出口气。那个Tony伯父,怎么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还邀女孩子去喝酒!而且明天是袖珍的生日呢,那个伯父看起来心怀不轨。得想个办法才行呢,可怎么办呢?
正愁孤身一人无力可发的时候,一个电话应时应景的响了起来。小不点拿起袖珍的手机一看,来电显示的名字三个字都是他认识的呢。偷偷把脑袋往浴室的方向探过去,袖珍澡洗得正欢,便把电话接了起来。
听到电话那头不像袖珍的声音时,华天修心里打了个颤,再一听,是一只小孩子的声音,戒备心才松弛下来。这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虽然只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但这只银铃般的声音总是回响在他耳朵里,还有他的脸,他的眼睛,带着某种灵性,让人生疼。
当然,最令华天修喜欢的是,这小家伙会给自己通风报信了。
“你是华叔叔吗?”小不点认得他的声音。
“我们真的算秘密朋友吗?”小不点话里有话。
就这样,小不点有了新的秘密朋友。华天修毫不客气的享用秘密朋友的特权,开口便问:“无名,Tony在路上跟你们都说了什么?”
“唔……他要袖珍明晚参加一个酒会。”
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华叔叔,你可不可以帮我拦住袖珍?明晚是袖珍的生日呢,无名想陪她。”
小不点的语气半带撒娇,华天修沉默不语。第一次见到Tony的时候,他已经心存芥蒂,那张容颜似乎很熟悉,翻索脑海里的记忆,分明在哪里见过。但是那样高高在上,慈悲为怀的神色,又不曾见过。这个Tony身份隐秘,除了事业是公开的,连身份都不为众人周知,如果不是有过伤痛得让他只想掩盖的经历,那么,他的背后一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阿潘安排的保镖已经将袖珍安全到家的消息发给他,但他还是确认性地给她打了这通电话。
小不点听电话那头安静了许久,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呢?你帮我做到的话,我就让你陪袖珍一起过生日。你不是说,你有7年前没交给她的东西吗?”
华天修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微笑,这小家伙,还有点谈判能力嘛。只不过,曾经陪她过生日的奢求,而今似乎变得更遥不可及。
“早点睡吧,保护好你姐姐。”
他的声音还是一样带着指令的味道,不过多了一丝温和,小不点颇为昂扬的“嗯”了一声。之前,保护袖珍只是他暗地里给自己的许诺,他知道,袖珍是喜欢自己的,不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会给他买书,不然,在他生病的时候不会那么焦急,他知道,她有不得已的原因,才会打他骂他,虽然他还不知道会是什么,但是谁没有秘密呢?现在,有了华叔叔的吩咐,似乎这是自己的义务,是一项使命。
而袖珍不会想到,小不点给华天修透露的这条消息,让华天修在接下来的24小时经历了足够的猜疑、煎熬和折磨,并在之后将所有担忧和紧张化为行动。
************
第二天早上醒来,天格外的亮。雪下了一夜。生日时候的初雪。妈妈一大早给她做了长寿面,无名趴在她身上,揉着惺忪半眯的眼睛。小不点昨晚就喊着要跟她一起睡,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说什么要保护好她。她只觉得,这小鬼很有灵性,知道自己这两天对他脾气好,就使劲地卖乖。
这还是第一次,母子俩同床共枕。天气很冷,他的身躯很弱小,却温暖了整张大床。袖珍起身的时候,小不点抿了抿嘴,脑袋不适地往旁边挪了挪,殊不知,有个人因为他的小小举动,连呼吸都屏住了。
门铃摁响,有人送来一束满天星。
“又换啦。”妈妈将花束插在早已准备好的花瓶里,给花浇了水。
这是宇恒的戏法,每年给她送不同的花。别人追女孩,是从一而终,知道女孩喜欢什么样的花,就年年送同样的花。宇恒追她,却每年给她送不同的花。
以前,她喜欢风信子,在她还是童星的时候,就收到过很多很多的风信子,粉丝寄来的,经纪公司寄来的,朋友寄来的。华天修也喜欢送她风信子,她总是能从一堆长相相似的花束里面,找到他送的那束。他送的风信子,是荷兰进口品种,枝粗叶大,花朵肥硕,气味香甜。她想起了,10个月前,相隔7年重新见到他的时候,他也是摘了一束风信子给她。不过,她说她对花粉过敏。
宇恒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他像一只忠诚的犬,能察觉她一丝一毫的变化。这些年,他变着戏法送她各种各样的花,除了风信子。开始的时候,宇恒也会送昂贵的进口鲜花,单束价格就高达三位数的比利时香槟色玫瑰,一送就是一屋子。她对他说:“别这样送了,太好的东西我总是留不住。”
然后,宇恒就送她最简单最淳朴的花。他说:“也好,这才像正常人谈恋爱。”
这世上,也许只有跟自己关心的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她一度以为,她不会再有幸福,从那个人离开自己的时候,从那个人抛下那句话的时候,她就以为,她不会再有幸福。那种绝望,比任何时候的惨痛经历都让人记忆幽深。父亲的病死,债务的追累,都不如那种失去爱情钻心刺骨的痛。也许是因为,她曾经爱的太深,忘却太难,也许是因为,她那不可原谅的执着,也也许是因为,她经历过的分娩之痛。那痛里,夹杂着孤独,抗拒和绝望。
打开窗户,外面的世界不染尘埃般的纯净,天空被雪映射得尤亮。没有阳光,却很寂静,让人思绪安沉。小不点用筷子将面条卷起,眼睛眯成两只小小的月牙。
“袖珍,生日快乐!”
雪下了一整天,路上积起一层雪,下面是滑溜溜的冰。胡悦一路车开的很慢,但两个人心情难得的愉悦。胡悦跟Vivian,恍恍惚惚间已经在一起了。经纪人跟助理的爱情,比艺人简单得多,Vivian用一段唯美表白短片博得胡悦的芳心,本想用Vivian这条线索靠近华天修,套取八卦信息的胡悦最后把自己给出卖了,实在笨的可爱。
将手腕上的玛瑙镯子摘下来,套进胡悦腕子上,看到她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这是合作一年多以来,袖珍第一次送她东西,也是她第一次送经纪人东西。
“要是Vivian欺负你了,记得还有我。”语气平淡的说完,转身进了会所。
胡悦还是一脸惊讶的看着她,又看看手上的镯子,这是一只白得晶莹剔透的镯子,宽且重,上面是天然的褐色羽毛状图案。刚想道谢,袖珍又开口了:“别谢我,这玩意我玩的少,要不是场合需要,我也不爱戴。”
胡悦撅着嘴,捶了一下她的肩膀,恢复正常的语气道:“管好形象,别喝太多啊。”
还是原来那句话。平淡的对白,在现在的她听来却很窝心。有时候,人跟人之间的感情,无需太多言语,只消一个眼神就可以明了。就像她跟胡悦,两个人虽然天天在一起,却称不上是朋友,虽然看似有隔阂,却彼此关怀。
至少,老天爷没有把所有东西都夺走,她很庆幸现在拥有的一切。失去了爸爸,还有妈妈,让她的生活不乏轻松。她拾回了自己的孩子,而且他很懂事。她还有,一直在背后默默守护她的青梅竹马。而她身边的人,可以找到爱情,不像她,爱情对她来说,注定是个谜,一个遥不可及的谜。
第七十九章 身陷险境
酒会很热闹,宽敞得犹如宫殿一般的大堂金碧辉煌,熠熠生辉。嘉宾里头有不少艺人,还有很多熟悉的面孔。在《Gamer》也做了接近一年的节目,出席活动,录制节目,也结识了不少明星。游戏里为了衬托节目效果,对这些人要恭恭敬敬,礼让三分,还要跟着德犬他们一群人起哄,把自己放在最谦卑的位置,其实私底下知道,不过都是同事。只不过,当艺人,就要学会藏拙,因为走到哪儿都有可能是公众场合,所以,即使意外的情况碰到,也要使出演员的本色,不能轻易暴露心里所想。
以前是她太稚嫩,肩膀上扛着过多负担,无暇顾及所谓的颜面,所以放任流言自流,就算大家鄙弃她,她也心甘情愿自甘堕落。但现在的她,尝尽了任性带来的苦果。危害不会总是只针对一个人,身陷绯闻时,高夏会被她牵连,过于傲慢时,别人会拿父亲的闲话借势攻击她,就连现在,小鬼也被众人所知,开始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
有牵挂才有牵绊,并不是每一种牵绊都让人举步维艰,这些道理,她慢慢懂了,也学会接受了。一阵觥筹交错之后,在落地窗前寻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看着飘零在雪松枝头的白色雪花。
如果老天爷真的爱开玩笑,那么她一定是最大的笑料。在她刚收获完点滴幸福之后,又让她遭受一次打击。
两个文质彬彬、商务人士模样的人称“我们Boss要见申小姐”,礼貌的为她带路。这种事在交友场合常有。带点警觉的问:“你们Boss是哪位?”
“申小姐见了就知道了。”
这是Tony承办的酒会,又是为儿童公益事业开展的,她想多半是哪位赞助商想跟她约谈,亦或是广告方约她见面。进会所至今也没见到Tony,说不准,要见她的人会是他。一路猜疑,也没再多想,要知道,她可是随身携带防狼武器的,万一不幸遇上麻烦,大不了还是原来的办法,以暴制暴。
会所旁边的一栋高楼是写字楼大厦,两栋辉煌的大楼是连在一起的。走出热闹非凡的酒会区,一直向写字楼穿梭,坐上直梯上了楼,眼底下是城市的万家灯火。
走在两名男子的身后,一直来到顶楼的房间。大门是欧式宫廷门,推开门,里面装潢别致大气,房屋的宽敞一点不亚于会所的大堂。这样逼人的宽阔,让她想起见华天修的地方,他的家,他的办公室,还有在培训基地时他的房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圈地围城想必是标榜自己身份的最高象征吧?所以,有钱的资本家们,不管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都要对土地的面积最大限度的占用,即使,很多空间都是多余的。
男子彬彬有礼地请她在这里坐着稍等,便先离开了,留下她一个人在偌大的空间里徘徊。这里的摆设很优雅,落地窗将外面的景色隔绝得像海底世界一样幽美。客厅的一旁用透明的玻璃隔开,那里面的灯光映射着忽闪忽闪的蓝光,走近一看,才发现那是室内游泳池。没有一丝烟雾,想必是冷水。
游泳池前方的墙壁上,挂着超大屏幕的液晶电视。发自内心感慨,有钱人可真会享受,把游泳池当浴池,办公场所兼顾休闲娱乐功能。只不过,这个浴池的隔挡层都是透明玻璃,一侧也是落地窗,没有挂窗帘,虽然这里是几十层的顶楼,外人肯定看不到里面的人,但在这样的地方泡澡,多少有点不自在吧?不过,有钱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比较强,什么风花雪月的事没做过,这又算的了什么?
一股淡淡的幽香扑鼻而来,跟着味道散发出来的地方寻去,看到一缕香坐在客厅的茶几上,冒出轻飘飘雾状的东西。这样的装潢里竟会出现熏香的元素,袖珍不禁有点诧异。
屋里开了暖气,不知是熏香冒出的烟雾的缘故,还是暖气温度高的缘故,她竟觉得发热。因为参加宴会的关系,她只穿了短款礼服,肩上披着皮大衣。将大衣褪去,坐在窗前的贵妃椅上,看到外面的雪又开始轻轻飘起。
************
袖珍不会知道,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人为了找她,拼尽了力气。
开着车一路飞奔在夜间,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愈发用力,油门一路踩到底。华天修目光凝聚,脸色沉重,恨不得飞也似的抵达终点。雪天路滑,车好几次差点打滑,他却丝毫不肯松弛,任由车身敏捷的穿梭在车流中。
阿潘安排的眼线保镖进了会所,暗中护在袖珍身边,却在五分钟前跟他断了联络,电话一直打不通。从保镖那里得知,Tony两个月前搬进袖珍所住的小区,房子客卧出的阳台正对着袖珍的房间和她们客厅的落地窗。
Tony,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了。很多年以前,他在一则报道里见过,几个月
无名大喜过望,高兴的捂嘴大笑,眉毛耸得高高的,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满是欢喜。那样清澈见底的眼珠子,她都能从里面看到她自己的影子了。
“带我去的话,袖珍可不可以答应无名一件事情?”
小鬼,得寸进尺,带你去玩还要答应你条件?
“明天的酒会,袖珍不要去好不好?”
原来担心的是这事啊!袖珍笑嘻嘻的说:“没事,你是没见过我喝酒,我酒量很好的。”
“不是喝酒的问题,是无名不喜欢Tony的问题。”
“你才见过人家几次?Tony哪里招你讨厌了?”
“他差点把无名拐了呢!他没经过袖珍跟华叔叔的同意,就把无名带走。”
袖珍心里好气,小不点连华叔叔都叫上嘴了,捏了把他肥嘟嘟的小脸,说:“以后别再我面前提什么华叔叔。”
“为什么?华叔叔对袖珍好像还不错,他还说要送什么照片给袖珍做生日礼物呢。”小不点说完,就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小手猛地捂住嘴巴。
生日礼物?袖珍眼底抹过一丝黯然,然后不以为然地抓了抓小不点的头发,起身洗澡去了。无名撅着小嘴,哼出口气。那个Tony伯父,怎么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还邀女孩子去喝酒!而且明天是袖珍的生日呢,那个伯父看起来心怀不轨。得想个办法才行呢,可怎么办呢?
正愁孤身一人无力可发的时候,一个电话应时应景的响了起来。小不点拿起袖珍的手机一看,来电显示的名字三个字都是他认识的呢。偷偷把脑袋往浴室的方向探过去,袖珍澡洗得正欢,便把电话接了起来。
听到电话那头不像袖珍的声音时,华天修心里打了个颤,再一听,是一只小孩子的声音,戒备心才松弛下来。这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虽然只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但这只银铃般的声音总是回响在他耳朵里,还有他的脸,他的眼睛,带着某种灵性,让人生疼。
当然,最令华天修喜欢的是,这小家伙会给自己通风报信了。
“你是华叔叔吗?”小不点认得他的声音。
“我们真的算秘密朋友吗?”小不点话里有话。
就这样,小不点有了新的秘密朋友。华天修毫不客气的享用秘密朋友的特权,开口便问:“无名,Tony在路上跟你们都说了什么?”
“唔……他要袖珍明晚参加一个酒会。”
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华叔叔,你可不可以帮我拦住袖珍?明晚是袖珍的生日呢,无名想陪她。”
小不点的语气半带撒娇,华天修沉默不语。第一次见到Tony的时候,他已经心存芥蒂,那张容颜似乎很熟悉,翻索脑海里的记忆,分明在哪里见过。但是那样高高在上,慈悲为怀的神色,又不曾见过。这个Tony身份隐秘,除了事业是公开的,连身份都不为众人周知,如果不是有过伤痛得让他只想掩盖的经历,那么,他的背后一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阿潘安排的保镖已经将袖珍安全到家的消息发给他,但他还是确认性地给她打了这通电话。
小不点听电话那头安静了许久,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呢?你帮我做到的话,我就让你陪袖珍一起过生日。你不是说,你有7年前没交给她的东西吗?”
华天修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微笑,这小家伙,还有点谈判能力嘛。只不过,曾经陪她过生日的奢求,而今似乎变得更遥不可及。
“早点睡吧,保护好你姐姐。”
他的声音还是一样带着指令的味道,不过多了一丝温和,小不点颇为昂扬的“嗯”了一声。之前,保护袖珍只是他暗地里给自己的许诺,他知道,袖珍是喜欢自己的,不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会给他买书,不然,在他生病的时候不会那么焦急,他知道,她有不得已的原因,才会打他骂他,虽然他还不知道会是什么,但是谁没有秘密呢?现在,有了华叔叔的吩咐,似乎这是自己的义务,是一项使命。
而袖珍不会想到,小不点给华天修透露的这条消息,让华天修在接下来的24小时经历了足够的猜疑、煎熬和折磨,并在之后将所有担忧和紧张化为行动。
************
第二天早上醒来,天格外的亮。雪下了一夜。生日时候的初雪。妈妈一大早给她做了长寿面,无名趴在她身上,揉着惺忪半眯的眼睛。小不点昨晚就喊着要跟她一起睡,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说什么要保护好她。她只觉得,这小鬼很有灵性,知道自己这两天对他脾气好,就使劲地卖乖。
这还是第一次,母子俩同床共枕。天气很冷,他的身躯很弱小,却温暖了整张大床。袖珍起身的时候,小不点抿了抿嘴,脑袋不适地往旁边挪了挪,殊不知,有个人因为他的小小举动,连呼吸都屏住了。
门铃摁响,有人送来一束满天星。
“又换啦。”妈妈将花束插在早已准备好的花瓶里,给花浇了水。
这是宇恒的戏法,每年给她送不同的花。别人追女孩,是从一而终,知道女孩喜欢什么样的花,就年年送同样的花。宇恒追她,却每年给她送不同的花。
以前,她喜欢风信子,在她还是童星的时候,就收到过很多很多的风信子,粉丝寄来的,经纪公司寄来的,朋友寄来的。华天修也喜欢送她风信子,她总是能从一堆长相相似的花束里面,找到他送的那束。他送的风信子,是荷兰进口品种,枝粗叶大,花朵肥硕,气味香甜。她想起了,10个月前,相隔7年重新见到他的时候,他也是摘了一束风信子给她。不过,她说她对花粉过敏。
宇恒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他像一只忠诚的犬,能察觉她一丝一毫的变化。这些年,他变着戏法送她各种各样的花,除了风信子。开始的时候,宇恒也会送昂贵的进口鲜花,单束价格就高达三位数的比利时香槟色玫瑰,一送就是一屋子。她对他说:“别这样送了,太好的东西我总是留不住。”
然后,宇恒就送她最简单最淳朴的花。他说:“也好,这才像正常人谈恋爱。”
这世上,也许只有跟自己关心的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她一度以为,她不会再有幸福,从那个人离开自己的时候,从那个人抛下那句话的时候,她就以为,她不会再有幸福。那种绝望,比任何时候的惨痛经历都让人记忆幽深。父亲的病死,债务的追累,都不如那种失去爱情钻心刺骨的痛。也许是因为,她曾经爱的太深,忘却太难,也许是因为,她那不可原谅的执着,也也许是因为,她经历过的分娩之痛。那痛里,夹杂着孤独,抗拒和绝望。
打开窗户,外面的世界不染尘埃般的纯净,天空被雪映射得尤亮。没有阳光,却很寂静,让人思绪安沉。小不点用筷子将面条卷起,眼睛眯成两只小小的月牙。
“袖珍,生日快乐!”
雪下了一整天,路上积起一层雪,下面是滑溜溜的冰。胡悦一路车开的很慢,但两个人心情难得的愉悦。胡悦跟Vivian,恍恍惚惚间已经在一起了。经纪人跟助理的爱情,比艺人简单得多,Vivian用一段唯美表白短片博得胡悦的芳心,本想用Vivian这条线索靠近华天修,套取八卦信息的胡悦最后把自己给出卖了,实在笨的可爱。
将手腕上的玛瑙镯子摘下来,套进胡悦腕子上,看到她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这是合作一年多以来,袖珍第一次送她东西,也是她第一次送经纪人东西。
“要是Vivian欺负你了,记得还有我。”语气平淡的说完,转身进了会所。
胡悦还是一脸惊讶的看着她,又看看手上的镯子,这是一只白得晶莹剔透的镯子,宽且重,上面是天然的褐色羽毛状图案。刚想道谢,袖珍又开口了:“别谢我,这玩意我玩的少,要不是场合需要,我也不爱戴。”
胡悦撅着嘴,捶了一下她的肩膀,恢复正常的语气道:“管好形象,别喝太多啊。”
还是原来那句话。平淡的对白,在现在的她听来却很窝心。有时候,人跟人之间的感情,无需太多言语,只消一个眼神就可以明了。就像她跟胡悦,两个人虽然天天在一起,却称不上是朋友,虽然看似有隔阂,却彼此关怀。
至少,老天爷没有把所有东西都夺走,她很庆幸现在拥有的一切。失去了爸爸,还有妈妈,让她的生活不乏轻松。她拾回了自己的孩子,而且他很懂事。她还有,一直在背后默默守护她的青梅竹马。而她身边的人,可以找到爱情,不像她,爱情对她来说,注定是个谜,一个遥不可及的谜。
第七十九章 身陷险境
酒会很热闹,宽敞得犹如宫殿一般的大堂金碧辉煌,熠熠生辉。嘉宾里头有不少艺人,还有很多熟悉的面孔。在《Gamer》也做了接近一年的节目,出席活动,录制节目,也结识了不少明星。游戏里为了衬托节目效果,对这些人要恭恭敬敬,礼让三分,还要跟着德犬他们一群人起哄,把自己放在最谦卑的位置,其实私底下知道,不过都是同事。只不过,当艺人,就要学会藏拙,因为走到哪儿都有可能是公众场合,所以,即使意外的情况碰到,也要使出演员的本色,不能轻易暴露心里所想。
以前是她太稚嫩,肩膀上扛着过多负担,无暇顾及所谓的颜面,所以放任流言自流,就算大家鄙弃她,她也心甘情愿自甘堕落。但现在的她,尝尽了任性带来的苦果。危害不会总是只针对一个人,身陷绯闻时,高夏会被她牵连,过于傲慢时,别人会拿父亲的闲话借势攻击她,就连现在,小鬼也被众人所知,开始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
有牵挂才有牵绊,并不是每一种牵绊都让人举步维艰,这些道理,她慢慢懂了,也学会接受了。一阵觥筹交错之后,在落地窗前寻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看着飘零在雪松枝头的白色雪花。
如果老天爷真的爱开玩笑,那么她一定是最大的笑料。在她刚收获完点滴幸福之后,又让她遭受一次打击。
两个文质彬彬、商务人士模样的人称“我们Boss要见申小姐”,礼貌的为她带路。这种事在交友场合常有。带点警觉的问:“你们Boss是哪位?”
“申小姐见了就知道了。”
这是Tony承办的酒会,又是为儿童公益事业开展的,她想多半是哪位赞助商想跟她约谈,亦或是广告方约她见面。进会所至今也没见到Tony,说不准,要见她的人会是他。一路猜疑,也没再多想,要知道,她可是随身携带防狼武器的,万一不幸遇上麻烦,大不了还是原来的办法,以暴制暴。
会所旁边的一栋高楼是写字楼大厦,两栋辉煌的大楼是连在一起的。走出热闹非凡的酒会区,一直向写字楼穿梭,坐上直梯上了楼,眼底下是城市的万家灯火。
走在两名男子的身后,一直来到顶楼的房间。大门是欧式宫廷门,推开门,里面装潢别致大气,房屋的宽敞一点不亚于会所的大堂。这样逼人的宽阔,让她想起见华天修的地方,他的家,他的办公室,还有在培训基地时他的房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圈地围城想必是标榜自己身份的最高象征吧?所以,有钱的资本家们,不管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都要对土地的面积最大限度的占用,即使,很多空间都是多余的。
男子彬彬有礼地请她在这里坐着稍等,便先离开了,留下她一个人在偌大的空间里徘徊。这里的摆设很优雅,落地窗将外面的景色隔绝得像海底世界一样幽美。客厅的一旁用透明的玻璃隔开,那里面的灯光映射着忽闪忽闪的蓝光,走近一看,才发现那是室内游泳池。没有一丝烟雾,想必是冷水。
游泳池前方的墙壁上,挂着超大屏幕的液晶电视。发自内心感慨,有钱人可真会享受,把游泳池当浴池,办公场所兼顾休闲娱乐功能。只不过,这个浴池的隔挡层都是透明玻璃,一侧也是落地窗,没有挂窗帘,虽然这里是几十层的顶楼,外人肯定看不到里面的人,但在这样的地方泡澡,多少有点不自在吧?不过,有钱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比较强,什么风花雪月的事没做过,这又算的了什么?
一股淡淡的幽香扑鼻而来,跟着味道散发出来的地方寻去,看到一缕香坐在客厅的茶几上,冒出轻飘飘雾状的东西。这样的装潢里竟会出现熏香的元素,袖珍不禁有点诧异。
屋里开了暖气,不知是熏香冒出的烟雾的缘故,还是暖气温度高的缘故,她竟觉得发热。因为参加宴会的关系,她只穿了短款礼服,肩上披着皮大衣。将大衣褪去,坐在窗前的贵妃椅上,看到外面的雪又开始轻轻飘起。
************
袖珍不会知道,在城市的某个角落,有人为了找她,拼尽了力气。
开着车一路飞奔在夜间,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愈发用力,油门一路踩到底。华天修目光凝聚,脸色沉重,恨不得飞也似的抵达终点。雪天路滑,车好几次差点打滑,他却丝毫不肯松弛,任由车身敏捷的穿梭在车流中。
阿潘安排的眼线保镖进了会所,暗中护在袖珍身边,却在五分钟前跟他断了联络,电话一直打不通。从保镖那里得知,Tony两个月前搬进袖珍所住的小区,房子客卧出的阳台正对着袖珍的房间和她们客厅的落地窗。
Tony,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了。很多年以前,他在一则报道里见过,几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