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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0

作者:酒女贞子
更新时间:2015-01-22 10:00:00
趄,一口糯米银牙险些咬碎,冲女人的背影翻了个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

      ☆、第27章 火中取栗(3)

    天色渐渐暗下,长街尽头的天幕像织满了乌鸦的羽毛,黑絮般的云朵浮浮荡荡,放眼望去,暗沉沉不见天光。

    两人逛了一下午,最后还是进了快餐店果腹,方苓胃口向来好,心情差时便好上加好,窄小的桌子上堆满鸡骨头。林初戈提醒她时间不早了,她一挥手,又点了一杯可乐,结账后捧着可乐迈出店门。

    行至十字路口,方苓眼尖,瞄见百米外聚集着许多人,误认为是碰瓷现场,顿时正义感爆棚,把深蓝色纸杯往林初戈手中一塞,飞也似的奔过去。

    林初戈啼笑皆非,一手拿着碳酸饮料,一手提着纸袋快步向前走。

    人群层层叠叠围聚成一个又一个圆圈,似百年老树的年轮,方苓好容易拨开看热闹的人挤进去,一口浊气还未喘出来,看清现场情况,怒火登时烧上天灵盖。

    中等身材的光头男拽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另一只手拿着一根破破烂烂的皮带抽打她,口中接连不断地往外迸出污秽的字眼。

    挨打的女人挺着大肚子,初冬的天气身上只穿一件满是油渍污垢的淡粉色睡裙,两条手臂瘦得如同芦柴棒,头顶乱糟糟似鸟窝,两只红肿的手掌捂住脸,哭喊着“我错了别打了”,一次次地重复,嗓音沙哑,语不成句。

    方苓身畔的青年男子正高举手机对准那对男女拍照,仿佛被他的动作传染了般,人们接二连三地掏出手机,耳边尽是咔嚓声,闪光灯汇聚成银白的光海,将晦暝昏暗的城市照亮。

    旁人的冷漠是无声的助威,男人越打越起劲,到最后连劝阻的声音也低不可闻。

    皮带抽在*上的闷沉声响听得人心惊肉跳,方苓头脑一热,冲上去夺下男人手中的皮带。

    林初戈赶来时,听见方苓高声道:“有空拍照没空上来拉开他们?你们就这么具有分享精神,街头偶遇一件事也要拍下来告知全世界?”

    人群里传来稀稀疏疏的笑声,有人小声嘀咕了句“关你屁事,少管闲事不行吗”,方苓听得火气蹭蹭上涨,锐利的目光巡视着四周的看客。

    除却一个女人,并无他人敢上前,光头男的腰杆硬得犹如金刚钻,气焰嚣张到极点,重重地往地面吐了口痰,下颌一抬道:“老子教训自己的婆娘怎么了?”

    “你说是就是?”林初戈踱到方苓身边,同她并肩站立,“她叫什么、多少岁、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娘家几口人你能说出来?”

    她自认不爱管闲事,只是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对身怀六甲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动粗,稍有怜悯之心的人都看不过去。

    男人挑起浓粗的眉毛,示威般地抬起腿,狠狠踩上女人的后背。那大肚女人痛苦地呻-吟一声,直挺挺地扑倒在地,血液自她裙下汩汩流出,鲜红的液体仿佛在控诉男人惨无人道的暴行。

    女人的血好似多看一眼就会致命,闹哄哄的人群速即作鸟兽散,宛若打了败仗溃散的士兵涌向四面八方。

    方苓气不过把臭气冲天的皮带摔到男人脸上,光头男暴跳如雷,扯下皮带,抡圆胳膊就朝方苓挥来。

    一条胳膊拦下挥向方苓的拳头,来人说:“不要对女性动粗。”

    方苓斜眼看去,认出男人,不免有些惊讶:“陈之兆?”

    林初戈正在拨打120,忽听“陈之兆”三字,眼皮一跳,无端地烦躁起来。

    愣神的工夫,光头男已扶起大着肚子的女人,穿过马路走到街角,肩并着肩,男人的手搭在女人的肩头,遥遥望去仿若一对恩爱夫妻,沥青路面上的那摊血水却清清楚楚地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

    信号灯跳到红色-区域,方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远,恨陈之兆搅局,气那女人轻易妥协,那种人渣败类就该丢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

    陈之兆视线在方苓和林初戈之间来回转,笑说:“这么多年了你们俩的关系还是那么好,方苓,我们从毕业起就没再见面吧,有空吗?我请你们吃饭。”

    林初戈动了动嘴唇,不作声,方苓说:“我们吃过了,不饿。”

    陈之兆再接再厉:“我送你们回家?”

    方苓答:“不同路。”

    陈之兆仍不放弃:“那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他突然冒出来坏事,方苓本就气恼得很,也心知老同学醉翁之意不在酒,追求林初戈还想借自己做幌子,做梦。

    她偷觑林初戈一眼,好友满脸不耐烦,方苓两眼一翻,拿眼白看他:“没空。你的脸皮也是十年如一日厚,初戈十年前不喜欢你,十年后也不喜欢你,就这样,再也不见。”

    言毕,方苓害怕陈之兆在大马路上歪缠她们,忙拉着林初戈朝地下停车场走,仿佛身后有猛虎豺狼追赶,连走带跑累得气喘吁吁。

    她们住的社区同路,距离并不远,回去的路上,方苓边开车,边告诉林初戈自己和陈之兆是同班同学。

    林初戈恍然大悟:“那你也认识柳怡然吧?”

    方苓思量一会,说:“名字有点印象。我从毕业起就没参加过高中同学聚会。”反正去了也是听半吊子吹嘘他的生意和女人缘,听女同学讨论谁结婚谁生娃谁当官谁下放,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也没兴趣知道。

    林初戈莞尔:“说来也巧,高三时我和莫行尧一个班,而你和陆江引一个班,至今还有联系的高中同学也只剩他们俩。”

    方苓歪眉斜嘴,在林初戈看不见的地方做了个鬼脸:“我从没主动联系过陆江引或者莫行尧。”顿了一顿,她说,“我记得陈之兆经常问我关于你的事,高三时他还给你写了一封五千二百字的情书。你忘了?”

    林初戈想了想,还是记不起来:“我把信给你看了?”

    “他在班上念过,喜欢一个人也要闹得人尽皆知。有些话我还记得,什么‘偏偏是你的薄情,使我回味无尽’,‘在微微摇晃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后来发现除了‘初戈我喜欢你’这一句外,剩下的全是从诗集抄来的!欺诈啊欺诈!”

    “我没印象。”

    “反正你眼里只有莫行尧。”方苓撇撇嘴,“莫行尧这种性格的男人,别说情书,就是一句‘我爱你’都不会说吧?”

    林初戈面上笑笑,不否认不承认。

    回到家,林初戈去浴室冲了个澡,把脏衣篮里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正倒着洗衣液时,手机响了,是周方予打来的。

    她关上洗衣机的盖子,按下接听。

    “初戈姐,你现在在家?”

    “有话直说。”

    周方予嗫嚅道:“前天我哥给了我一张古典音乐会的门票,我下午去了演奏厅,鬼晓得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洋鬼子,交响乐吵得我头都炸了……”

    林初戈耐着性子道:“说重点。”

    “刚才回来时看见莫行尧和曲天歌在一起――不过,陆江引也在。”

    “你认识曲天歌?”

    周方予不打自招:“认识,我和她有点过节。但我绝不是想借刀杀人,你不相信我可以去问陆江引。”

    “知道了。”

    林初戈放下手机,似有千百条蜈蚣密密匝匝挤满胸口,无数只细足爬来爬去,痛感潮涌而来。

    自己下午碰见曲天歌,晚上她就和莫行尧在一起听古典乐。音乐会,和电影院没两样,灯一关,牵手热吻样样都来。

    她转过身,明亮的镜子中的女人皱着眉,微抿着唇,眼神幽怨,活脱脱一张深闺怨妇脸。平日里他对旁人笑,无论男女她都嫉妒介意得要命,更不消说其它的亲密行为。

    她勒令自己不要胡思乱想,拿起手机翻到他的号码想打给他,又停住,他们的关系不明不白,她何来立场质问他。

    林初戈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削苹果,红色果皮逐渐脱落露出白色果肉,她咬了一口,味如嚼蜡。

    吃完苹果,手掌湿漉漉腻着汁液,她起身去厨房洗手,余光掠过一尘不染的厨具,忽地关上水龙头,一面拨打莫行尧的号码,一面出厨房。

    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控制不了情绪,更控制不了行为,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厌恶也罢,无论如何,她都要亲口问他。

    一接通,她便发问:“莫行尧,你下午到哪儿去了?”

    她语气冷冰冰的,像审问犯人般,莫行尧下意识地坦白:“去了卡尔登演奏厅。”

    她的心仿佛吊在嗓子眼,声音也颤抖起来:“一个人?”

    “和江引一起。”

    林初戈愣了愣,周方予虽然嘴碎,但绝对不会欺骗自己,他绝口不提曲天歌,而周方予的话先入为主,只让她觉得他心中有鬼。

    她语气稍缓和,却难掩讥诮:“莫总和陆少二十四小时厮混在一起,也不怕别人误会你们是断背山炒茹茹?”

    他深感莫名其妙:“林总监居然有闲暇时间关心我的日程?不忙着嫁人?”

    她暗骂一句嫁你个头,径自掐断通话。

    洗衣机滴滴地响起来,她步进浴室,蹲下身拔掉插头,打开洗衣机的盖子,水上浮起细碎的白色泡沫。林初戈想,她不信任他,正如他也不信任她,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像泡沫,脆弱得一戳就破。

      ☆、第28章 火中取栗(4)

    莫行尧推开包厢门,金箔壁纸熠熠的光刺入眼中,光耀夺目,墙上悬挂的油画已换为拉斐尔的《椅中圣母》,画中的女人直勾勾地看过来,说不清道不明的风韵尽在那一瞥。

    画像旁竖起一扇漆金花鸟屏风,屏风前的红木桌上摆着个慈眉善目的鎏金弥勒佛像,桌布亦是金线钩针编织的,满目所见皆是晃眼的金色,像古书中金砖金瓦砌成用以藏娇的金屋。

    莫行尧皱了一下眉,眯起眼斜向陆江引:“你去挖金矿了?”

    陆江引听见动静,兀自闭着眼,一人霸占着一张巨大的沙发,像上了发条似的滚来滚去,鼻子里惬意而模糊地哼几声。

    室内另一张真皮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叫严清巡,剪着齐整的板寸,利落清爽,穿一套藏蓝色休闲服,领口处露出一片小麦色肌肤,面上的笑容如初夏的日光般爽朗热烈;而另一个,眉目秀逸,气质清隽,眼眶却微微凹陷,手中执着一杯酒,对莫行尧略一颔首,视线便移向酒杯里的香槟。

    “双牧,你少喝点。”严清巡拍拍身侧男人的肩膀,抬首看莫行尧一眼,笑着说,“我来的时候也是这么问江引的,他说他是效仿哪朝的皇帝。”

    包厢内的四人彼此都知根知底,认识的天数以万计,对陆江引癫狂的举动和独特的品味见怪不怪。

    陆江引忽然鲤鱼打挺坐起,白色蚕丝衬衫被蹂-躏得皱巴巴的,仿佛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两条笔直的长腿架在玻璃茶几上,摇头晃脑道:“正好四个人都在,打几圈麻将?”

    状似询问他们的意见,话音落下,陆江引就招手唤人布置牌桌,不容他人置喙,是揉入骨的霸道,天生的独-裁者。

    有哪个男人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不想凌驾于万人之上?金钱,权力和美人,随便一样就引人趋之若鹜。

    四人围桌而坐,一抬头刺眼的金色背景映入眼帘,人手一根烟,吞云吐雾,室内烟熏火燎犹如盘丝洞,各人面貌神情藏在白蒙蒙的雾里,一句话也不讲,只闻哗啦哗啦搓动麻将的声响。

    修长白皙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根细长的香烟,莫行尧心不在焉,思绪像尼古丁燃烧时升腾的烟雾,袅袅缥缈。

    前几日陆江引给了他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意思无需点明,他并不浪漫,知道林初戈爱听古典音乐却从没想到这一招,无地自容之际又有些感激陆江引,郑重谢谢好友的一片苦心。不想还未告诉林初戈,就偶遇她同别的男人相亲。

    于是,两个男人前去听了两小时的交响乐。

    散场时,在门外遇见曲天歌,女人哭哭啼啼絮絮叨叨,说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上了他,在他祖父八十大寿的庆生宴上,可他毫无印象,心情不佳,忆及曲天歌曾辱骂过她,开口打断女人,告诉她他不会喜欢她,别再打搅林初戈。

    夜深人静时,他孤身待在空荡荡的公寓里,想着林初戈有什么好,值得他念念不忘。回来不久,她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从撩拨到疏远,再到如今的冷淡。

    她不缺男人献殷勤,以致他不知该怎么做,说爱她,她未必会相信;送钻石鲜花,她绝不会收;陪伴她,她却以为是他因所谓的初恋才对她好。若旁的女人是水做的,她便是融化的雪水,骨子里掺着冰。

    这些年里,直言或隐晦地暗示他的女人不在少数。应酬时少不了醇酒妇人,一-丝-不-挂贴上来的女人也有,腻滞的*与刺鼻的香水气毫无吸引力,他推开女人,无端端地想起她。他不认为自己是为她守身,而是难以接受无爱的性。

    酒后乱性无非是男人抵制不了诱惑又不想负责的借口,他到底无法理解被生理本能驱使的男女,比如他的父母,没有感情基础就可以发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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