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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喜欢你好多年
作者:林栀蓝
出 版 社 : 广东旅游出版社
出版时间 : 2015-6-1
内容简介:
如果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着的那个人,他永远不可能喜欢上你,他不曾给你任何一个眼神暗示,不曾对你暧昧对你微笑,反而在你面前无所顾忌地谈及对另一个人的喜欢,那么你,还有告白的勇气吗?
这本书收录了十五个短篇故事。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听说你还回忆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十九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
十九年听起来很可怕吗?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
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这十九年间,有整整五年,我没有和顾潮生联系。
这五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得心如刀绞。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十九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头,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会从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如果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
但,我又很矛盾。
我五年都没找他,以为自己会渐渐放下。
但事实却证明,就像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世人觉得时光漫漫,而我觉得时光匆匆,没有他的那些时光,从来都是脚步匆匆。
以至于我回头去看,才发现时光真的已经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来已经回不了头。
在写《听说》以前,我已经写了很多个短篇。
记得这两天,有姑娘看过这本书,给我发来的消息里说,她看过的一句话,想要送给我。
“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懂爱情的,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没错,当年的我也尚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多年后回望过往时,固执不愿说后悔,却又心有不甘的林栀蓝。
这些年来,我陆陆续续写过的故事里,有很多个,男主都有顾潮生的影子。
而事实也证明,读者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总是我写他写得最用力的那几个。
用力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是我写《听说》时几次三番差点就进行不下去,每次我写到痛苦得连自己都不忍回顾的片段,我不愿意继续这种把自己的回忆撕裂,并狠狠撒一把盐的过程。
我想过要放弃的。
但我跟自己说,如果不写,如果不说,可能我这五年空白时光中所受的煎熬,就永远,永远都再没机会让他感同身受了。
毕竟,他不会坐下认认真真地听我哭,看我笑,更不会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跟他诉苦,对他解释。
解释什么呢?
五年前,无论我是害怕再爱他也好,还是真的想从此与他死生不复相见也好。毕竟,是我状似决绝地选择了离场。
用力的感觉,就是对回忆的殊死搏斗,与念念不忘的生撕拉扯,与耗费余生的激烈对峙。
去年年底,我终于做到了。我曾对自己承诺,要在《听说》写完后,贪婪地再去他的城市,看一看他。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晚上了。
北京街头的风呼啸地吹,南方长大的我,从来都没有吹过那么冷的风。而我孤身伫立在城市的街道,我只不过是想要拦一辆,能够载我落荒而逃的出租车。
我想躲起来大哭一场。
可我把自己丢在了怎样荒凉的地方啊。
在冷风里吹足五十分钟,用叫车软件好容易有师傅接了单,可当他问我在哪里等的时候,我四处张望,只看到22点的北京漆黑一望无际的夜,街道两旁被风一吹就拼命往下哗啦啦掉叶子的树。
空旷的夜,竟然,连妄图找到一个稍微明显的坐标,都成了奢望。
我张张嘴,只得尴尬地说:我好像……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师傅无奈地说: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您另外再叫别的车载您吧?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捂着脸,穿着为了去见他而特地新买的一双细跟的单鞋,觉得自己在零下两摄氏度的气温里冻得浑身发颤。握着手机的手指关节裂生生地钝痛。
大悲无言,大笑无声。那一刻,我连哭都哭不出来。
五十分钟以后,我终于等来了一辆亮着“空车”招牌的出租车。
将自己塞进后座的那一刻,我颤抖着手,给闺蜜打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我揉了揉冰凉冰凉的我的左脸,终于落下仓皇的泪。
我是从没见过火光的飞蛾,想朝你的方向飞,即使明知要坠毁。
坠落的时刻,我看见漫天星光,和从前你眼里的晶亮,一模一样。
回来后不久,我写了《听说》的番外。
当时这本短篇合集的制作便已经被提上日程,而《听说》已经进入最后的出版流程。我便选择把这个番外,收录在这本书中。
我写过好多千篇一律的暗恋。
就像有懂爱的人,曾为心爱之人长途跋涉,翻越山川,淌过江海,拍下旅行途中看过的,这个世界每座城市上方湛蓝的天空。
他们将其称之为,我想你时的天空。
我写的故事,也是一样。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也许有天,你会恰好读到。
也许终其一生,你也无缘参与其中。
还记得这五年空白的时光中,我常常会做的那场梦吗?
梦里,无论我如何努力,雨夜,你的电话都是我始终拨不通的一串号码。
她们说,这个梦好恐怖。
因为现实里到不了的地方,连梦里竟然都不可以。
是啊,十九年了,你还是跑得和以前一样快。
你一直在跑,而我已经不再有机会,像好多年前那样,能够站在你的身旁。
可我,我已然将最好的时光,与无言将你搁置左心房的那段岁月,在这本单薄的淡蓝色情书中,为你,双手奉上。
不为你的殷切目光,不为你的回首张望。
我不后悔我曾爱过,只是天涯从此寂寞。
【贪恋】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谁舍得改变
离开你六十年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临别亦听得到你讲
再见
――陈奕迅《明年今日》
也许他们根本就一样,只有避开最怕失去的人,才能勉强鼓起勇气。
☆忘记你是我做的假动作
阿宝回长沙时,第一个去找了傅湘。两个人在步行街逛到晚上十点半,星城的夜市很热闹。
许长歌说过,他就喜欢和某某来夜市瞎逛。阿宝说着说着八卦,冷不丁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你至于吗,许长歌人家有女朋友,你怎么还惦记着不放啊?傅湘抱怨道。
阿宝咂咂嘴,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自己没戏。我这不是已经铆足了劲跟别的男生暧昧来暧昧去了吗?我就想看看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阿宝噘着嘴,头却耷拉着,好让我自己死心得再彻底一点儿。
行,那我给你问问。傅湘说完立刻掏出手机打给许长歌,那边也不知许长歌说了什么,傅湘爽快地就挂断了。阿宝疑惑地看着她,她笑了,说,许长歌马上到,他就在附近。
阿宝没想到真的有这么巧,真的能这么快就见到他。她曾设想过千遍万遍许长歌大步大步朝她跑来的情形,只可惜她也清楚,他永远都不会像她憧憬的那样,冲过来给她一个熊抱。就像现在这样,他大步流星来到她面前,狠狠拍拍她的肩,义气地招呼她,什么时候到的啊,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走,吃寿司去怎么样。
他还记得她爱吃寿司,不过也对,阿宝又何尝不记得许长歌的喜好呢,他从来不吃芹菜,不碰香菜,爱吃馄饨,胃不好需要经常喝酸奶。
阿宝笑起来,拉着许长歌往前走,边走还不忘问他,你怎么一个人啊?
你问某某啊。傅湘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好送她上车,你说巧不巧。哈哈哈。
许长歌笑得真开心,柔情蜜意都写在脸上了。阿宝却鼻子一酸,她别过头假装去看傅湘,眼眶一下就红了。
阿宝跟许长歌认识很多年了,到底多少年她自己都记不清。反正从阿宝丁点儿大的时候开始,上学放学就总有许长歌跟着。只不过那些年的阿宝还没开窍,所以即使身边有这么个多少妹子虎视眈眈的少年,她都没发觉。
直到前年夏天,许长歌拉她去吃馄饨,吃到一半他接了个电话,然后火急火燎地丢下阿宝就跑。她看着他的背影,和桌上剩下的半碗馄饨,才忽然察觉少年有了在乎的人,自己已然退居二线。
要是换在从前,许长歌是多体贴的人啊,怎么可能为了别的姑娘的一通电话,就让他的好妹子大晚上的一个人摸黑回家。
但这个时候才后悔,显然已经迟了点儿。
那天许长歌走后不久,阿宝收到一条短信。他跟她说,你赶紧回家,天太晚了。
阿宝习惯性地追问他,你干吗呢?
跟你未来嫂子约会呢,人家好不容易才答应跟我,回去我领你吃糖。许长歌还在短信末尾发了一个瑟的笑脸。
这时,街边的小铺子里正巧在放一首歌。没头没尾的,阿宝听清了其中一句:“就算不甘心输给你/都不得不下台/他喜欢的是你……”
说不上来是突然醒悟,还是心生嫉妒。反正她一下子被戳中泪点,埋头到臂弯里就开始哭。
明明是她相识十几年的少年,为什么一下子成了跟别人牵手的少年。从今往后,她就不能再死皮赖脸地缠着他一块儿玩,更不能不识趣地霸占他一天又一天。
她最恨的是,许长歌竟然没跟她提过自己心有所属的事情,就这么让她还没开始比赛,已输得没了边。
那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三,许长歌上课的时候给阿宝传字条,让她放学等他一起走。
你今晚没约?阿宝回道。
对啊,晚上我们去吃火锅吧,我好久没吃火锅了。
可是我有约啊。那是阿宝第一次拒绝许长歌。
从前……太多个从前里,许长歌都是阿宝最好的死党加闺密,因为也没有什么更黏的朋友,所以许长歌去哪里,吃什么,玩什么,买什么,逛哪条街,看什么电影,差不多都是由阿宝作陪。许长歌好像也懒得再交一个同性朋友似的,什么都叫阿宝一道。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
连许长歌都感觉到了吧。
就像他几次三番为了他的某某拒绝阿宝那样,他也得到了第一张写着“NO”的字条。他忍不住好奇阿宝是要去赴谁的约,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干脆给某某发了个短信,晚上我送你去补习班吧,反正我也没事。
放学铃一响,阿宝就拎着一早收拾好的书包,头一个冲出了教室。她要给许长歌一个“我很忙”的假象,虽然是假的,她也要演得逼真些。
阿宝在学校门口等到了比她高一届的学长。学长约她好几次了,但不开窍的阿宝实在对各种男生的约没什么兴趣……直到,她感觉自己的心偏向许长歌了的那一天。
每天跟许长歌腻在一起也不是办法,他都有女朋友了,自己总不能巴望着去当第三者吧。
还是找个替补队员转移一下注意力,搞不好哪天就被转正了呢。阿宝这么想着,心里却还是忍不住有点儿酸溜溜。
学长说我们先去吃东西,阿宝问他吃什么,学长问你喜欢吃什么,阿宝突然就不吭声了。学长凑过来写满了好脾气的脸问她怎么了,阿宝突然恶作剧一般大声吼他,你神经病!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你喜欢我。
学长被她训斥得一脸委屈,阿宝忽然小声说,我们去吃隔壁街的牛肉面。
牛肉面她和许长歌一起吃过几百次了,许长歌不爱吃饭,就喜欢各种小吃和零食。每次早上起得早,许长歌就会先点一碗牛肉面,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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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2015-6-1
内容简介:
如果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着的那个人,他永远不可能喜欢上你,他不曾给你任何一个眼神暗示,不曾对你暧昧对你微笑,反而在你面前无所顾忌地谈及对另一个人的喜欢,那么你,还有告白的勇气吗?
这本书收录了十五个短篇故事。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听说你还回忆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十九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
十九年听起来很可怕吗?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
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这十九年间,有整整五年,我没有和顾潮生联系。
这五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得心如刀绞。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十九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头,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会从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如果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
但,我又很矛盾。
我五年都没找他,以为自己会渐渐放下。
但事实却证明,就像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世人觉得时光漫漫,而我觉得时光匆匆,没有他的那些时光,从来都是脚步匆匆。
以至于我回头去看,才发现时光真的已经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来已经回不了头。
在写《听说》以前,我已经写了很多个短篇。
记得这两天,有姑娘看过这本书,给我发来的消息里说,她看过的一句话,想要送给我。
“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懂爱情的,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没错,当年的我也尚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多年后回望过往时,固执不愿说后悔,却又心有不甘的林栀蓝。
这些年来,我陆陆续续写过的故事里,有很多个,男主都有顾潮生的影子。
而事实也证明,读者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总是我写他写得最用力的那几个。
用力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是我写《听说》时几次三番差点就进行不下去,每次我写到痛苦得连自己都不忍回顾的片段,我不愿意继续这种把自己的回忆撕裂,并狠狠撒一把盐的过程。
我想过要放弃的。
但我跟自己说,如果不写,如果不说,可能我这五年空白时光中所受的煎熬,就永远,永远都再没机会让他感同身受了。
毕竟,他不会坐下认认真真地听我哭,看我笑,更不会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跟他诉苦,对他解释。
解释什么呢?
五年前,无论我是害怕再爱他也好,还是真的想从此与他死生不复相见也好。毕竟,是我状似决绝地选择了离场。
用力的感觉,就是对回忆的殊死搏斗,与念念不忘的生撕拉扯,与耗费余生的激烈对峙。
去年年底,我终于做到了。我曾对自己承诺,要在《听说》写完后,贪婪地再去他的城市,看一看他。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晚上了。
北京街头的风呼啸地吹,南方长大的我,从来都没有吹过那么冷的风。而我孤身伫立在城市的街道,我只不过是想要拦一辆,能够载我落荒而逃的出租车。
我想躲起来大哭一场。
可我把自己丢在了怎样荒凉的地方啊。
在冷风里吹足五十分钟,用叫车软件好容易有师傅接了单,可当他问我在哪里等的时候,我四处张望,只看到22点的北京漆黑一望无际的夜,街道两旁被风一吹就拼命往下哗啦啦掉叶子的树。
空旷的夜,竟然,连妄图找到一个稍微明显的坐标,都成了奢望。
我张张嘴,只得尴尬地说:我好像……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师傅无奈地说: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您另外再叫别的车载您吧?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捂着脸,穿着为了去见他而特地新买的一双细跟的单鞋,觉得自己在零下两摄氏度的气温里冻得浑身发颤。握着手机的手指关节裂生生地钝痛。
大悲无言,大笑无声。那一刻,我连哭都哭不出来。
五十分钟以后,我终于等来了一辆亮着“空车”招牌的出租车。
将自己塞进后座的那一刻,我颤抖着手,给闺蜜打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我揉了揉冰凉冰凉的我的左脸,终于落下仓皇的泪。
我是从没见过火光的飞蛾,想朝你的方向飞,即使明知要坠毁。
坠落的时刻,我看见漫天星光,和从前你眼里的晶亮,一模一样。
回来后不久,我写了《听说》的番外。
当时这本短篇合集的制作便已经被提上日程,而《听说》已经进入最后的出版流程。我便选择把这个番外,收录在这本书中。
我写过好多千篇一律的暗恋。
就像有懂爱的人,曾为心爱之人长途跋涉,翻越山川,淌过江海,拍下旅行途中看过的,这个世界每座城市上方湛蓝的天空。
他们将其称之为,我想你时的天空。
我写的故事,也是一样。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也许有天,你会恰好读到。
也许终其一生,你也无缘参与其中。
还记得这五年空白的时光中,我常常会做的那场梦吗?
梦里,无论我如何努力,雨夜,你的电话都是我始终拨不通的一串号码。
她们说,这个梦好恐怖。
因为现实里到不了的地方,连梦里竟然都不可以。
是啊,十九年了,你还是跑得和以前一样快。
你一直在跑,而我已经不再有机会,像好多年前那样,能够站在你的身旁。
可我,我已然将最好的时光,与无言将你搁置左心房的那段岁月,在这本单薄的淡蓝色情书中,为你,双手奉上。
不为你的殷切目光,不为你的回首张望。
我不后悔我曾爱过,只是天涯从此寂寞。
【贪恋】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谁舍得改变
离开你六十年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临别亦听得到你讲
再见
――陈奕迅《明年今日》
也许他们根本就一样,只有避开最怕失去的人,才能勉强鼓起勇气。
☆忘记你是我做的假动作
阿宝回长沙时,第一个去找了傅湘。两个人在步行街逛到晚上十点半,星城的夜市很热闹。
许长歌说过,他就喜欢和某某来夜市瞎逛。阿宝说着说着八卦,冷不丁就冒出来这么一句。
你至于吗,许长歌人家有女朋友,你怎么还惦记着不放啊?傅湘抱怨道。
阿宝咂咂嘴,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自己没戏。我这不是已经铆足了劲跟别的男生暧昧来暧昧去了吗?我就想看看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阿宝噘着嘴,头却耷拉着,好让我自己死心得再彻底一点儿。
行,那我给你问问。傅湘说完立刻掏出手机打给许长歌,那边也不知许长歌说了什么,傅湘爽快地就挂断了。阿宝疑惑地看着她,她笑了,说,许长歌马上到,他就在附近。
阿宝没想到真的有这么巧,真的能这么快就见到他。她曾设想过千遍万遍许长歌大步大步朝她跑来的情形,只可惜她也清楚,他永远都不会像她憧憬的那样,冲过来给她一个熊抱。就像现在这样,他大步流星来到她面前,狠狠拍拍她的肩,义气地招呼她,什么时候到的啊,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走,吃寿司去怎么样。
他还记得她爱吃寿司,不过也对,阿宝又何尝不记得许长歌的喜好呢,他从来不吃芹菜,不碰香菜,爱吃馄饨,胃不好需要经常喝酸奶。
阿宝笑起来,拉着许长歌往前走,边走还不忘问他,你怎么一个人啊?
你问某某啊。傅湘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好送她上车,你说巧不巧。哈哈哈。
许长歌笑得真开心,柔情蜜意都写在脸上了。阿宝却鼻子一酸,她别过头假装去看傅湘,眼眶一下就红了。
阿宝跟许长歌认识很多年了,到底多少年她自己都记不清。反正从阿宝丁点儿大的时候开始,上学放学就总有许长歌跟着。只不过那些年的阿宝还没开窍,所以即使身边有这么个多少妹子虎视眈眈的少年,她都没发觉。
直到前年夏天,许长歌拉她去吃馄饨,吃到一半他接了个电话,然后火急火燎地丢下阿宝就跑。她看着他的背影,和桌上剩下的半碗馄饨,才忽然察觉少年有了在乎的人,自己已然退居二线。
要是换在从前,许长歌是多体贴的人啊,怎么可能为了别的姑娘的一通电话,就让他的好妹子大晚上的一个人摸黑回家。
但这个时候才后悔,显然已经迟了点儿。
那天许长歌走后不久,阿宝收到一条短信。他跟她说,你赶紧回家,天太晚了。
阿宝习惯性地追问他,你干吗呢?
跟你未来嫂子约会呢,人家好不容易才答应跟我,回去我领你吃糖。许长歌还在短信末尾发了一个瑟的笑脸。
这时,街边的小铺子里正巧在放一首歌。没头没尾的,阿宝听清了其中一句:“就算不甘心输给你/都不得不下台/他喜欢的是你……”
说不上来是突然醒悟,还是心生嫉妒。反正她一下子被戳中泪点,埋头到臂弯里就开始哭。
明明是她相识十几年的少年,为什么一下子成了跟别人牵手的少年。从今往后,她就不能再死皮赖脸地缠着他一块儿玩,更不能不识趣地霸占他一天又一天。
她最恨的是,许长歌竟然没跟她提过自己心有所属的事情,就这么让她还没开始比赛,已输得没了边。
那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三,许长歌上课的时候给阿宝传字条,让她放学等他一起走。
你今晚没约?阿宝回道。
对啊,晚上我们去吃火锅吧,我好久没吃火锅了。
可是我有约啊。那是阿宝第一次拒绝许长歌。
从前……太多个从前里,许长歌都是阿宝最好的死党加闺密,因为也没有什么更黏的朋友,所以许长歌去哪里,吃什么,玩什么,买什么,逛哪条街,看什么电影,差不多都是由阿宝作陪。许长歌好像也懒得再交一个同性朋友似的,什么都叫阿宝一道。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
连许长歌都感觉到了吧。
就像他几次三番为了他的某某拒绝阿宝那样,他也得到了第一张写着“NO”的字条。他忍不住好奇阿宝是要去赴谁的约,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干脆给某某发了个短信,晚上我送你去补习班吧,反正我也没事。
放学铃一响,阿宝就拎着一早收拾好的书包,头一个冲出了教室。她要给许长歌一个“我很忙”的假象,虽然是假的,她也要演得逼真些。
阿宝在学校门口等到了比她高一届的学长。学长约她好几次了,但不开窍的阿宝实在对各种男生的约没什么兴趣……直到,她感觉自己的心偏向许长歌了的那一天。
每天跟许长歌腻在一起也不是办法,他都有女朋友了,自己总不能巴望着去当第三者吧。
还是找个替补队员转移一下注意力,搞不好哪天就被转正了呢。阿宝这么想着,心里却还是忍不住有点儿酸溜溜。
学长说我们先去吃东西,阿宝问他吃什么,学长问你喜欢吃什么,阿宝突然就不吭声了。学长凑过来写满了好脾气的脸问她怎么了,阿宝突然恶作剧一般大声吼他,你神经病!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还好意思说你喜欢我。
学长被她训斥得一脸委屈,阿宝忽然小声说,我们去吃隔壁街的牛肉面。
牛肉面她和许长歌一起吃过几百次了,许长歌不爱吃饭,就喜欢各种小吃和零食。每次早上起得早,许长歌就会先点一碗牛肉面,边吃
